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活跃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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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活跃的股票

创业板的股票交易有那些规则?

我先告诉你,创业板风险很大,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曹勇志倍受瞩目的创业板咨询文件于近日通过互联网及证券媒体与广大投资者见面,从投资者普遍关心的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来看,咨询稿的条例明显是从积极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就市场广泛讨论的焦点在规则中作了较为谨慎地处理。

一、咨询文件对市场普遍争论的主要问题作了以下规定:1、交易方式采用电脑集中竞价的指令驱动交易机制,未采用投资者中广泛讨论的类似于美国NASDAQ市场的报价驱动交易机制(即“做市商”制度)。

之前,投资者中普遍讨论的是我国创业板市场是否应该采用“做市商”制度的问题?“做市商”制度能有效地活跃市场的交易状况,可以克服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价格波动幅度大,容易出现交易清淡的局面,但对于我国而言,券商的风险控制能力有限,能否适应坐庄的要求面临很大的风险,因此,咨询文件对“做市商”制度的放弃是从控制制度风险出发的结果。

2、采用T+1的交易形式,即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或者自营,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在当日进行买卖。

之前投资者讨论比较激烈的便是创业板股票是否会实行T+0的交易制度?实行T+0的确能起到活跃股市交易的目的,但同时也会极大地助长投机的氛围,而创业板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高投机的市场,加上我国目前投资者的结构极不合理,投资的主体仍然是个人投资者,他们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扬弃T+0的交易形式比较切合我国的实际。

3、对投资者的进入门槛没有明确限制,即没有限制投资者的开户金额和每笔交易量。

之前,投资者对这一问题讨论得比较多的是创业板应该限制小资金量的投资者进入,从抗风险的角度出发,这种观点无疑具有许多的支持者,但另一方面,由于交易规则中已经采用了前面两条规定,增大了股市交易清淡的可能,如果再给投资者进入股市加以资金量上的限制,将有可能形成火上加油的局面,因此,不限定投资者入市的门槛相对比较合理。

二、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同深沪主板市场相比,其区别主要体现在:1、增大了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

咨询文件规定证券上市首日与主板市场一样不设涨跌幅限制,但这以后涨跌幅限制的比例为20%,而深沪主板的涨跌幅限制为10%,对于特殊处理的ST股票实行的涨跌幅限制为5%,PT股票的涨幅限制为5%但对跌幅不作限制。

从对比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创业板对涨跌幅的限制还是比较谨慎,没有采取许多境外市场的不设涨跌幅限制的做法,同时也从市场上广泛讨论的涨跌幅30%的限制下降到20%。

2、对上市首日的竞价规则作了不同的规定。

咨询文件规定,创业板股票在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元。

而主板的深沪市场则作了不同的规定:深交所规定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相对于发行价的波动幅度不得超过15元,而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不能超过5元,上交所只对开盘后每次成交价格的涨跌幅度作了不超过15%的规定。

从对竞价规则的不同规定来看,创业板对股票上市首日竞价范围的规定要大得多,这一点是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风险的充分认同,给投资者更大的选择空间,其目的是想通过投资者在股票首日上市的时候将该股的风险充分消化,同时配合T+1的交易形式及以后交易涨跌幅的限制控制投资者首日交易的投机性。

3、依据创业板特性制定了相应的停市规定:创业板指数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15之前较前一个交易日下跌幅度达10%,创业板临时停市30分钟,这种措施在一个交易日只实行一次;创业板指数较前一个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到15%时,创业板当日停市。

这两点关于停市的规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整个市场的风险。

三、对咨询文件中创业板交易规则的总体评价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咨询文件制定的创业板交易规则整体上趋于保守,从防范风险的角度来看,这一点比较符合目前国内外的实际情况:(1)当前,境外创业板市场的整体走势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处于比较低迷的状况,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便是前期高科技网络股的爆炒,而交易制度的相对宽松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股市泡沫成份的加剧,因此,从吸取教训的角度来说应该制定相对保守的交易规则。

(2)从国内的实际情况来看,主板市场的投机氛围已经相当强,平均市盈率在60倍左右,投资者中个人投资者又占有90%多的比重,创业板市场由于降低了上市门槛的关系本身就具有高投机的特性,因此,从适应我国当前实际的投资状况出发,制定相对保守的交易规则比较合理。

一个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不活跃的话,会对公司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啊?...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

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对投资者来说,创业板市场的风险要比主板市场高得多。

当然,回报可能也会大得多。

各国政府对二板市场的监管更为严格。

其核心就是“信息披露”。

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通过“保荐人”制度来帮助投资者选择高素质企业。

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

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活跃。

在证券发展历史的长河中,创业板刚开始是对应于具有大型成熟公司的主板市场,以中小型公司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形象而出现的。

19世纪末期,一些不符合大型交易所上市标准的小公司只能选择场外市场和地方性交易所作为上市场所。

到了20世纪,众多地方性交易所逐步消亡,而场外市场也存在着很多不规范之处。

自60年代起,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和欧洲等等地区为了解决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开始大力创建各自的创业板市场。

发展至今,创业板已经发展成为帮助中小型新兴企业、特别是高成长性科技公司融资的市场。

按与主板市场的关系划分,全球的二板市场大致可分为两类模式。

一类是“独立型”。

完全独立于主板之外,具有自己鲜明的角色定位。

世界上最成功的二板市场———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daq)即属此类。

纳斯达克市场诞生于1971年,上市规则比主板纽约证券交易所要简化得多,渐渐成为全美高科技上市公司最多的证券市场。

截至1999年底,共有4829家上市公司,市值高达5.2万亿美元,其中高科技上市公司所占比重为40%左右,涌现出一批像思科、微软、英特尔那样的大名鼎鼎的高科技巨人。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30年后的纳斯达克市场羽翼丰满,上市公司总数比纽约证交所多60%,股票交易量在1994年就超过了纽约证交所。

另一类是“附属型”。

附属于主板市场,旨在为主板培养上市公司。

二板的上市公司发展成熟后可升级到主板市场。

换言之,就是充当主板市场的“第二梯队”。

新加坡的Sesdaq即属此类。

最新鸣锣成立的二板市场当属香港创业板市场。

1999年11月25日,酝酿10年之久的香港创业板终于呱呱坠地。

它定位于为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高成长性公司尤其是高科技公司服务。

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上市公司25家,大多是网络、电脑、电信企业。

一家公司若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最近3年必须有5000万港元的盈利,但创业板不设盈利底线,只需公司有两年的“活跃业务纪录”。

如果创始人在业界已是名声鹊起,那么这个两年的“纪录”也可以不要。

香港联交所权威人士曾风趣地说,如果比尔·盖茨出来重新注册一家公司,创业板会马上愉快地接纳。

回顾创业板的发展历史,20世纪60年代可以称为创业板的萌芽起步时期。

1961年,为了推进证券业的全面规范,美国国会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所有证券市场进行特定的研究。

两年之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放弃了对全面证券市场的研究,而是将目光盯住了当时处于朦胧和分割状态的场外市场。

SEC提出了“自动操作系统”作为解决途径的设想,并由全国证券商协会(NASD)来进行管理。

1968年,自动报价系统研制成功,NASD改称为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体系(NASDAQ系统)。

1971年2月8日,NASDAQ市场正式成立,当日完成了NASDAQ系统的全面操作,中央牌价系统显示出2500个证券的行情。

直到1975年,NASDAQ建立了新上市标准,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须将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和OTC证券分离开来。

与美国NASDAQ市场的起步几乎同时的是,日本开始了创业板的脚步。

1963年,日本东京证券交易所设立了针对中小公司的第二板,并正式起用了场外市场制度。

不过,在其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日本的场外市场一直萎靡不振。

创业板设立目的是:(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5)促进企业规范动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股票入门:怎样才能买创业板股票

1、须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2、亲自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在经证券公司确认并按规定期限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后,才可以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或买卖交易。

(注:在办理上述风险揭示书签署手续当日是不能参与创业板股票的申购或买卖的,且不同交易经验的投资者所需时间不同,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在签署风险揭示书(T日)后第二个交易日(T+2日)即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

而尚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则需在签署后第五个交易日(T+5)才可申购或买卖创业板股票。

)3、若投资者于周末前往申请开通创业板,无论是周六或周日,均等同为周五申请开通,即具有两年以上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于下周二开始申购,而未具有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于下周五才可开始参与申购和买卖交易。

创业板市盈率为什么那么高,是怎么算出来的。

股价越高市盈率也越高...

股本过小导致受追捧过度,加上是新上市,没有历史套牢盘炒得过猛,加上主承销商定价故意调高赚取黑心钱。

总之,凡是定价适应过高的新股必将长期回调。

所以创业板的投资区间很窄,当心风险。

市盈率也称“本益比”、“股价收益比率”或“市价盈利比率(简称市盈率)”。

市盈率是最常用来评估股价水平是否合理的指标之一,由股价除以年度每股盈余(EPS)得出(以公司市值除以年度股东应占溢利亦可得出相同结果)。

计算时,股价通常取最新收盘价,而EPS方面,若按已公布的上年度EPS计算,称为历史市盈率;计算预估市盈率所用的EPS预估值,一般采用市场平均预估,即追踪公司业绩的机构收集多位分析师的预测所得到的预估平均值或中值。

何谓合理的市盈率没有一定的准则。

市盈率是某种股票每股市价与每股盈利的比率。

市场广泛谈及市盈率通常指的是静态市盈率,通常用来作为比较不同价格的股票是否被高估或者低估的指标。

用市盈率衡量一家公司股票的质地时,并非总是准确的。

一般认为,如果一家公司股票的市盈率过高,那么该股票的价格具有泡沫,价值被高估。

当一家公司增长迅速以及未来的业绩增长非常看好时,利用市盈率比较不同股票的投资价值时,这些股票必须属于同一个行业,因为此时公司的每股收益比较接近,相互比较才有效。

市盈率是很具参考价值的股市指针,一方面,投资者亦往往不认为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得出的盈利数字真实反映公司在持续经营基础上的获利能力,因此,分析师往往自行对公司正式公布的净利加以调整。

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哪个风险更大?

当然是创业板的风险大了。

不过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首先是公司风险因为对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要求不是那么严格,而且上市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大多属于民营企业,公司经营的时间比较短,所以,公司的盈利模式以及经营的可持续性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简单来说,这家公司可能现在看着不错,但是两三年以后有可能就倒闭了,假如投资这样的公司,你就有可能血本无归;第二,退市风险。

创业板有“直接退市”的规定,不会出现像主板那样的ST、*ST等警示过渡阶段。

主板公司连续亏损,还可以通过买壳、借壳实现最终的重组,这在创业板完全不可能了;三是交易风险。

除了主板规定的退市条件之外,创业板还有三种退市情形: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公司会计报表显示净资产为负时;创业板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这三种情况,基本借鉴了纳斯达克等市场的退市规定,首次将股票的交易状况列为退市的条件之一。

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一旦创业板开市了,买卖的是成交最活跃的股票,千万不要去买那些成交量少的“冷”股票。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与主板有什么区别?涨跌幅限制是多少?

国内主板要求有连续三年的营运记录及盈利记(0.87,-0.03,-3.33%)录,而国内创业板没有盈利方面的要求,且营运记录也缩短到了两年。

就营运记录而言,创业板强调主营业务的单一性、持续性、“活跃性”及突出性。

强调了管理层的稳定性,也就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发生变化。

同时,创业板虽没有盈利方面的要求,但提出了二个会计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合计达到500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达到300万元的要求。

股本规模 主板市场要求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创业板对股本规模要求最低的,其股本总额的最低要求为2000万元。

股本结构 两个市场对于发行人认购的股本数额所占股本总额比重基本相同,均是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在公众股东数量方面,主板的要求是持有面值不低于1000元以上的个人股东不少于1000个,创业板的这一数量要求为不少于200人。

资产质量 主板要求公司在发行前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20%。

在资产负债比率方面,创业板与主板的要求一致,规定企业在申请发行时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也就是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

但创业板并没有针对无形资产提出任何有关资产结构的要求。

股票的出售 在主板市场中,公司发行前的股份按照持有者的身份有国有(法人)股、公众股之分,其中,国有(法人)股到目前为止是禁止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的,具有内部职工持股性质的公众股则允许在上市一段时间后流通,而管理层持股则在管理人员的任职期内禁止出售。

在创业板中,虽仍严格禁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内出售所持有的股份,但却允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前的股东(上述管理人员除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后出售其股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就定期报告而言,主板市场只有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两部分的披露要求,而创业板在年报与中报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季度报告的披露要求。

就披露时限而言,主板与创业板之间也有区别。

主板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编制完成年报,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报。

而创业板对于年报的披露时限为3个月,中报与季报为45日。

对于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也不同。

主板市场,上市公司在掌握信息披露的尺度时拥有较大的自由操作空间。

创业板的信息披露要求则细致得多。

如根据创业板的规定,当上市公司交易属下列情况之下时,就应披露相关信息:(1)交易标的价值占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2)交易标的应占损益的绝对值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损益的绝对值10%以上,(3)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上,(4)以及交易产生的损失绝对值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损益绝对值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另外,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将占有较大比重的情形,创业板还就涉及技术的重大事件做了信息披露方面的详细规定。

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 在主板市场中,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ST股票和P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进一步缩小,为5%。

而在创业板市场中,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较之主板市场扩大了1倍,且交易所拥有在必要时调整创业板全部、某类或某只证券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的权力。

上市首日竞价规则 按照主板市场规定,证券在上市首日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元,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5元;而创业板则规定,证券上市首日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分别为发行价与最近成交价的上下150元和15元,较之主板市场分别放大了10倍和3倍。

交易异常情况 根据创业板的现有交易规则,当出现交易异常情况,如在交易日上午10:45、下午2:15之前较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到10%时,创业板临时停市30分钟;当创业板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下跌幅度达到15%时,创业板将当日停市。

而国内主板并没有就交易异常情况时的对应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会员与投资者关系 两大市场也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按照主板市场现有规定,证券商不得受理客户的要求,全权为客户选择买卖的种类、数量、价格、时间等,全权为客户作出卖出或买入的决定,对委托人作赢利保证或分享利益的证券买卖。

会员与投资者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

另外,证券商受托买卖股票的收费固定,为实际成交金额的0.05%。

而在创业板,会员与投资者之间发生交易分代理与委托两种形式。

当投资者委托会员买卖成交时,应当按与会员的约定交纳佣金。

股市中的创业板是什么意思?

创业板市场,各国的称呼不一。

在有些国家叫二板市场、有些叫第二交易系统、创业板市场等等。

它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

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新兴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进步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美国的Nasdaq是创业板市场的典型,素有“高科技企业摇篮”之称,培育了美国的一大批高科技巨人,如微软、英特尔、苹果、思科等等,对美国以电脑信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以及美国近年来经济的持续增长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Nasdaq巨大的示范作用下,世界各大资本市场也开始设立自己的创业板市场。

1995年6月,伦敦交易所设立了创业板市场Aim;1996年2月14日,法国设立了新市场Le Nouveau March;1999年11月,香港创业板正式成立。

从国外的情况看,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的主要区别是:不设立最低盈利的规定,以免高成长的公司因盈利低而不能挂牌;提高对公众最低持股量的要求,以保证公司有充裕的资金周转;设定主要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限制,如两年内不得出售名下的股份等,以使公司管理层在发展业务方面保持对股东的承诺。

此外,创业板使用公告板作为交易途径,不论公司在何地注册成立,只要符合要求即可获准上市。

有些投资者担心创业板市场的设立会对主板市场形成资金分流,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

从理论上讲,证券市场上的投资品种如果不能持续在广度和深度上取得突破,则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将会陷入停滞。

因此,只看到市场扩容,看不到它给市场注入了全新的概念和题材,是一种短视行为。

实际上,创业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

什么是创业板?什么是创业板? 创业板(又称为二板)的起源是对应于主板市场的,主板市场的上市公司都是大型、成熟的公司,经营风险很小,而一些不符合主板上市要求的小公司只能选择场外市场和地方性的交易所上市融资。

为了解决小企业的融资困难,自60年代起,北美和欧洲等地的国家开始大力创建自己的创业板市场。

发展至今,创业板已经发展成为协助中小型新兴企业、尤其是一些高成长性的高科技公司融资的主要市场。

按照与主板市场的关系,我们可以将二板市场的模式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独立型,它完全独立于主板之外,自己有明确的角色定位。

另一类是附属型:它附属于主板市场,为主板市场培育上市公司,在这类二板上市的公司发展成熟以后可以升级到主板市场上市交易。

我国的创业板可能会考虑独立型的创业板,因为,实践证明这类创业板的成功率比较高。

二、NASDAQ简介目前在全世界的许多国家都设立了自己的创业板,其中建设的最为成功的当属美国的NASDAQ,NASDAQ的市场规模和市场活跃程度堪称为世界二板市场的楷模。

下面,我们介绍一下NASDAQ市场。

NASDAQ全称是: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Automatic Quotation, 前身为美国的OTC市场,于1971年2月8日开始正式交易,为一些风险太高而不能在主板市场上市的高科技公司提供融资渠道。

大多数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高科技项目、生物工程、药物研究等等。

经过30年的发展,目前,在NASDAQ的挂牌公司已经超过5100多家,其中,有480多家公司来自于美国以外的国家。

整个市场1998年的全年交易额高达58000亿美元,市场交易活跃。

NASDAQ的起源要从1971年开始算起。

1971年2月7日,NASDAQ开始正式交易,到了1971-1989年底,NASDAQ指数约在100至500点之间上下波动,但是基本的趋势是向上的。

在这一阶段,由于NASDAQ还是一个新兴的市场,其中的企业多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型公司,因此,投资者对他们的信心和热情是十分有限的。

因此,市场的指数没有太大的波动。

到了1990年至2000年5月间,不少的上市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成长,一跃成为全球知名的跨国企业,刺激其股票价格暴涨,带动了NASDAQ指数一路直上,狂升至4000多点,创造了股市的神话。

至今,NASDAQ仍然是世界上最成功、最受关注的创业板!

如何购买创业板股票?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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