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投票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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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投票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非公开发行股票,也是集资的一种,这是利好!首先对公司来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资金使用,可以投资,建设等等的项目。

对公司利好,对股民来说,发行不低于某价钱,是不用担心的股价的!对公司和股民来说,这只股票增发股票,好的公司才有人去购买增发非公开股票,如果坏的公司,谁去购买增发非公开股票??那你现在明白了吧?即是只向大股东或者公司董事局等,发行这些股票!发行这些非公开的股票,通常会锁上N年的,至于多少年,就要看公司决定!如果发行成功。

这些股票就成为非流通股票的有一个特别的价钱,很多时候都发布说不低于某价钱的!一般这些股票发行到10个人以内,至于多少人,那就要看公司决定。

我们普通股民是不能买入这些非公开发行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程序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停牌申请(选) 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预计该信息无法保密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可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会预案之日起复牌。

2、(发行对象为下列人员的,在董事会召开前1日或当日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细则12条》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 3、董事会决议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决议事项:(一)本次股票发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另见《细则13条》 表决:上市公司董事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通过后,决议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与决议同时刊登。

表决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证交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同时披露相关信息见《发行管理办法》 )。

4、向深交所报送文件并公告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下列文件并公告: 文件:(一)董事会决议;(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指引》 第八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或关联交易公告;(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三)法律意见书;(四)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

) 5、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注明提供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对于有多项议案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情形,上市公司可按《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向股东提供总议案的表决方式。

发行涉及资产审计、评估或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结果报告至迟应随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公告。

决议事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三)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四)募集资金用途;(五)决议的有效期;(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表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向上市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上市公司就发行证券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布:股东大会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6、保荐人保荐、向证监会申报 上市公司向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详见《细则》 包括: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保荐人出具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等 结束公告: 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审查的决定后,应当在收到上述决定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向深交所报告审核时间:上市公司应在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前向深交所报告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的召开时间,并可申请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于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决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应当在撤回申请文件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审核结果公告:上市公司应当在该次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之日作出决定后次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告会议发审委审核结果,并说明尚需取得证监会的核准文件。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上市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应当于当日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二)发行核准公告;(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初审-发行审核委审核-核准或不核准决定 (第十五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十四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或关联交易公告;(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三)法律意见书。

) (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取得证监会核准...

有没有炒股炒的血本无归的股民

炒股炒的血本无归的股民很多,总体上来讲70%以上的股民(散户)是亏钱的。

在股市上升时,股民都大量涌入,往往进入时,大都是牛市的尾声,在股市下跌时,不能及时止损,想着股市反弹,所以70%以上的股民(散户)是亏钱的。

简介:股票是股份制企业(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东)拥有公司资产和权益的凭证。

上市的股票称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级市场)自由买卖。

非上市的股票没有进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买卖,称非上市流通股。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标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大冷股票投票,100元,买入1元,什么意思?

投票就是上市公司的股东行使决策权的一种形式,过去,由于非流通股一股独大,流通股股东投不投票基本没用,所以大家都不怎么关心投票.现在,证监会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流通股东的利益,规定股改方案除了非流通股股东投票通过之外,还必须得到参加投票的流通股东的2/3同意,才能通过方案.至于怎么操作,我给你举个600001邯郸钢铁的例子,你就明白了.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邯郸钢铁")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3月24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将在指定报刊上刊载不少于两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载时间分别为2006年2月20日和2006年3月21日。

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就本次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委托。

1、征集对象 本次投票委托的征集对象为截止2006年3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 自2006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23日。

3、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采取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数量 说明 738001 邯钢投票 1 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邯郸钢铁1邯郸钢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股票分类问题

五类 股票分类 1.按股东权利分类 2.按票面形态分类 3.按股投资主体分类 4.按上市地点分类 5.按公司业绩分类 1.按股东权利分类 1. 优先股 优先股是“普通股”的对称。

是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

优先股也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在中途向公司要求退股(少数可赎回的优先股例外)。

优先股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二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

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优先股的优先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股息领取优先权。

股份公司分派股息的顺序是优先股在前,普通股在后。

股份公司不论其盈利多少,只要股东大会决定分派股息,优先股就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股息率领取股息,即使普遍减少或没有股息,优先股亦应照因分派股息。

(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权。

股份公司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优先股具有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优先权,不过,优先股的优先分配权在债权人之后,而在普通股之前。

只有还清公司债权人债务之后,有剩余资产时,优先股才具有剩余资产的分配权。

只有在优先股索偿之后,普通股才参与分配。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肌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主要分类有以下几种: (1) 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是指在某个营业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利,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来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

对于非累积的优先股,虽然对于公司当年所获得的利润有优先于普通股获得分派股息的权利,但如该年公司所获得的盈利不足以按规定的股利分配时,非累积优先股的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中予以补发。

一般来讲,对投资者来说,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2) 参与优先股与非参与优先股。

当企业利润增大,除享受既定比率的利息外,还可以跟普通股共同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

除了既定股息外,不再参与利润分配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

一般来讲,参与优先股较非参与优先股对投资者更为有利。

(3) 可转换优先股与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的优先股是指允许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条件下把优生股转换成为一定数额的普通股。

否则,就是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优先股是近年来日益流行的一种优先股。

(4) 可收回优先股与不可收回优先股。

可收回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该类股票的公司,按原来的价格再加上若干补偿金将已发生的优先股收回。

当该公司认为能够以较低股利的股票来代替已发生的优先股时,就往往行使这种权利。

反之,就是不可收回的优先股。

优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种: 溢价方式。

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生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

公司在发生优先股时, 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

转换方式。

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

虽然可转换的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一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股方式,只是这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时这样做是十分有利的。

2. 普通股 普通股是“优先股”的对称,是随 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份,是公司资本构成中最普通、最基本的股份,是股份企业资金的基础部分。

普通股的基本特点是基投资利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约定,而是事后根据股票发生公司的经营实积来确定,公司的经营实积好,普通股的收益就高;而经营实积差,普通股的收益就低。

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亦是风险最大的一种股份,但又是股票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

一般可把普通股的特点概括为如下四点: (1) 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权获得股利,但必须是在公司支付了债息和优先股的股息之后才能分得。

普通股的股利是不固定的,一般视公司净利润的多少而定。

当公司经营有方,利润不断递增时普通股能够比优先股多分得股利,股利率甚至可以超过50%;但赶上公司经营不善的年头, 也中能连一分钱都得不到,甚至可能连本也赔掉。

(2) 当公司因破产或结业而进行清算时,普通股东有权分得公司剩余资产,但普通股东必须在公司的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才能分得财产,财产多时多分,少时少分,没有则只能作罢。

由此可见,普通股东与公司的命运更加息息相关,荣辱与共。

当公司获得暴利时,普通股东是主要的受益者;而当公司亏损时,他们又是主要的受损者。

(3) 普通...

股票里的大小非是什么?

小,即小部分。

非,即限售。

小非,即小部分禁止上市流通的股票。

反之叫大非。

解禁,即解除禁止。

小非解禁,就是部分限售股票解除禁止,允许上市流通。

当初股权分置改革时,限制了一些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

也就是说,有许多公司的部分股票暂时是不能上市流通的。

这就是非流通股,也叫限售股。

或叫限售A股。

其中的小部分就叫小非。

大非:即股改后,对股改前占比例较大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者在股改两年以上方可流通. 小非:即股改后,对股改前占比例较小的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小于5%,在股改一年后方可流通.关于占股比例多少和限售时间关没有明确的确定,只是业内一种通俗的说法。

限售股上市流通将意味着有大量持股的人可能要抛售股票,空方力量增加,原来持有的股票可能会贬值,此时要当心. 最大的“庄家”既不是公募基金,也不是私募基金,而是以低成本获得非流通股的大小股东,也就是所谓的“大非”“小非”。

其中作为市场最有发言权的则是控股大股东——他们对自己企业的经营状况最为了解,但股改之前大股东及其他法人股东的股份不能流通,所以他们对公司股价既不关心,也无动力经营好上市公司。

不过,经历去年的股改洗礼,越来越多的“大非”“小非”已经或即将解禁流通,这些大股东们增持还是减持公司股票,能相当程度地反映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下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可以无需公告的限制而套现,广大投资者无从得知具体情况。

所以,限售股持股比例偏低、股东分散、有较多无话语权“小非”的上市公司是值得重点警惕的对象。

大小非的由来当初股权分置改革时,限制了一些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

也就是说,有许多公司的部分股票暂时是不能上市流通的。

这就是非流通股,也叫限售股。

或叫限售A股。

其中的小部分就叫小非。

大部分叫大非。

非公开股票发行有什么用?

发行股票是企业为了募集经营所需资金。

根据投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有: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特定的,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做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

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线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般是利好,尤其是如果有增发价格如果与二级市场联动,将会推动股票股价。

股价的影响因素有很多,如并购重组对股价的影响、股票价格与股票成交量的关系、税收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等。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优点是给予非公开发行一定的监管豁免,可以在不造成证券法的功能、目标受损的前提下,使发行人大大节省了筹资成本与时间,也使监管部门减少了审核负担,从而可以把监管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查处违法活动及保护中小投资者上,这在经济上无疑是有效率的。

家对非公开发行给予审核豁免。

由于可以获得审核豁免,从而大大降低筹资成本,因而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非公开发行具有很大吸引力。

例如,一些“创业企业”(START-UPENTERPRISES)尽管拥有某种新技术,但由于其高风险性,使得普通投资者往往不愿对这样的企业进行投资。

这种企业的价值也往往被低估。

如果它们通过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其成功的可能性将不高,复杂、耗时、费用高昂的审核、披露程序更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而非公开发行则可以为它们提供一条有效的直接融资捷径。

有资料证明,美国非公开发行豁免制度对美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注:Jennings,Marsh, Coffee,Securities Regulation,Cases and Materials,7[Thd.pp.340—343.)再比如,当外国企业希望到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上筹资时,他国的股票发行审核、披露程序常常也是最大的障碍。

而非公开发行则可以使其克服这一障碍。

近年来,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进入外国股票市场,已经成为证券市场全球化的一种重要形式。

什么叫不含权股票?

现在的股改大多是指“股权分置”改革 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於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

亦即股市同时存在著流通股与非流通股。

此二类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权分置”问题。

其弊端长久地严重影响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此两类股东的股份,予以重新确认。

并由现况的两类股权分置,变为将来股票全面流通的情况。

股改的目的,最终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消除制度赋予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的垄断控制权、防止同股不同权和同股不同利的现象继续发生。

非流通股一旦进入市场流通,市场流通筹码大量增加,那麽就会破坏原有高溢价发行的少数流通股的市场条件。

在原来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够高溢价发行,是因为数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

现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由股权分置改为不分置,全部进入市场流通,且改革后两者权利义务相同),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流通,那麽理所当然要对两类股东的持股成本进行核算并重新确认两类股东的股权。

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对两类股东的股权,予以重新确认后,全部股票进...现在的股改大多是指“股权分置”改革 我国股市上一直存在著“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

过去由於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

亦即股市同时存在著流通股与非流通股。

此二类股,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此即“股权分置”问题。

其弊端长久地严重影响股市的发展。

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政策)就是要在市场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对此两类股东的股份,予以重新确认。

并由现况的两类股权分置,变为将来股票全面流通的情况。

股改的目的,最终就是要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以消除制度赋予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的垄断控制权、防止同股不同权和同股不同利的现象继续发生。

非流通股一旦进入市场流通,市场流通筹码大量增加,那麽就会破坏原有高溢价发行的少数流通股的市场条件。

在原来股权分置条件下,流通股之所以能够高溢价发行,是因为数量巨大的非流通股不流通。

现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由股权分置改为不分置,全部进入市场流通,且改革后两者权利义务相同),非流通股要进入市场流通,那麽理所当然要对两类股东的持股成本进行核算并重新确认两类股东的股权。

也就是说,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对两类股东的股权,予以重新确认后,全部股票进入市场流通。

目前具体的股改措施,是由公司管理阶层自己提出股改方案,由小股东投票表决。

有些有创意的作法就不断出台,例如: (1)提出大股东违约赔偿条款。

非流通股股东增加股改违约赔偿承诺,规定如果非流通股股东未按承诺减持股份,则非流通股股东愿意将违约出售股票所得全部或部分赔偿给公司(类似台湾公司法归入权条款)。

这是一个惩罚规定制定,有助於消除流通股股东对股改承诺条款得不到执行的担心,有利於稳定市场预期和增强投资者持股信心。

(2)提出禁售期限(类似共同基金发行之初的闭锁期条款) 大股东主动延长禁售期的承诺,显示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也给投资者一个良好的预期。

有些公司承诺条款将大股东的禁售期限从法定的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至36个月,江淮汽车、精工科技禁售期60个月,而承德钒钛第一大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更是承诺7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所持非流通股,其承诺期限之长为股改以来之最。

(3)一些股改公司也订定限售价格条款。

凯恩股份第一大承非流通股股东诺3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股票的价格不低於11.74元,这一价格复权后为凯恩股份上市以来的最高价。

(4)蓝筹公司对价理想 上海汽车、民生银行两大蓝筹公司,分别推出了每10股送3.4股和每10股送3股(相当)的对价。

这一对价水准超过了前期长江电力和宝钢股份的对价幅度,进一步稳定了投资者对绩优蓝筹股的流通补偿预期。

含权股是指公布了分配预案所以即将要除权的股票,不含权的就是没有分配预案的,部分含权股会在除权前几天爆发抢权行情,但不是绝对的,所以无法单纯的比较哪个好,要看具体公司而言

做股票最重要是看什么指标

做股票最重要是看成交量。

成交量: 股市成交量为股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的数量,是单边的,例如,某只股票成交量为十万股,这是表示以买卖双方意愿达成的,在计算时成交量是十万股,即:买方买进了十万股,同时卖方卖出十万股。

而计算交易量则双边计算,例如买方十万股加卖方十万股,计为二十万股。

股市成交量反映成交的数量多少。

一般可用成交股数和成交金额两项指标来衡量。

目前深沪股市两项指标均能显示出来。

股票: 1、股票是股份制企业所有者拥有公司资产和权益的凭证。

上市的股票称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级市场)自由买卖。

非上市的股票没有进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买卖,称非上市流通股。

2、股票相关图片股票持有人享有多种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投票表决的权利、收取股息和分享红利的权利等。

此外,公司一旦破产清算,股东享有法定程序的被赔偿权利。

与此同时,股东也要承担公司运作中的所有风险。

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还要承担有时与公司运作没有密切关系的市场风险,其中包括股票市场、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等。

...

请问增发非公开股票股价相对市价高或底,会对未来股价影响如何?

1.增发分为公开增发和定向增发,苏宁电器的增发定向增发,增发对象不会超过10个;2.定向的过程: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证监会审核通过-证监会核准-实施增发;3.上述过程很耗时间,12个月内搞得定的算快的;4.增发价格不得低于公告前20日均价或前一交易日均价;5.如果行情不好,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调低增发价格;6.如果不定向增发了,要实行配股,又得召开股东大会投票,所以苏宁电器不会轻易配股的7.苏宁电器的定向增发议案有效期应该是2012年7月8日前,并不是你所说的今年12月31日就要增发了,况且它的定向增发证监会还没有核准,没那么快的,不过你放心在2012年7月8日前它的股价应该会重新站上12.3元的.欢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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