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对股票质押比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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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票质押新规影响,对谁影响大

1、融入方主体受限,不能是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

2、融入资金用途受限,要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

3、初始质押标的范围缩小,基金、债券不能作为初始质押标的。

4、融资规模门槛提高,首次不低于500万,后续不低于50万。

5、股票质押率上限降低,不得超过60%。

6、质押集中度降低,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

7、新老划断,存量业务不受影响,可以延期。

市场各方已经从融入方、融出方、质押标的、资金流向、证券公司多个角度对其进行了解释,但对广大散户朋友的短期及长期影响很有有单列出来的。但其实该新规不论是从散户个人进行股票质押角度,还是从市场短期影响来对散户会产生许多方面影响。

首先,散户的资金体量不大,单笔融资的需求也较小。但此次新规规定了首次参与的交易者,交易金额需要达到500万人民币,这个规定的要求远高于个人投资者开通融资融券50万人民币资产的要求,而基本达到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个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需持有500万元人民币的证券市值)。而此后的每次股票质押式回购的交易金额不能低于50万元人民币,这也同样限制了散户每次的融资最低下限,也就是说小型的融资就不能通过这个通道去获得资金了。

其次,资金的使用方面,不得进行新股申购、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买入上市交易股票,也就是说,散户无法用股票质押的资金再进行股票交易,追加自己的资金入市。

再次,不可用基金、债券进行初始股票质押,对持有基金、债券的散户,这部分市值就损失了这一种变现的通道。

2. 股权质押新规对个股有什么影响

新规的出台表明监管层延续金融去杠杆、防控金融风险的监管方向。

新规的实施将带来以下五大方面影响:1、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规模或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一方面,小额股票质押业务被禁止。

另外一方面,对质押比例和质押率的限制也将缩减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融资规模。2、由于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所以这直接禁止了资管产品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方式加杠杆(此前已经限制了资管产品的结构化杠杆)。

3、禁止通过股票质押融资申购新股和买入股票,这将使得“宝能式”质押融资加杠杆买入股票的模式难以为继。4、单只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的规定将导致质押比例较高的个股无法进行新的质押融资,或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

5、由于目前沪深两市平均质押率稳定在44%左右,因此新规中关于质押率不得超过60%的规定只对少数个股质押业务有一定影响,整体影响或不大。

3. 股权质押新规对个股有什么影响

新规的出台表明监管层延续金融去杠杆、防控金融风险的监管方向。新规的实施将带来以下五大方面影响:1、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规模或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一方面,小额股票质押业务被禁止。另外一方面,对质押比例和质押率的限制也将缩减股票质押式回购的融资规模。

2、由于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所以这直接禁止了资管产品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方式加杠杆(此前已经限制了资管产品的结构化杠杆)。3、禁止通过股票质押融资申购新股和买入股票,这将使得“宝能式”质押融资加杠杆买入股票的模式难以为继。

4、单只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的规定将导致质押比例较高的个股无法进行新的质押融资,或对上市公司大股东的流动性产生一定影响。

5、由于目前沪深两市平均质押率稳定在44%左右,因此新规中关于质押率不得超过60%的规定只对少数个股质押业务有一定影响,整体影响或不大。

4. 资管新规如何明确杠杆比例

日前发布的资管新规进一步明确了资管产品的杠杆比例限制。

业内人士表示,此项规定对于高杠杆比例的结构化产品产生较大影响,但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有所宽松。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未来具有分级安排的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存续及新设,部分公司大股东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分级安排定向增持。

过去银行和非银机构开展的结构化委外产品仍有发展空间。 结构化委外仍存发展空间 控制资管产品杠杆水平是资管新规的一大要点。

资管新规规定,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分级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落地的资管新规删除了原来“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的规定。

兴业研究表示,删除相关规定意味着未来具有分级安排的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存续及新设,部分公司大股东也可以通过合理的分级安排定向增持。华创债券团队认为,过去银行和非银机构开展的结构化委外产品仍有发展空间,但是由于对分级产品的比例限制,使得过去通过信托做的3:1的结构化委外已然面临调整压力。

同时,过去的结构性非标产品,包括私募ABS产品等也面临结构重塑的要求。 强调金融机构自主管理 此外,资管新规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和承受力,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等级设置了不同的负债杠杆,参照行业监管标准,对允许分级的产品设定了不同的分级比例。

资管新规规定,分级私募产品应当根据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

上海一家量化私募人士表示,从资管新规来看,以后私募不能再通过5倍甚至10倍的超级杠杆放大投资风险和收益,同时从对不同类型产品的影响而言,对固定收益、类固收以及非标准化产品影响较大。 同时,资管新规还明确,发行分级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对该资产管理产品进行自主管理,不得转委托给劣后级投资者。

分级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记者了解到,以前一些结构化产品中管理人只是名义上的管理人,即把实际上底层资产的投资决策权让渡给劣后投资人或者劣后投资人聘请的投资顾问。

5. 股权质押和解质押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这个分两种情况来讲吧:一、涉及质押和解质的股票,属于流通部分: 股权的质押和解质,影响的是这只股票的市场供应量。

质押时,市场上流通的股票量要变少,使股票似乎变得金贵起来,股价可能要上涨; 反之,解质时,流通股增多,可能下跌。 当然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当时的大市和公司经营状况来确定。

二、涉及的股票属于非流通股权。也就是不能或暂时不能买卖。

这时,对流通数量没有影响,不会改变供需平衡,而影响股价。 但是,这时就要具体看该股为何质押。

比如,为了短期筹款,又要看这个款项用作什么?若为了发工资,那明显是不利消息,股价要跌;若是为了上个项目,则又要判断这个项目到底能不能为公司赢利。 总之,这种时候,就要多收集资料,多分析。

6. 质押解除再质押的公告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质押的股票价格大幅下跌,会造成质押的股票价格满足不了维持最低资产价值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融资方会被要求追加相关的质押资产作为质押,如果追加不及时,则有可能被认为违约,这是资金的融出方有权进行股票变现的售出或是股票拥有权的变更,这时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就成为利空消息。

股票质押时,市场上流通的股票量要变少,使股票似乎变得金贵起来,股价可能要上涨,反之解除股票质押时,流通股增多,可能下跌。但因为股权质押有质押率,股价跌至一定比例触发警戒线时需要补充质押物,股东为缓解资金压力多会维护股价不至于跌至警戒线位置。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担保法》第75条第17项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并非所有的股份、股票都可以转让,所以在法律限制自由转让的范围内,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受到限制,这就要求股权质押必须符合股权转让的法定条件。对此根据《公司法》,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分别有不同的规定。

依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股权质押不办理工商登记不产生质押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解除质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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