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操纵哪只股票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黄光裕操纵哪只股票

黄光裕为什么会被查出操纵股票

中关村当年8月15日发布公告称:中关村建设与鹏泰投资旗下的北京苹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鹏润地产将承接中关村建设的2.75亿元债务本金与利息.着份协议早在当年6月27日就签署了.中关村股价随后大涨到8月份的时候股价涨幅已经超过了80%.\\2007年8月15日前 黄光裕将6月份和之前进入中关村的帐户全部倒手.前十大自然人流通股.全部被清仓.证监会又不是傻子.哪只股票涨的太凶都会被查的.黄光裕的动作太大了.树大招风啊

操纵股票有没有罪?那黄光裕那个操纵股票罪是什么意思?

证券法第七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一)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四)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操纵股价是指,某些股票投资者为了获得巨额盈利,通过控制其他投资者具有参考意义的股票投资信息,控制未来股票价格走势的行为。

操纵股价不一定是机构,也可能是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大股东、隐形股东、个人等,只要集中资金优势、内部信息优势、管理优势等,其他投资不具备的特殊条件,达到使股票价格可持续的改变,为自己获得不正当的巨额利润的行为均属于操纵股价。

...

庄家不都是操纵股票的吗?那黄光裕的操纵股票罪是什么性质?

中国证监会规定,严禁机构或个人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制造证券交易的假象,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以达到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的目的,也就是操纵证券市场。

通常听到的庄家是拥有资金量较大的投资者,他们的交易往往会带动股票价格及成交量的变化,只要不是故意操纵股票,就不会形成操纵市场罪。

《证券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下什么叫操纵资本(股价),非法操纵资本,黄光裕做

首先它拥有的股票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幕后拥有。

其次也有规定操纵价格是不行的 经修正后的我国新刑法第18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下,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①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②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③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④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

"针对单位实施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刑法该条第二款还专门规定:"单位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根据刑法这一规定,笔者认为,所谓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是指违反证券、期货管理法规,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情节严重的行为。

庄家操纵股市,属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但多年来,在中国股市中,庄家操纵股市有多种情形:一是在一些年份,在支持国企上市的政策导向下,有关政府部门要求券商、基金公司努力维持股市的高价位,使国企股能够有一个较高的发行价;二是一些机构(包括证券类、工商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了在股市运作中获得收益,或独立坐庄或联手坐庄,操纵若干只股票;三是一些个人为了获得股市操作的高收益,假借机构名义,运用机构资金,进行坐庄操作,如若得手,大部分收益归个人,如若失手,损失由机构承担;四是一些个人通过“提供”机构坐庄信息,既获取巨额“信息费”收益,又为庄家联络了一批跟庄者。

股市虽说也是一种市场行为,股价的高低反映了供求关系,当供大于求时股价就下跌,反之就上升。

但是它又有着极强的人为色彩,这是因为股市上存在着不同的客户,而每个客户又同时进行买卖两种行为,所以这个上的供求关系中常常有着很大的虚假因素。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要把股民进行区分: 散户:资金少,小量买卖股票的普通投资者。

大户:手中有较大量资金,对股市大量投资,大批买卖股票的投资者。

机构:从事股票交易的法人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之类。

庄家:指有强大实力,能通过大量买卖某种股票而影响其价格的大户。

主力:指有极强实力,能通过大量买卖股票而影响整个股市的股价的特大户。

但实际上主力往往是若干庄家的联合行动,由其合力造成对市场的影响。

我们也可以简单地把股市上的各种力量理解为两方,一方是企图操纵股市波动的庄家或主力,常常由某些机构组成;另一方则是跟风的普通股民。

庄家或者主力买卖股票时的方法和我们普通股民完全不同,因为同是搏取差价,而他们手持的是成千万、上亿的资金,如果他们买入某种股票时一次投入的资金太多,就会使股价上升太快,而原来愿意以较低价格卖出的人也会要按抬高的价格来卖出,这样就无法达到他们买入较低价格股票的目的了。

所以他们在一开始买入时,总是在买进股票的同时又以更低和价格卖出一些股票,使股价无法上升。

等他们已经买进足够多的股票,或者说手里握有足够多的筹码时,就开始拉抬股价。

他们投入资金使股价节节上升,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愿意来购买这种股票。

为了使这种股价上升得更“合理”,一开始时他们就要选择那些有潜力有题材的股票,这时更要煽风点火,火上加油。

直到这种股票和价格上升到某个高度,市场的交投也充分活跃时,他们在卖出自己的股票,我们称之为“派发”。

在这个时候,为了保持股价不下落,同时造成市场活跃的假象,他们在卖出股票的同时又买入部分这种股票,我们称之为“对倒”。

因为买卖双方都是同一家,所以他们并没有什么损失,但是吸引来大量的跟风者。

这时我们会看到买卖该种股票的人非常踊跃,但股价却不升反降。

等庄家出货出的差不多了,就把手中的筹码一股脑抛出,这时我们就会看到股价一个劲地往下跌,止也止有住。

这种情况我们管它叫“跳水”,指由于庄家抛售出而使股价一路下跌。

这就是庄家操纵股价的三部曲: 1、压低价格,暗中吃进; 2、煽风造势,哄抬股价; 3、高价抛售,获取差价。

了解庄家操纵股的手法,是理解整个股市价格波动的关键所在。

只有认识了这一,我们才不会盲目跟风,随时在波澜起伏的股市保持清醒的头脑。

“炒股”这个词实在是非常生动贴切地描述了股票买卖是的这种现象。

正是在众多庄家带领下,将股价“炒”得越来越高,不断升温。

而我们要想在这个市场越热,头脑越要保持冷静清醒,不被各种假象所迷惑。

黄光裕为什么坐牢?我感觉不像说的什么行贿 操纵股市那么简单

1、据有关报道,至2008年末,黄光裕涉经济犯罪案被拘,坊间称“黄光裕案”,至2010年8月,该案历经二审判决,黄光裕终领非法经营、内幕交易、单位行贿三罪,受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在案件侦审判期间,失去自由的黄光裕与国美继任者陈晓展开国美控制权争夺战,该事件至2011年3月方告一段落。

2012年10月,黄光裕获减刑10个月。

迄2013年10月,综合各公开资料,黄光裕虽蛰伏牢笼,但依然极大程度上调控、操纵着他庞大商业王国的正常运转。

2、黄光裕,又名黄俊烈(一说黄光裕早年曾用母姓,是为曾俊烈,至1991年后才改回黄俊烈名 ),英文名Wong Kwong Yu。

广东汕头人,1969年5月生,企业家,中国家电零售业连锁模式的创始人,现代潮商代表人物之一。

2004、2005、2008年三度问鼎胡润百富榜之大陆首富,在2006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亦排名第一。

2013年,身陷囹圄的黄光裕仍以人民币200亿元资产,名列胡润百富榜第39位。

...

黄光裕为什么入狱?

黄光裕为什么被查? A、关于房地产13亿元问题贷款之事。

这个可能性不大。

因为事情已经过去有10年之久,已经成为一种“原罪”,而且在2年之前已经调查过,黄氏兄弟已经涉险过关了,不大可能旧事重提。

也有一种可能,就是为其它的事要法办他,顺带把这笔旧帐一起算上。

B、涉嫌操纵股票。

这个很有可能。

现在风传的也正是这个原因。

但此事相对来说是一件“小事”,如果事情属实,只是5年以下徒刑和相应的罚款。

如果单单因此事就法办黄光裕,以他的知名度和可能带来的震荡,似乎不太可能。

除非背后还有更复杂的原因,涉嫌操纵股票只是一个幌子而已。

C、向境外转移资金。

这个好像值得注意。

在胡润2008富翁套现榜上,黄光裕位居第一,前后从上市公司套现了135亿巨额资金;另外,黄光裕的房地产项目经营得不错,应该有不错的收益;再者,如果他真是操纵了股票,应该有不少盈利……由此看来,黄光裕应该是很有钱的人。

这些钱都哪去了?有人怀疑他向境外转移了大量资产。

D、受到商务部某些受贿官员案件的牵连。

E、其他原因。

这个不说了。

...

简单的说,黄光裕究竟犯了什么罪?

黄光裕,创业22年,铺就零售网络。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2009年4月有消息称,因经济问题接受调查的国美电器前主席、中国前首富黄光裕因不堪压力,在北京的看守所内自杀,幸被警员及时发现,后康复。

2009胡润慈善榜(第60名)。

2010年5月18日,黄光裕案一审判决,法院认定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哪位知道黄光裕入狱到底怎么回事?

为什么坐牢?黄光裕当时的三个身份: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法人,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光裕老婆杜鹃当时的身份: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另一个涉案人许钟民: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A股上市公司。

2007年4月,中关村上市公司拟与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黄光裕参与了该项重大资产置换的运作和决策。

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决定并指令他人借用龙燕等人的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并由其直接控制。

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间,黄光裕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9310万余元,账面收益348万余元。

2007年7、8月,中关村上市公司拟收购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

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指使他人以曹楚娟等79人的身份证开立相关个人股票账户,并安排被告人杜鹃协助管理以上股票账户。

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间,黄光裕指使杜薇等人使用上述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13.22亿余元,账面收益3.06亿余元。

这个在证券行业,叫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是严重违法的。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8月30日对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黄光裕获有期徒刑14年。

...

黄光裕怎么坐牢的

转自网络1.黄光裕于2007年9月至11月间,违反国家规定,采用人民币结算在境内、港币结算在境外的非法外汇交易方式,将人民币8亿元直接转入深圳市盛丰源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郑晓微等人私自兑购并在香港得到港币8.22亿余元。

2.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以操纵股价罪被调查。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肯定作死啊。

私设金融口岸。

...

6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