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股票案对股市影响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1. 黄晓明卷入股票操纵大案对他有影响吗

“黄某明、张某霞与高勇的关系是证券交易代理行为,即将账户委托交由高勇‘打理’,而高勇在‘打理’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行为,而黄、张两人并不知情,属于证券交易代理中的‘善意第三人’情形。”前述律师表示,“在将账户委托给高勇管理这个行为发生上,黄、张并不能预测也不知道高勇可能进行违法活动。”

“黄某明、张某霞都不会被追责,此类案件中的追责主要针对违法主体,即交易的实际作出者,而违法被使用的账户的名义持有者通常并不承担责任,该案中的责任人也明确为高勇。”一位接近该案的机构人士向记者确认。

不过围绕该案的另一争议,是证监会作出高达18亿元罚没决定后,黄晓明等人的账户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所得是否会被一并遭到没收,据证监会披露,高勇获利载体体现为账户组,即部分违法所得将在包括黄晓明等人的证券账户内。 “违法所得是违法行为产生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无论在哪个载体,是否转移,都会被进行相应的追讨。”

前述律师表示。 此外,出借给人账户委托他人代理交易这一行为虽然并未构成行政违法,但仍然是对证券法中有关账户实名制要求的“越界”。

早在今年6月15日,中国结算曾发布《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将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除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将同时采取一定时期内限制新开账户、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等处罚措施。

2. 黄晓明为何会卷入股票大案

8月10日晚,证监会通报了5宗市场操纵案件,其中,高勇控制16个账户,操纵“精华制药”,半年内股价暴涨300%,非法获利8.97亿,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8.97亿元并处罚8.97亿元。

高勇号称是“民间股神”,起初,他是极力否认操纵股价的,最后,在交易记录的铁证目前,无法狡辩!

经过“股票说”的调查,发现高勇不仅仅是操纵股价这么简单,是否涉及了内幕交易?

根据证监会通报: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高勇账户组共计委托买入28,392,500股,成交23,714,872股“精华制药”,除少量卖出外,至2月17日高勇账户组共计持有22,875,030股“精华制药”,耗资7亿左右!

上述期间,高勇账户买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的36.57%。

上述期间内,共27个交易日,“精华制药”股价在7亿资金的连续买入下,上涨66.67%,远远高于同期中小板综指14.05%的上涨幅度,也显著偏离“精华制药”1月12日前箱体震荡的走势。

在6月5日至6月16日期间,8个交易日内,账户组集中卖出19,944,580股“精华制药”,卖出金额14.91亿元,至此,高勇已经卖掉90%的持有股份,完成出货!

为什么认为高某案有可能涉及内幕交易?高某在27个交易日内,完成7亿资金建仓,建仓完成后,精华制药马上停牌进行资产重组!

停牌3个月后,5月24日晚,精华制药公布6.91亿的购买资产方案,5月25日,复牌,股价连续9日一字板涨停,6月5日,打开涨停后,高某在8个交易日内,完成出货,卖出金额高达14.91亿元!

停牌重组前的27个交易日内,耗资7亿埋伏,复牌9个涨停后,8个交易日内,出货14.91亿元!很明显,这些行为,有内幕交易的嫌疑!

根据证监会通报,高勇控制的16个账户,这些账户是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人的账户!

这份名单,大家去扒一下,这里面有几位明星和企业家。

经过“股票说”调查,发现上面的黄某明就是明星黄晓明!

根据证监会通报: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黄晓明的母亲叫张素霞。黄晓明和母亲张素霞,跟证监会通报材料中的黄某明和其母亲张某霞,正好一一对应!

另据“股票说”向多位业内人士求证,黄某明就是黄晓明!也就是说,黄晓明的账户参与了18亿股价操纵大案!

大家都知道,这些年,黄晓明理财成绩斐然,财富身家不输同班同学“女版巴菲特”赵薇,万万没想到,一被调查,发现黄晓明涉案“民间股神”高勇!

这些明星啊,要么是股神,要么就是认识股神!

根据法律法规,证券账户参与违法违规的交易,本人是要负责任的,更何况存在巨额非法牟利!那么,黄晓明在18亿操纵案中,非法的获利,肯定是会被没收的,至于罚多少,要看涉案程度!

明星的片酬太高了。又有影响力。

3. 证监会是如何回应黄晓明账户卷入股票操控案的

8月17日消息,谈及市场关注的黄晓明账户被牵扯“18亿操纵股价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7日表示,高勇操纵案件情况已经对外进行发布,黄晓明未被列入违法行为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证监会调查证券期货案件时,会依法对当事人、与被调查事件相关的个人和机构采取措施,被调查方需进行配合,如果发现还有他人涉嫌操纵本案行为,必将严惩不贷。

8月10日,证监会披露一起股票操纵大案,号称“民间炒股大赛冠军”的操盘者高勇被罚没近18亿。 据报道,尽管黄晓明工作室替其否认出借证券账户,卷入该起巨额操纵案,但外界还是送上了“实锤”。

据悉,高勇控制的16个账户中,多个账户曾组团进入长生生物的前十大流通股东当中,其中就包括黄晓明在内的6个账户。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8月10日,证监会宣布对高勇操纵股票精华制药(002349.SZ)一案作出处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并处以罚款8.97亿元,合计近18亿;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披露,2015年1月12日至7月22日,高勇以20亿资金违法操纵精华制药股价,这20亿资金除了一方面源于其控制的信托账户,另一方面则是来源于黄某明、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14个自然人所出借的账户。 证监会处罚一出,黄某明立刻被外界锁定为娱乐明星、人称“教主”的黄晓明。

8月11日,@黄晓明工作室 曾替其发表“严正声明”称,黄晓明不认识高某,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的行为,未曾受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处罚,也未介入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调查。 15日,黄晓明通过微博对“账户卷入操控18亿股票案”、“组团操控长生制药”等作出回应。

黄晓明称,他本人从未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投资,2014年第三季度他委托路某进行理财的账户曾投资过黄海机械并在当季度退出。而黄海机械2015年才被借壳,2016年才更名为长生生物。

故他本人与长生生物毫无关系,有关“黄晓明组团操控长生制药”等消息是谣言。同时,黄晓明为自己“理财不慎”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道歉。

来源:观察者网。

4. 黄晓明真的涉嫌股票操纵吗

8月13日报道,据案情披露,黄某明账户由高勇管理的原因,系账户原管理者、其母张某霞通过“路某”介绍相识。

“路某”系北京护城河投资的合伙人路雷。记者按照传闻进一步调查发现,路雷与黄晓明之母张素霞并无商业往来,但黄晓明与路雷却存在间接关联。

从处罚决定书释放的案件细节来看,黄晓明连同委托给高勇“管理”的14个自然人账户持有者并不涉及违法认定,也无需在该案中承担相关责任。 围绕高案的另一争议,是证监会作出高达18亿元罚没决定后,黄某明等人的账户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所得是否会被一并遭到没收。

律师表示,违法所得是违法行为产生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无论在哪个载体,是否转移,都会被进行相应的追讨。 8月10日,证监会宣布对高勇操纵股票精华制药(002349.SZ)一案作出处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并处以罚款8.97亿元;并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高勇在操纵精华制药的过程中,动用了其进行代理交易的多个自然人账户进行交易,而其中就包括“黄某明”;据案情披露,黄某明账户由高勇管理的原因,系账户原管理者、其母张某霞通过“路某”介绍相识。 案件披露后,因名称重合度相像,黄某明及其母张某霞也被舆论推测为影星黄晓明及其母张素霞。

据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称处罚决定书)认定,高勇使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在2015年1月12日至7月22日,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大额封涨停的方式,操纵“精华制药”股价非法获利8.97亿元。上述账户组由两个信托子账户和包括黄某明在内的14个自然人账户组成。

正是处罚决定书对于黄某明账户涉案细节的描述,引发了舆论关注。 “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

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处罚决定书介绍称。

8月11日,黄晓明工作室对此发布声明称黄晓明并不认识高某,也未参与任何操纵股票行为,同时“未曾受过任何股票有关的处罚或介入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调查”。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黄晓明工作室的上述表态,仅表明黄晓明并未参与股票操纵、接受调查及受到处罚,但对于行政处罚书中的关键信息——即“黄某明是否正是黄晓明”却选择了回避。

“黄晓明工作室否认的内容,处罚书里也没有提到,因为处罚书里的‘黄某明’也没有参与股票操纵或受到处罚,只是其母将账户委托给高勇管理而已。”

一位关注该案的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坦言,“但关于(黄晓明)是‘黄某明’这个疑问,没看到工作室对此有所否认。” 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确认,处罚书中的“黄某明”和“张某霞”的确是黄晓明和张素霞二人。

值得一提的是,处罚决定书显示,黄晓明账户委托给高勇管理的过程中的 “路某”,是连接其母张素霞与高勇间的介绍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证发现,“路某”系北京护城河投资的合伙人路雷。记者按照传闻进一步调查发现,路雷与黄晓明之母张素霞并无商业往来,但黄晓明与路雷却存在间接关联。

天眼查信息显示,路雷与神州泰岳(300002.SZ)实控人王宁及公司高管团队发起的北京善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善聚投资)共同投资了北京中关乐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而善聚投资同时又通过一只合伙基金和黄晓明共同参股了深圳市丰年互动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此外影星章子怡亦参股了该公司。 虽然黄晓明的账户“参与”到了精华制药的操纵案中,但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获悉,从处罚决定书释放的案件细节来看,黄晓明连同委托给高勇“管理”的14个自然人账户持有者并不涉及违法认定,也无需在该案中承担相关责任。

“黄某明、张某霞与高勇的关系是证券交易代理行为,即将账户委托交由高勇‘打理’,而高勇在‘打理’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行为,而黄、张两人并不知情,属于证券交易代理中的‘善意第三人’情形。”前述律师表示,“在将账户委托给高勇管理这个行为发生上,黄、张并不能预测也不知道高勇可能进行违法活动。”

“黄某明、张某霞都不会被追责,此类案件中的追责主要针对违法主体,即交易的实际作出者,而违法被使用的账户的名义持有者通常并不承担责任,该案中的责任人也明确为高勇。”一位接近该案的机构人士向记者确认。

不过围绕该案的另一争议,是证监会作出高达18亿元罚没决定后,黄晓明等人的账户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所得是否会被一并遭到没收,据证监会披露,高勇获利载体体现为账户组,即部分违法所得将在包括黄晓明等人的证券账户内。 “违法所得是违法行为产生的收入,这部分收入无论在哪个载体,是否转移,都会被进行相应的追讨。”

前述律师表示。 此外,出借给人账户委托他人代理交易这一行为虽然并未构成行政违法,但仍然是对证券法中有关账户实名制要求的“越界”。

早在今年6月15日,中国结算曾发布《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强账户管理,将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当事人,除采取注销账户、限制使用等措施外,将同时采取一定时。

5. 黄晓明股票操纵事件始末是什么

8月14报道,最近黄晓明出借账户卷入股票操纵案一事,让他在很多影迷心中的形象,一下子被毁了,不知道此次股票行为中是否真的黄晓明一概不知,有趣的是这两起都是出借账户给他人操作,很难不质疑其是否具有相关的金融常识。

证监会公布的获利近9亿元、罚没款高达18亿元的高勇股票操纵案中,自然人账户之一确认为艺人黄晓明名下账户。知情人士表示,这些自然人账户所有人如果仅仅是出借账户,并不知道账户被利用进行市场操纵,这些账户也不会被冻结。

早在11日晚,黄晓明工作室曾发声明否认认识高勇,未介入过任何与股票有关的调查。

6. 黄晓明否认操纵股票

黄晓明发微否认操纵股票 。

昨天(8月14日)报道的“艺人黄晓明涉嫌卷入18亿股票操纵案”再添进展。今日(8月15日)凌晨,黄晓明在微博发布声明称,其本人从未参与任何股票操控,并与“长生生物”毫无关系,此次事件是由理财不谨慎所导致。

黄晓明在声明中主要写了四点。包括1.7月3日证监会就“高勇案”已作出《处罚决定书》,本人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控;2.本人不认识高勇,股票账户开立后由母亲代为管理,我母亲将账户委托给路某代为理财,经由路某介绍转委托给高勇管理,高勇账户组所从事涉案交易,由高勇决策。

我与我母亲没有参与操控股票;3.本人从未参与过“长生生物”股票投资,2014年第三季度本人委托路某进行理财的账户曾投资过“黄海机械”并在当季度退出。而“黄海机械”2015年才被借壳,2016年才更名为“长生生物”。

故本人与“长生生物”毫无关系,有关“黄晓明组团操控长生制药”等消息是谣言。最后,黄晓明表态:“本次事件确实是由我理财不谨慎所导致,对此次事件给大家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我一定从中吸取教训。”

截至上午10时,该条微博下,点赞数最高的三条评论依次为“黄家到后给高勇分了多少钱”(点赞数7万);“选择相信黄晓明”(点赞数3万);调侃黄“明明很委屈、明明不知道、和明明没关系”(点赞数4万)。还有网友认为“以后谁再说晓明没演技我和谁急”。

“你可以演一个男主角:甩锅侠”。网友站队中,一部分认为黄晓明不可能把账户无缘无故借给别人使用;也有部分网友认为,黄晓明可能真的并不知情,毕竟现在明星涉及投资股票公司的情况很常见。

而他会不会为此承担责任,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据了解,18亿股票操纵案消息曝出后,黄晓明工作室也发过声明,此番用个人微博深夜发声,也是为情势所迫。

网友们选择不听不信不传谣的态度 ,更多因为情绪使然,正如今天《证券日报》一篇文章的标题:“赵薇到黄晓明明星资本游戏:进可收韭菜 退则罚三杯”。 来源:网易新闻。

7. 18亿股市操纵案中黄晓明被处罚了吗

根据证监会披露,在这次市场操纵案件中,高勇通过其成立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从事民间代客理财,从其客户处聚集超过20亿元资金,利用16个账户(以下简称高勇账户组)实施市场操纵,非法获利高达8.97亿元。

卷入其中的16个账户中,就包括了黄晓明的账户。精华制药2015年半年报显示,黄晓明曾进入精华制药前十大流通股股东,位列第九。

根据证监会披露,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黄晓明在8月15日的声明中强调, 他本人不认识高勇,只是委托路某理财;而且,7月3日证监会就“高勇案”已作出《处罚决定书》,他本人没有参与任何股票操控。 从结果上看,证监会对该案作出的处罚决定,是针对账户组实际操作人高勇作出的: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处以罚款8.97亿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该案已经调查、审理终结。黄晓明并未被追究责任。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澎湃新闻记者分析,黄晓明与高勇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如果是委托理财的法律关系,那么高勇作为受托人,在委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委托人账户从事违法行为,此时构成越权代理,法律后果由高勇承担,黄晓明没有法律责任。如果黄晓明知情并参与了操纵市场的计划,那么就涉嫌构成操纵市场的共谋,不过从其声明来看,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8月14日晚间,经济观察网曾报道称,证监会稽查人员透露,稽查人员在办案期间曾致电黄晓明,黄晓明曾挤出时间与调查人员见面三个小时,该稽查人员称,由于黄晓明平时比较忙,其账户一直由母亲来操作,现有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参与或知悉股票操纵行为,因此不会对其追责。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也认为,如果黄晓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账户将用于操纵市场,就构成违法,但这需要证据支持,证监会调查后未处罚黄晓明,说明目前证据不足。

8. 凌晨,黄晓明卷入操纵18亿股票案,最近的艺人更是股市中人头蹿动,

黄晓明否认涉股票操纵大案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信息,该案发生于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也就是上一轮“牛市”期间,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通过其直接控制的两个信托账户和十四个委托其操作的个人账户,以连续封涨停方式大笔买入精华制药(002349.SZ)股票并抬高股价,在6月5日至7月22日期间,其将股票大量卖出,以上账户最终卖出总计金额16.84亿元股票,获利8.97亿元。

证监会最终裁定,没收违法所得8.97亿元并罚款8.97亿元,合计金额达到62616964757a686964616fe58685e5aeb93133336566346618亿。 决定书中对于案件细节的通报显示,上述十四个委托交易账户其中之一,为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并经过护城河投资另一个合伙人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账户交由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有自媒体在案件细节披露后推测,黄某明和张某霞就是演员黄晓明和其母亲张素霞。 对此,黄晓明工作室发表严正声明称,黄晓明并不认识高勇,也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行为和介入过任何相关调查,并表示上述提到的媒体报道为杜撰而来,将追究法律责任。

集聚资金超20亿元 账户名义人不乏一线影视明星 在这出操纵股价的大戏中,“主演”高勇号称“民间炒股大赛冠军”,甚至曾经在某知名高校开设投资课程教授证券投资技巧,小有名气。因此吸引多人委托高勇代为操作股票账户。

据新华社报道,高勇以成立的私募公司为平台,吸引多个高净值客户委托其管理证券账户,涉案账户既有伞形信托账户,又有多个自然人账户。值得玩味的是,账户名义人不乏著名一线影视明星、民营企业家、企业高管等,控制的账户资金总量巨大,涉案金额超过20亿元。

据调查人员披露,在调查过程中,高勇开始并不配合调查,对办案人员提出的调查要求多次推托,甚至存在一度失联的情况,并且存在隐匿关键证据的情形。涉案当事人路某为高勇所在私募公司的合伙人,对案件调查百般阻挠,甚至存在打探调查人员个人信息的情况,威胁恐吓调查人员,行为恶劣。

最终,调查人员以高勇和部分重点账户名义人为突破口,查清了案件事实,揭开了“民间炒股高手”的面具。 持续建仓连续交易拉升股价 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高勇账户组委托买入2839.25万股,成交2371.49万股“精华制药”,至2月17日账户组共计持有2287.50万股“精华制药”。

上述期间,高勇账户组申买量占同期市场申买量比例为28.63%,买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为36.57%。买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5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11个交易日,最高成交量占比达到76.96%。

高勇账户组利用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方式拉抬股票价格,并多次在拉高股价之后,少量进行卖出交易。 集中资金优势连续封涨停 大量抛售操纵获利超近9亿 2015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因春节假期,证券市场休市。

2月25日起,精华制药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5月25日,精华制药发布公告披露重大重组事项,并于当日开盘后恢复交易。

5月25日至6月4日连续9个交易日内,高勇账户组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集中资金优势,以涨停价大量委托买入“精华制药”,每日委托买入股数均超过1000万股,最高达到1800余万股,收盘时涨停委托买入数量占收盘时全市场涨停价买单的比例每个交易日均超过60%,最高达到76.35%。9个交易日内,高勇账户组最后一笔买入申报时,前10档卖委托申报量累计均不高于500股,远低于高勇账户组申买数量。

在拉抬“精华制药”股价后,高勇账户组从6月5日起集中、大量出售“精华制药”,实现操纵获利。 6月5日至6月16日期间,账户组集中卖出1994.46万股“精华制药”,卖出金额14.92亿元。

至7月22日,除薛某账户仍然持有“精华制药”外,高勇账户组所持“精华制药”均全部卖出,共计卖出2535.62万股,卖出金额16.84亿元。 在此期间,除卖出交易外,高勇账户组在6月10日、6月11日、6月19日,共计买入368.76万股“精华制药”,连续买入交易显著拉抬了“精华制药”价格。

综上,高勇使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在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大量建仓买入“精华制药”,并在建仓过程中存在集中资金优势,拉抬“精华制药”股价的行为。5月25日至6月4日,在“精华制药”复牌后,高勇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连续9个交易日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以涨停价进行大笔申报,每日申报数量均远超市场实际成交可能。

6月5日至7月22日,高勇账户组将前期建仓股票集中卖出,并在6月19日上午9:43至10:07:51期间,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方式拉抬、维持“精华制药”股价。 高勇的上述操纵行为,共计获利8.97亿元。

175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