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股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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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票规定

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

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证监会大股东减持规定

一、关于大股东减持方式《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关于大股东减持信息披露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3、《证券法》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减持意见稿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单独或者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

上交所2014年7月22日晚间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事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拓展资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大股东-百度百科

大股东减持哪些股份须遵守减持规定

《减持规定》主要有以下内容:(1)受到减持限制的特殊主体范围。

根据《减持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受到减持限制的特殊主体范围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这与以往的规定及18号公告是一致的,除此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不受《减持规定》的约束。

(2)区分拟减持股份的来源。

明确了《减持规定》的适用范围。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适用《减持规定》,但大股东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除外。

(3)遵循“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设置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

《减持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4)根据各种股份转让方式对市场的影响,划分不同路径,引导有序减持。

《减持规定》在针对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设置减持比例的同时,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

(5)完善对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约束机制。

(6)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合法、有序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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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大股东减持新规哪些股票

对市场可能造成的影响:1.本次减持新规是在2016年1月的减持规定的基础上,对扰乱市场秩序的减持行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补充,新规的出台使得定增资金退出时间加长,预计未来套利定增资金将逐步退出,发行定增的上市公司数量将显著下降,但上市公司质量将有所提升,未来的定增投资将更加注重企业成长与价值本身。

2.减持新规只是将减持的时间点延后,对二级市场股票的长期供给并没有显著变化;减持新规主要影响的是一级市场定价,定增景气度在再融资新政后将再受抑制。

投资者如PE/VC等对创新/新兴产业投资的流动性溢价将上升,一级市场交易活跃度下降。

3.减持新规的出台使得定增市场的发行更加困难,定增市场或将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

而在利好影响方面,和聚投资认为减持新规的出台对目前已经完成定增的上市公司是利好消息,有利于其避免因投资者对股价的关注可能产生的短期行为。

4.新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大股东和董监高转让股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报告、备案、披露制度,防范和避免故意利用信息披露进行“精准式”减持,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重树投资者信心,有利于当前二级市场的稳定。

5.减持新规通过规范“处于优势地位的关键少数人”的减持行为,从制度上进一步压缩了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套利空间。

随着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套利空间被进一步压缩,二级市场的投资将继续回归其本源,上市公司股东和高管会更加注重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关注公司内在价值,从而提升A股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引导资金流向真正需要融资且具备中长期投资价值的公司和项目,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大股东违规减持股票会怎么样处理

股票减持即减少股票持量,直接目的是套取现金,管理层减持,因其对自身企业的了解,通常肯定会在价格高位进行减持行为。

另一个角度说,即不看好企业的后续成长,所以属于利空消息。

上市公司高管减持股票管理规定:1、每年卖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2、禁止短线交易,即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六个月内不得买入;3、禁止敏感期买卖股票,即定期报告披露30日前,重大事项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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