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操作中的违法行为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股票操作中的违法行为

什么是个人操纵股票市场,为什么这是违法的?

首先它拥有的股票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幕后拥有。

其次也有规定操纵价格是不行的。

经修正后的我国新刑法第18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下,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①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③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针对单位实施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刑法该条第二款还专门规定:"单位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根据刑法这一规定,笔者认为,所谓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是指违反证券、期货管理法规,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情节严重的行为。

庄家操纵股市,属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但多年来,在中国股市中,庄家操纵股市有多种情形:一是在一些年份,在支持国企上市的政策导向下,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券商、基金公司努力维持股市的高价位,使国企股能够有一个较高的发行价;二是一些机构(包括证券类、工商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了在股市运作中获得收益,或独立坐庄或联手坐庄,操纵若干只股票;三是一些个人为了获得股市操作的高收益,假借机构名义,运用机构资金,进行坐庄操作,如若得手,大部分收益归个人,如若失手,损失由机构承担;四是一些个人通过“提供”机构坐庄信息,既获取巨额“信息费”收益,又为庄家联络了一批跟庄者。

...

买股票的规则且注意事项

买股票的规则且注意事项如下:1、趋势规则。

在准备买入股票之前,首先应对大盘的运行趋势有一个明确的判断。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股票都随大盘趋势运行。

大盘处于上升趋势时买入股票较易获利,而在顶部买入则好比虎口拔牙,下跌趋势中买入难有生还,盘局中买入机会不多。

另外,还要根据自己的资金实力制定投资策略,是准备中长线投资还是短线投机,以明确自己的操作行为,做到有的放矢。

所选股票也应是处于上升趋势的强势股。

2、分批规则。

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投资者可采取分批买入和分散买入的方法,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入的风险。

但分散买入的股票种类不要太多,一般以5支以内为宜。

另外,分批买入应根据自己的投资策略和资金情况有计划地实施。

3、底部规则。

中长线买入股票的最佳时机应在底部区域或股价刚突破底部上涨的初期,应该说这是风险最小的时候。

而短线操作虽然天天都有机会,也要尽量考虑到短期底部和短期趋势的变化,并要快进快出,同时投入的资金量不要太大。

4、风险规则。

股市是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场所。

可以说,股市中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而且没有任何方法可以完全回避。

作为投资者,应随时具有风险意识,并尽可能地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

而买入股票时机的把握是控制风险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

买入股票时,除考虑大盘的趋势外,还应重点分析所要买入的股票是上升空间大还是下跌空间大,上档的阻力位与下档的支撑位在哪里,买进的理由是什么,买入后不涨反跌怎么办。

投资者在买入股票时对这些因素都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这样就可以尽可能地将风险降低。

5、强势规则。

“强者恒强,弱者恒弱”,这是股票投资市场的一条重要规律。

这一规律在买入股票时会对投资者有所指导。

遵照这一规则,投资者应多参与强势市场而少投入或不投入弱势市场,在同板块或同价位或已选择买入的股票之间,应买入强势股和领涨股,不应买入弱势股或认为将补涨而价位低的股票。

6、题材规则。

要想在股市中特别是在较短时间内获得更多的收益,关注市场题材的炒作和题材的转换是非常重要的。

虽然各种题材层出不穷、转换较快,但仍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一定的规律性,只要能把握得当,定会有丰厚的回报。

买入股票时,在选定的股票之间应买入有题材的股票而放弃无题材的股票,并且要分清是主流题材还是短线题材。

另外,有些题材是常炒常新,而有的题材则是过眼烟云,炒一次就完了,其炒作时间短,以后再难有吸引力。

7、止损规则。

投资者在买入股票时,都是认为股价会上涨才买入,但如果买入后并非像预期的那样上涨而是下跌该怎么办呢?如果只是持股等待解套,那是相当被动的,不仅占用资金错失别的获利机会,更重要的是背上套牢的包袱后还会影响以后的操作心态,而且不知何时才能解套。

与其被动套牢,不如主动止损,暂时认赔,出局观望。

对于短线操作来说更是这样,止损可以说是短线操作的法宝。

注意事项:股票投资回避风险的最佳办法就是止损、止损、再止损,别无他法。

因此,投资者在买入股票时就应设立好止损位并坚决执行。

短线操作的止损位可设在5%左右,中长线投资的止损位可设在10%左右。

只有学会了割肉和止损的股民才是成熟的投资者,也才会成为股市真正的赢家。

股票坐庄犯法吗

不犯法。

股市坐庄有两个要点:第一,庄家要下场直接参与竞局,也就是这样才能赢;第二,庄家还得有办法控制局面的发展,让自己稳操胜券。

大部分股票处于典型的绩优股和典型的垃圾股之间,而或者偏向于绩优股或者更接近垃圾股。

理解了两极,可以帮助理解一般股票的炒做。

股市坐庄有两个要点:第一,庄家要下场直接参与竞局,也就是这样才能赢;第二,庄家还得有办法控制局面的发展,让自己稳操胜券。

因此,庄家要把仓位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仓,这部分资金的作用是直接参与竞局;另一部分用于控制股价。

而股市中必须用一部分资金控盘,而且控盘这部分资金风险较大,一圈庄做下来,这部分资金获利很低甚至可能会赔,庄家赚钱主要还是要靠建仓金。

股票交易规则

证券交易规则一、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30 --11:30下午1:00 -- 3:00二、竞价成交(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

例:行情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

“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

(债券当天允许“T+0”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

(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九、新股申购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

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

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

投资者可在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

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

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投资者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⑥、投资者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十、分红派息及配股1、分红派息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

现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方式有送红股、派现金息、转增红股。

投资者应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分红派息公告书。

投资者领取深沪上市公司红股、股息无须到证券部办理任何手续,只要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时仍持有该种股票,都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送红股、转增红股和现金派息都会自动转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

所分红股在红股上市日到达投资者账户;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划款到账后方可自动转入投资者资金账户内。

2、配股缴款投资者须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该种股票,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须办理登记手续。

但在配股缴款期间,投资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否则缴款期满后配股权自动作废。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小键盘、热自助、网上交易等系统进行认购,委托方式与委托买卖股票相同...

哪些行为属于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如何处罚?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主要是指以下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 (1)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 (2) 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3)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4) 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

有上述操纵证券、期货耷易价格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关于股票的基本知识

一、股票开户需要的条件: 年满18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有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股票开户要的钱: 个人开户需缴纳上海证券开户费40元,深圳证券开户费50元。

机构开户需缴纳上海证券开户费400元,深圳证券开户费500元 三、多少钱可以炒股: 炒股基本没有资金限制,买股票最少买一手也就是一百股,现在最便宜的股票是一块多,也就是一百多就可以炒股,一般新手拿几千,或者一万练手比较合适,几百也可以买卖股票。

四、股票开户在什么时间办理: 股票开户通常在周一至周五交易时间办理。

预约客户开户时间为工作日早九点到晚五点之间,中午无休,周末可开户,节假日可开户。

五、股票开户流程: 首先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相应营业部柜台办理开户手续,一对一服务,后续全程跟踪,只需准备证件即可,其它有专人负责,有任何问题随时电话解决。

再次,是办理银证转账关系,携带证券公司的开户资料去银行办理下银证转账关系,这样以后就可以很方便的通过交易软件进行银行转证券,证券转银行的操作。

六、股票如何购买: 购买股票首先要开通个人股票账户,开户方式如上,开户后可以电脑下载交易软件登陆交易,可以打电话交易,可以手机下载交易手机炒股软件进行交易,可以现场驻留委托等。

七、一个人可以开几个户: 一个人只能开立沪市、深市A股账户各一个。

资金账户数没有限制,但由于上证实行指定交易,买卖上证股票只能选定一家营业部关联一个资金账户,而深圳股票可以关联多家营业部的资金账户。

所以在别的地方开过账户,并不影响在另外一个地方开户买卖深圳的股票。

另外如果只是购买理财产品的话,在券商单开资金户就可购买,无需开通股东账户。

九、开户可以关联哪些银行的银行卡: 目前支持三方的银行有: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

可以选择方便的银行进行办理银证三方存管。

办理三方不需要开通网上银行,普通的储蓄卡就可以。

十、股票交易要收取那些费用: 股票交易要收取的费用主要有佣金,印花税,过户费等,其中印花税和过户费为国家收取,所有客户都是统一的,不用担心,佣金是券商收取的,这个浮动的范围为万分之八到千分之三,预约客户可享受开户佣金优惠。

股票开了户不交易是不会产生任何费用的。

十一、炒股操作: 不需要去。

自己在电脑上就可以买卖股票了.也可以通过手机炒股软件买卖股票!网上直接可以交易,随时随地,在家里都可以操作。

最后一点,来开户之前最好跟电话预约,这样会提前把开户资料给准备好,节约开户的时间,另外可以提前跟申请佣金优惠。

十二、股票交易常识 1、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2、竞价成交 (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3、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 手或其整数倍; (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4、报价单位 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

例:行情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5、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6、"ST"股票 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7、委托撤单 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8、"T+1"交收 “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

“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

(债券当天允许“T+0”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帐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

(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 9、新股申购 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 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

什么是公务员违规买卖股票?

一、公务员违规买卖股票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行为: 1. 是指2001年4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1〕10号)文件之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股票的行为仍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应按1993年10月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依法查处。

2. 是指2001年4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1〕10号)文件发布后通过非正常渠道和途径获取或攫取股票、证券投资、期货等的违规行为按该文件规定依法查处。

3. 这些违法违规的获取或攫取股票、证券投资、期货等的行为主要涉及八种非法行为: (1)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إ (2)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إ (3)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إ (5)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إ (6)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إ (7)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إ (8)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这类人员未遵守规定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属于违法买卖股票行为。

إ (9)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这类人员未遵守规定买卖股票的属于违法买卖股票行为。

إإ (10)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这类人员未遵守规定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该上市公司股票的属于违法买卖股票行为。

إإ (11)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本规定的约束。

这类人员未遵守本规定三个月内买卖股票的属于违法买卖股票行为。

إ (12)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这类人员一个月内未作处理继续持有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属于违法行为إ 同时要求各综合性经济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工作人员进入证券市场的行为作出限制性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إ 二、公务员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إ 这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合法证券投资行为,即指2001年4月3日以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

三、我国关于限制国家行政机构工作人员从事股票交易的相关文件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1993年10月5日)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1〕10号) 四、公务员禁止买卖股票的溯源 199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规定》中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

在当时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规定对于保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治腐败,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是完全必要的。

经过近十年的规范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一是人们对证券市场的认识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证券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买卖股票是一种正常的投资行为,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

二是市场规模迅速壮大,法制建设逐步完善。

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日臻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继发布实施, 证券监管部门先后制订了250多个法规性文件,证券市场法制环境正逐步改善。

三是“内部职工股”、“公司职工股”已经取消,场外非法股票交易全部停止。

根据上述变化,2001年4月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指出:“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有限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同时。

时也对党政...

新三板做市商常见违法行为有哪些?

(1)不履行或不规范履行报价义务做市商的义务是对其做市的股票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 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

每个转让日内,做市商应持续发布双向报 价,做市商最迟应于上午9:30发布双向报价。

双向报价时间应不少于每个转让 日做市转让撮合时间的75%。

做市商每次提交做市申报应当同时包含买入价格 与卖出价格,且相对买卖价差不得超过5%。

卖出价格与买入价格之差等于最 小价格变动单位的,不受此限制。

做市商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 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做市商应于五分钟内重新报价。

做市商违反了上述“法定义务”,均构成“不履行或不规范履行报价义务”。

(2)内幕交易即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投资决策和交易。

内幕交易是证券期货市场最常见的 违法行为,新三板也不例外。

在实践中,某些券商的做市部门往往从场外市场 部索取某些挂牌公司的尚未披露的资料,以作为其做市决策的参考,这就涉嫌 内幕交易。

(3)操纵市场即利用信息优势和资金优势,单独或者通过合谋,制造异常价格波动。

国 泰君安证券的上述“砸盘”行为,即有操纵市场之嫌。

(4)串通报价或信息即与其他做市商通过串通报价或私下交换做市策略、做市库存股票数量等 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串通报价或信息会制造虚假价格,扰乱市场机制的发挥。

(5)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其他做市商做市以威胁、骚扰、恐吓以及其他不当的行为以影响其他做市商,包括要求其 他做市商保持或更改报价,或者采取拒绝交易等行为报复或阻碍其他做市商或 市场参与者的竞争性行为。

(6)与所做市的挂牌公司及其股东就股权回购、现金补偿等作出约定 这会导致市场价格虚高,间接达到抬升股价、操纵市场的目的。

(7)做市业务人员通过做市向自身或利益相关者进行利益输送如做市业务人员的“老鼠仓”,先于做市商买入相关股票,待做市后再高 价卖给做市商,以获得不正当利益。

请问 股票里庄家建仓-拉高-出货 这些行为违法吗

人为拉高出货属于违法,顺势高抛合法 快速拉高出货的方法如下: 1、成交量大幅放大时,要高度注意。

庄股上涨并不需要成交量的配合,仅用较少的成交量就能支撑股价上行,一旦成交量异常放大,投资者就应该提高警惕。

谨防庄家拉高出货。

2、庄股利用除权出货。

股价经过除权之后,就会回到一个相对的低位,经过复权之后,股价仍处于高位。

庄股被主力控盘后,经过长期的炒作,大部分筹码已被高度锁定,成交量十分稀少,很难吸引散户跟风,要完成出货很难。

那么除权就是一种手段,投资者会误以为刚从底部启动,盲目跟风,最终主力拉高出货。

因此,在除权前炒作类股票应十分慎重。

3、尾市拉高,假进真出。

利用尾市收盘仅3、4分钟快速拉高股价,让不少投资者跟风,在第二天,可能持平开盘并一直维持到收市,使新的跟风者认为日后会涨,继续买入,从而主力抛股出逃。

4、大幅度砸低股价后出货。

例如目前股价是10元,这时庄家突然抛出10万股,将股价砸到9元然后股价在恢复原状。

买进的人以为捡了便宜,没买进的人也以为捡了便宜,都纷纷在9元附近挂单买进,然后庄家再次抛出20万股。

由于股价是突然下跌,投资者会误以为庄家在试盘,然而买进的人越多,庄家出货越多。

实际上,9元就是庄家的出货价格。

...

5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