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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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给解释一下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什么意思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是指某只股票出现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由股票发行方对该情况作出相应的说明、阐述或解释,并以公告的形式正式发布,以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股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形,认定其是否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1、某只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2011年前特别处理的ST、*ST是±15%,现更正为12%)属于异常波动;2、某只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开信息";3、某只股票价格的振幅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15%;4、某只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额连续五个交易日逐日增加50%;5、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况。

出现前款1至4项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股票,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

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公布定期报告等例行停牌时,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股票复牌之日起重新开始。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是好是坏

个股在股票交易时间显示休市的意思是指证券市场停止交易。

休市,包括周末休市、节假日休市、临时休市等几种情况。

周末休市:中国证券市场周一至周五为交易日,周六、周日为休市日。

春节休市:中国彩票市场春节长假期间停止销售、开奖、兑奖(即开型彩票除外)。

非公开发行股票程序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停牌申请(选) 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预计该信息无法保密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可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会预案之日起复牌。

2、(发行对象为下列人员的,在董事会召开前1日或当日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细则12条》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 3、董事会决议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决议事项:(一)本次股票发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另见《细则13条》 表决:上市公司董事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通过后,决议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与决议同时刊登。

表决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证交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同时披露相关信息见《发行管理办法》 )。

4、向深交所报送文件并公告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下列文件并公告: 文件:(一)董事会决议;(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指引》 第八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或关联交易公告;(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三)法律意见书;(四)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

) 5、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注明提供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对于有多项议案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情形,上市公司可按《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向股东提供总议案的表决方式。

发行涉及资产审计、评估或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结果报告至迟应随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公告。

决议事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三)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四)募集资金用途;(五)决议的有效期;(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表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向上市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上市公司就发行证券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布:股东大会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6、保荐人保荐、向证监会申报 上市公司向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详见《细则》 包括: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保荐人出具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等 结束公告: 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审查的决定后,应当在收到上述决定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向深交所报告审核时间:上市公司应在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前向深交所报告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的召开时间,并可申请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于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决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应当在撤回申请文件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审核结果公告:上市公司应当在该次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之日作出决定后次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告会议发审委审核结果,并说明尚需取得证监会的核准文件。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上市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应当于当日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二)发行核准公告;(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初审-发行审核委审核-核准或不核准决定 (第十五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十四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或关联交易公告;(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三)法律意见书。

) (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取得证监会核准...

港股通是否会在交易时段因股价波动而停牌?

展开全部 您好,除了港股通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外,联交所亦有一套关于股价及成交量波动的市场监察机制。

如联交所就上市公司上市证券的价格或成交量的异常波动、其证券可能出现虚假市场或任何其他问题向上市公司查询,上市公司须及时回应如下:1、向联交所提供及应联交所要求公布其所知悉任何与查询事宜有关的资料,为市场提供信息或澄清情况;2、若(及仅若)上市公司董事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上市公司的合理查询后,并没有知悉有任何与其上市证券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的波动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事宜或发展,亦没有知悉为避免虚假市场所必需公布的资料,而且亦无任何须根据内幕消息条文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以及若联交所要求,其须发表公告作出声明。

如上市公司未能及时发表公告,上市公司必须在合理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申请停牌,联交所亦有权指令该上市公司的证券停牌。

惠通集团美国股票为什么停止交易了

1. 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公司股票挂牌交易后,为保证证券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对其披露的重要信息以及证券部门对其进行的处罚,均以暂停交易方式公告。

2. 深、沪交易所暂停交易的时间及其他内容规定如下表: 深交所暂停交易办法内 容停牌时间备 注公布年度报告半个工作日 公布中期报告半个工作日召开股东大会视情况定如会议期间与开市时间重叠,自股东大会召开当天起,相关证券停牌,直至其所披露资料在指定报刊上公布的当天下午开市时复牌。

公告预分配股方案半个工作日 公告重大事件半个工作日 引发股价波动传言视情况定停牌后,须待该公司公开澄清后方能复牌处罚性停牌视情况定停牌后,待处理结果公布后方能复牌 上交所暂停交易办法。

3. 即时停牌内 容停 牌 时 间备 注公布年报、中报半个工作日如逢休市,次交易日补停半天召开股东大会一个工作日如审议非重要事项,则不停市公告分配方案半个工作日如逢休市,该公司股票次交易日补停半天公布配股说明书半个工作日如逢休市,该公司股票次交易日补停半天公布重大股权变动半个工作日如逢休市,该公司股票次交易日补停半天公布重要信息半个工作日如逢休市,该公司股票次交易日补停半天。

4. 短期停牌内 容停 牌 时 间备 注存在引发股价异常波动的事实视情况定须待公司澄清后方能复牌证券交易所、证监会认为必要时视情况定待处理结束公司公布后方能复牌。

5. 股票终止上市的条件:(一)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二)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亏损;(三)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但未能在其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四)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五)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六)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七)在股票暂停上市期间,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八)公司解散或被宣告破产;(九)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终止上市的股票会进入三板市场,可到规定的公司,就是具备有三板交易的证券公司开立证券帐户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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