房屋公共维修基金要交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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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需要交一次,并且是一次性缴纳完毕。如果在居住期间,动用维修基金进行过修缮,导致账面余额不足30%那么需要续交。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公共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由谁缴纳又归谁所有

房屋公共维修基金一般都是由业主缴纳以及归业主所有。在办理房产证之前,购房者就需要一次性缴纳清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暂时存放于业主委员会,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由房管局代为保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公共维修基金缴纳标准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公共维修基金有什么用

1、一般共用设施

共用设施是大家都会用到的,日常中也是容易损坏的设施。一般共用设施包括电梯、天线、路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箱、垃圾通道、化粪池、排烟排气通道、水泵、水箱、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2、一般共用部位

公用部位就是指楼体的公用区域,是大家每天经过的,或是两家共用的部位。一般共用设施包括:小区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楼梯、门厅、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3、井道部分

井道部分是十分复杂的,里面的零部件也很多,日常使用频率也高。轿厢轿架、更换轿厢、操纵箱(内召)超满载装置、安全钳、自动门机构、更换轿门安全触板、开关门电机导轨、更换变形损坏部件导靴:整体更换曳引钢丝绳、全部更换、对重更换导靴缓冲器:更换缓冲弹簧或活塞。

民法典中房屋维修基金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因住房维修基金使用问题产生争议的,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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