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不设涨跌幅限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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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停盘多久出来不设涨跌幅限制

股票停盘,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股票出来不设涨跌幅限制,暂停上市的ST股票停盘,该股扭亏复牌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涨跌幅是对涨跌值的描述,用%表示,涨跌幅=涨跌值/昨收盘*100%。

当前交易日最新成交价(或收盘价)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相比较所产生的数值,这个数值一般用百分比表示。

在中国股市对涨跌停作出限制,因此有“涨跌停板”的说法。

是不是 ‘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当天基本都是升?

当然不是。

相信这里很多朋友还对6月12日的000760记忆深刻,那天它是追送股票上市当天,不设涨跌幅限制,即属于以下第4种情况,结果当天大跌18.9%。

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每只股票都不一样的。

不受涨跌幅限制的有以下情况:1、新股上市首日2、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3、增发股票上市当天4、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5、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A股股票在何种情况下不设涨跌幅限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二)增发股票上市的;(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

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利好还是利空

对于流通股股东而言,非公开发行股票应该是利好。

定向增对上市公司有明显优势:有可能通过注入优质资产、整合上下企业等方式给上市公司带来立竿见影的业绩增长效果;也有可能引进战略投资者,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而且,由于“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前二十个交易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向增发基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同时定向增发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每股盈利。

因此,定向增发对相关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好者可能涨停;不好者,可能跌停。

判断好与不好的判断标准是增发实施后能否真正增加上市公司每股的盈利能力,以及增发过程中是否侵害了中小股东利益。

如果上市公司为一些情景看好的项目定向增发,就能受到投资者的欢迎,这势必会带来股价的上涨。

反之,如果项目前景不明朗或项目时间过长,则会受到投资者质疑,股价有可能下跌。

如果大股东注入的是优质资产,其折股后的每股盈利能力明显优于公司的现有资产,增发能够带来公司每股价值大幅增值。

反之,若通过定向增发,上市公司注入或置换进入了劣质资产,其成为个别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主要形式,则为重大利空。

如果在定向增发过程中,有股价操纵行为,则会形成短期“利好”或“利空”。

比如:相关公司很可能通过打压股价的方式,以便大幅度降低增发对象的持股成本,达到以低价格向关联股东定向发行股份的目的,由此构成利空。

反之,如果拟定向增发公司的股价跌破增发底价,则可能出现大股东存在拉升股价的操纵,使定向增发成为短线利好。

因此判断定向增发是否利好,要结合公司增发用途与未来市场的运行状况加以分析。

一般而言,对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具有以下定向增发特点的公司会比较保险:一是增发对象为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有望使公司的估值水平提高,进而带动二级市场股价上涨;二是增发对象是集团公司,有望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消除关联交易;三是增发对象是大股东,其以现金认购,表明大股东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信心;四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较好且建设期较短的公司;五是当前市价已经跌破增发价或是在增发价附近等,且由基金重仓持有。

股票交易在哪些情况下不设涨跌幅限制?

制定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源自于国外早期证券市场, 其说法起源于过去国外交易所在拍卖时,以木板敲击桌 面来表示成交或停止买卖,此法运用到股市中,就是当 股票价格涨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时,叫涨幅限制或跌幅限 制。

不过,在涨限价或跌限价上并不停止买卖,交易继 续进行,只是价格不变而已。

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股 票的过分波动与投机,防止交易价格的暴涨暴跌,抑制 过度投机现象,而对每只股票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 适当限制,即规定交易价格在一个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动 幅度为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上下百分之几,超过后停止 交易。

这种限制可以防止股价剧烈波动,维护证券市场 的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我国证券市场现行的涨跌停幅度限制制度是1996年 12月13日发布,1996年12月16日开始寒施的。

从 1996年12月1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 所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股、B股)、基金实行价 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股票外, 上述股票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的收市价格的涨跌 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此限制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此 后,深、沪证券交易所还对挂牌上市特别处理的股票 (ST股票或*ST股票)实行涨跌幅度限制为5%的规定。

什么情况下股票不设涨,跌停板限制?

什么情况下股票不设涨,跌停板限制我国对已上市股票实行涨跌幅限制。

普通股票涨跌幅为+ -10%,被特别处理的ST股票和未股改股票实行+ -5%的涨跌幅限制。

达到涨跌幅限制就叫涨、跌停板。

另外在下列情况下不设涨跌幅限制:一:新股上市首日,二: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复牌上市首日时视同新股上市,三:吸收合并整体上市的股票上市首日,四:暂停上市的股票恢复上市上市首日,五:股票增发增发股份上市上市首日。

如何性质重组的股票复牌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股票交易在哪些情况下不设涨跌幅限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3.14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发股票上市的;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 (四)本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价交易规则》3.4.13 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二)增发上市的股票;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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