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融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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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回购和股权质押融资的异同有哪些

我来个通俗点的回答吧,可能帮得上你。

如果我是某上市公司股东,持有2000万股股票,占股比例是10%。

那么我拿其中的500万股股票抵押给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来获得贷款,基本原则是我需要多少资金,要用多少股票来做资产抵押的问题,如果我需要的资金多一点,我要抵押的股票就多一点,到期后我能如期归还银行本金和利息就是股票质押回购了,我要是不能如期归还,可以增加抵押或者用另外的股票抵押来归还,或者被银行拿去拍卖,所得资金用来填补银行的本金和利息。

那么,股权质押融资就是一次性拿我的全部股票抵押给银行,银行贷款给我,如果能顺利还款付息的话就没什么,要是不能如期还款付息,银行要拿我股权拍卖来还款。

这样的话,我不但股票没了,股权也没了。

两者差别不大,只是量的差别,后者更适合没上市的公司的大股东使用,前者适合已经上市的公司股东使用。

怎么开通股票质押融资的权限

股票质押融资,出质人的权限不需要开通质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1)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4)银行认可的质押物,以第三人所有质物作质押的,还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

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

(一)质押贷款申请人条件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质押贷款。

1、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物担保;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4、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质押贷款金额用储蓄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2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外币存款按当日公布的外汇现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用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的,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额不超过质押国债面额的90%。

(三)质押贷款期限个人质押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且不得超过质押品的到期日;若用不同期限的多张存单或凭证式国债作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者确定贷款期限。

(四)质押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利率计算,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按6个月档次利率计息。

股票抵押融资还款后多久解除质押?

股票抵押融资还款后,当天就可以解除质押。

但是需要有人去办理,坐等是不行的。

股票质押还款,必须解除冻结状态,只要解除冻结状态,当天就可以用的。

如果没有解除冻结状态,就无法使用。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2.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

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3.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质押率是贷款本金与质押股票市值之间的比值。

想请教一下股票质押融资会计分录是怎么回事

股票质押:1.用于质押贷款的股票原则上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

对上一年度亏损的,或股票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过度集中的,或证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证券交易所特别处理的股票均不能成为质押物;这一条意味着:证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质押贷款的额度,那么它会首选已经得到市场认同的、稳健的“绩优股”,而非未来的“绩优股”。

原因是因为股票的风险衡量由银行来确定,从稳妥的角度出发,股价稳定、业绩好、财务健康的上市公司无疑会成为银行的首选。

(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从“华尔街”的经验看,蓝筹股的质押率是70%,普通股的质押率是50%。

这说明国外银行用以衡量质押股票的风险指标也是看其“质地是否优良”。

2.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

一家证券公司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被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

股票融资:(1)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融资融券期间质押股票可以卖出吗

质押股票当然不能直接卖出,必须先进行解除质押,或者部分解除质押的申请。

解押后,才能够进行交易。

1. 融资融券是指客户提供担保物,证券公司向其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客户在约定期限偿还所借资金或证券及利息、费用的证券交易活动。

融资融券业务对资本市场最主要的影响在于实现了杠杆交易和卖空机制。

它在西方国家有着悠久的历史。

2. 股票质押融资则是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 (一)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优势 1.依托产权市场平台,股权质押融资平台方便快捷。

产权交易市场作为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级资本市场层次,帮助开展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有着明确股权、股权托管、定价、价格发现、信息披露、融资中介的综合智能。

2.政策支持。

各地方政府为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及时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相继制定下发了有关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利用股权进行质押融资的优惠政策。

例如,吉林省人民政府为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快发展,及时解决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规范开展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林省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等文件,为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质押融资创造了条件。

(二)中小企业股权质押融资劣势及风险 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盈利不稳定所带来了股权价值波动性风险,中小企业诚信问题也带来了欺诈风险。

除此之外,机制建设不足和产权交易市场滞后导致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难和股权变现难的风险。

二、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 我国的股票质押融资主要有两种模式: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和个人股票质押融资。

(一)证券公司股票质押 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优点。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是除国债回购和同业拆借两大券商资金来源外的又一渠道,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在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间架起一座资金融通的桥梁。

(2)现行模式从控制银行风险的角度出发,除规定了质押率的上限、设定警戒线和平仓线以外,还规定在质押期内出质股票不能自由流动。

这大大降低了股东“变相套现”和“掏空公司”的风险,对于投资者来说,其投资于上市券商的风险可以得到降低。

2.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融资缺点。

(1)《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但这种质押贷款模式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且被质押的股票缺乏流动性,手续烦琐,不能满足市场众多中小投资者的融资要求。

(2)银行若开展此项业务须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并应有专门机构动态监控、代为管理出质股票,对建立健全完善的内控机制和拥有专业人才要求较高。

(3)尽管与其他担保品相比,上市公司流通股票是一种风险较小的质物,但银行需花费大量精力进行风险控制。

(4)证券公司出质的股票在质押期内不能自由流动,这种限制虽然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但忽视了券商希望质押股票能够自由流动的内在要求。

(二)个人股票质押贷款 1.个人股票质押优点。

(1)个人股票质押贷款模式能够满足市场众多投资者的融资要求,它充分发挥了银行和券商的比较优势。

(2)银行无须新增硬件设施,也不必到证券公司办理出质登记和注销手续、到证券交易所开设股票质押贷款业务特别席位,现有条件即可满足业务需要。

(3)证券公司在这种模式中与银行的关系是委托代理型,充分发挥了证券公司的比较优势。

证券公司作为借贷双方的中介人,有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人才,有齐全的交易监控设施,比银行更能够对市场的走势进行敏锐的把握和对质押股票进行实时监控。

(4)出质人用于质押的股票在平仓线上可自由流动,当股票价格上涨到出质人的心理价位时,能及时出售质押股票,保证了出质人的获利机会。

2.个人股票质押缺点。

该模式比较突出的风险是由于出质人质押的股票虽然可以流通,但是是由证券公司代表银行监督股价波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券商不认真履行三方协议,同出质人串通,很容易出现暗箱操作,损害贷方银行的利益。

特别是证券公司在对出质股票资格审查和风险审查中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在目前中国股市波动大、股票市值虚增的情况下,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无法得到有力保障。

三、上市公司大股东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质押融资 大股东由于融资的需要而将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以此作为获取资金的一种手段,或者,大股东要为其他单位提供借款担保而将上市公司股权拿出去做质押保证。

(一)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优点 上市公司股权已经成为了大股东资金融通的一种重要手段,大股东偏好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原因在于:对于大股东来说,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是可用来抵债或质押的优质资产。

商业银行一般也希望接受透明度高、可兑现性强的上市公司股权为质押标的物。

(二)大股东股权质押融资缺点 1.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剥离上市时,已将优良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了,其盈利能力已经较弱,资产负债率也很高。

在这种情况下,再质押借款,必然导致负债率的进一步上升和财务状况的进一步恶化,一旦借款运用不当导致其偿债能力丧失,必然通过股权的纽带牵连到上市公司。

2.大股东法人股质押给市场的信号往往是大股东抑或上市公司的资金链出了问题,会影响投资者预期,导致股价下挫。

3.大股东的过度杠杆化可能引发市场对大股东不良财务行为的猜测,大股东凭其控股地位而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操纵,这种操纵不会是过去(至少是5年以前)那种...

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股票质押融资成本一般是多少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24日联合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

业务流程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股票质押是不是比融资要安全

股票质押是融资的一种形式,称为股票质押融资:是指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股票质押的特点:1. 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2.股票质押融资,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3.股票质押融资,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它的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例如上市公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公司债券等;4.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5.股票质押融资实质是质押贷款,其资金用途虽然可能会有限制,但监控难度显然大得多,当股票市值下跌时,借款债权的风险就随之增加;6.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7.股票质押融资对于券商来说盈利能力没有改变,融来的资金只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足。

股票质押融资是什么意思

展开全部 股票质押融资是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融资取得的资金通常用来弥补流动资金不足,股票质押融资不是一种标准化产品,在本质上更体现了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在具体的融资细节上由当事人双方合意约定。

正常情况下,无论股票是否处于限售期,均可作为质押标的。

限售股质押,在限售期先于行权时间结束的,应当认定质押合同有效。

2008年10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

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即日起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缓解“大小非”股东资金困境,减少其抛售股票的动力。

《规定》明确发债主体限于上市公司股东,且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此外,为保持用于交换的股票作为担保物的信用,《规定》还对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资质提出了要求,并且明确了用于交换股票的安全保证措施,防范债券的违约风险。

《规定》要求:公司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在调整或修正交换价格时,如造成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少于未偿还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换股所需股票的,公司必须事先补充提供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并就该等股票设定担保,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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