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成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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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成交原则

股票的成交原则是什么?

股票成交原则:简单来说就是 首先价格优先原则,其次时间有限原则,不存在成交量优先原则。

具体成交原则举例如下:盘口数据如下:卖五:14.00 100卖四:13.00 100卖三:12.00 100卖二:11.00 200卖一:10.00 200买一:9.00 300 买二:8.00 100买三:7.00 200买四:6.00 200买五:5.00 200如果这个时候我打出15.00买入500手,不考虑其它因素,最后的成交价是多少呢?股票成交原则: 1、如果以高于卖一的价格挂买单,以卖一的价格成交;如果卖一数量不够,依次用卖二、卖三补…… 2、如果以低于买一的价格挂卖单,以买一的价格成交;如果买一的数量补够,依次用买二、买三补…… 所以,你以高于卖五的价格挂单要买,则以10元成交200手、以11元成交200手、以12元成交100手。

如果此时有人以8元卖出350手,那么如何成交呢?首先买一9元的300手会完全成交,其次买二以8元成交50手,谁先挂单谁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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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成交原则是什么?

股票成交原则:简单来说就是 首先价格优先原则,其次时间有限原则,不存在成交量优先原则。

具体成交原则举例如下:盘口数据如下:卖五:14.00 100卖四:13.00 100卖三:12.00 100卖二:11.00 200卖一:10.00 200买一:9.00 300 买二:8.00 100买三:7.00 200买四:6.00 200买五:5.00 200如果这个时候我打出15.00买入500手,不考虑其它因素,最后的成交价是多少呢?股票成交原则: 1、如果以高于卖一的价格挂买单,以卖一的价格成交;如果卖一数量不够,依次用卖二、卖三补…… 2、如果以低于买一的价格挂卖单,以买一的价格成交;如果买一的数量补够,依次用买二、买三补…… 所以,你以高于卖五的价格挂单要买,则以10元成交200手、以11元成交200手、以12元成交100手。

如果此时有人以8元卖出350手,那么如何成交呢?首先买一9元的300手会完全成交,其次买二以8元成交50手,谁先挂单谁先成交。

股票成交原则有哪些?

股票成交原则一: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股票成交原则二:时间优先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

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什么是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则?

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

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

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

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

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关于股票成交规则 成交价格和成本价格的问题

你要先了解交易系统成交的原则,在自由竞价(也就是每天9:30以后,注意不是集合竞价)阶段的交易原则是:先价格优先,再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指的是:在相同的时间,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与价格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指的是: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依照申报时候(也就是挂单时间)决定成交的优先顺序,即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照交易所电脑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比如:有abcd四个人,均申报卖出某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按分别为:a的卖出价为10.7元,时间13:35;b的卖出价格为10.4元,时间13:40,c的卖出价格10.75元,时间为13:25;d的卖出价格为10.4元,时间为13:38.则他们交易的优先顺序为dbac。

(以上为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教材引用) 下面分析你的问题 1.假设排除任何手续费和税费 我直接下单 价格13方向买入数量100股 那么现在成交价格应该是13元[也就是说股价当前是13元]?那我的成本呢?13元还是9元? 答:由于价格优先原则,在相同的时间,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与价格较低的买进申报,你买入的价格13,高于所有的买单价格,所以交易系统会优先撮合成交你的单子,由于卖一的挂单9元,,正好卖一处的挂单数量是1手(100股)与你买入数量相同,故交易系统撮合你们成交,成本9元,成交数量100股。

引申,如果你成交后没有别人在挂比卖二10元价格更低的卖单,则原来的卖2价格成为新的卖1价格,依此类推;如果你挂的是13元200股的买单,则卖1的9元100股卖单被你吃掉,同时未成交的100股自动向卖二10元撮合成交,正好卖2挂单也是100股,双方正好成交,这100股的交易为成交价10元成交数量100股,此时你的200股的平均成交价格是(9*100+10*100)/200=9.5元。

如果你挂买单13元数量300股,那么买1卖2的的挂单都被你吃掉,剩余未成交的100股向卖4卖5甚至更高的卖单(一般免费看盘系统只提供买/卖各5档的价格显示,但是这不代表没有超出这10档的买卖盘,只是看盘系统不显示而已)撮合成交,直到你的股数完全成交为止;注意,如果交易系统撮合以后发现,在13元以内(含13元)的所有卖单范围内,所有的卖单都成交了你的买单以后,你还有未曾撮合成交的剩余股数,那么,交易系统会判断未曾成交的买入股数单子为挂单(比如说500股),看盘系统会显示为买一13元数量500股;原来的买一8元1手的挂单就被你的单子挤到买2或更后面去了;我们常说的大买单扫货,股价飞涨就是引申的这种情况,因为你的买单导致买1的价格由原来的8元飞涨到13元,同时看盘系统显示上一笔的成交价格是13元,后面的投资人在挂单买卖的时候基本都会考虑以13元的成交价格为基准上下波动的挂买卖单子。

2.---再如果反过来我要卖出 卖出100股价格是4元 那成交价格就是4元*100股 那么 那个 卖1会被我打掉 不过卖1他买入的价格是?4*100股?他少花了4元? 答:还是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在相同的时间,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

你的卖出4元100股低于卖一的9元,也就是低于所有的卖单,故交易系统优先撮合你的卖单。

由于最高的买单一的价格是8元100股,故你的这个单子将打掉买1的8元100股,成交价格8元成交数量100股。

后面的内容你把上段的内容反过来想就可以了。

3、引申,涨停板由于价格固定,所以价格优先原则失效,它的成交原则只有时间优先。

所以如果想买涨停板的股票,一定要趁早挂单,然后加上你的RP和运气,没准能撞个大运。

跌停板适用原则类似,不过一般没人会干这种事情吧? 最后附赠一个利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即时成交的小技巧思考题。

以你的问题中的挂单情形考虑。

我将近闭市的时候想以9元的价格卖出100股,可是发现卖一9元后面的挂单股数是将近100手(10000股),也就是说我的卖单挂上去以后,由于价格相同,交易系统会根据时间优先的原则优先撮合成交这100手单子,我的单子很可能到闭市也不会成交。

这个时候怎么办呢?我应该挂什么价格的卖单,挂什么样的数量才能确保我的卖出9元100股的单子马上成交呢? 好累,不给分没天理了!!

股票交易问题 成交规则

股票成交的有三: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

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

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竞价告示板填写原则(1) 竞价告示板限填四个价位,即未成交的最高买入价、次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次低卖出价,每个价位上的数量申报应依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2) 每日开市时,在板上未登录价格以前,证券场内出市代表应以昨日收市价为基准,以上下各两个升降单位为限,将符合该标准的申报价格填写在《竞价告示板》上,买方后手的登录价不得低于前手;卖方后手的登录价不得高于前手。

(3) 开市时,在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均可在《竞价告示板》上挂牌。

假如出现混乱拥挤等情况,证券交易所场内工作人员有权决定由买方或卖方先行挂牌。

每日开盘后的申报价格,须以《竞价告示板》上最近一次登录的价格或成交为基准,以上下各两个升降单位为限。

(4) 买方(卖方)申报价高于(低于)《竞价告示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一个价位时,后手申报者应先将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改写,再将次高买入价(次低卖出价)一栏的内容移到右边一栏,在左边一栏里填上后手的证券商代号和买卖数量。

若买方(卖方)后手申报价格高于(低于)前手在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两个价位时,后手可以在改写价格后,将原先前手登录在买方(卖方)栏内的内容全部擦去,然后登上自己的代号和买(卖)数量。

价格改写时被擦掉的板上登录价,在其再次达到《竞价告示板》申报价位时,须由出市代表重新填写。

(5) 板上登录的内容,不得任意撤销或减少申报的数量,但若变更价格或增加数量时,须依板上价位重新申报。

板上内容一旦成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撤销,否则,以违约处理。

(6) 买卖成交时,买方或卖方应将对方出市代表登在板上的数量删减或划去,然后在黑板上方写出每笔的证券部代号成交价格与数量,成交后剩余的部分应写在《竞价告示板》上,待下次继续成交。

股票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规则一、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30 --11:30下午1:00 -- 3:00二、竞价成交(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

例:行情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

“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

(债券当天允许“T+0”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

(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九、新股申购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

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

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

投资者可在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

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

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投资者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⑥、投资者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十、分红派息及配股1、分红派息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

现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方式有送红股、派现金息、转增红股。

投资者应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分红派息公告书。

投资者领取深沪上市公司红股、股息无须到证券部办理任何手续,只要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时仍持有该种股票,都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送红股、转增红股和现金派息都会自动转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

所分红股在红股上市日到达投资者账户;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划款到账后方可自动转入投资者资金账户内。

2、配股缴款投资者须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该种股票,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须办理登记手续。

但在配股缴款期间,投资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否则缴款期满后配股权自动作废。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小键盘、热自助、网上交易等系统进行认购,委托方式与委托买卖股票相同...

股票买卖是如何成交的

股票的成交价格是交易系统(交易所电脑微机)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当买方价格高于或相同于卖方价格且在时间优先的的条件下,反之,当卖方价格低于或相同于买方价格且在时间优先的情况下交易系统便会自动撮合成交。

无论价格如何变动的,交易系统都会按照上述原则进行。

你说的6.20元的价格就是瞬间有笔价格低于或相同于6.20元的卖出报单且卖出数量多于6.19元的数量,而6.20以上买入的委托报单数量又多于卖出的数量,就会出现6.28刚成交,突然下个以6.20元的价格成交了,这笔交易完成后,由于低于6.27元价格没有再出现,又恢复到原来的交易状态。

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是什么?

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 ⒈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收盘价的上下10%以内; ⒉最高买入申报与最高卖出申报相同的价位; ⒊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时,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价位。

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主机将成交信息即刻回报到券商处,供投资者查询。

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资者有权撤消自己的委托或继续等待成交,一般委托有效期为一天。

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盘价不是该股票当日的最后一笔的成交价,而是该股票当日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的成交金额除以成交量而得。

在撮合成交时,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问题!

撮合成交的前提是买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卖出价。

也就是价格优先原则。

撮合价格计算方法:撮合成交的前提是:买入价(A)必须大于或等于卖出价(B),即A>B。

计算依据:计算机在撮合时实际上是依据前一笔成交价而定出最新成交价的。

假设:前一笔的成交价格为C,最新成交价为D;则,当AB>=C时,D=B;(如果前一笔成交价低于或等于卖出价,则最新成交价就是卖出价)B撮合价的优点:既显示了公平性,又使成交价格具有相对连续性,避免了不必要的无规律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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