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的股票为什么被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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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被调出融资融券是怎么办的?

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上海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 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自行约定。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

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上简称“细则”...

股票被调出融资融券如何解决?

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上海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标的证券暂停交易,且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融资融券的期限可以顺延,顺延的具体期限由证券公司与其客户自行约定。

标的股票交易被实行风险警示的,交易所自该股票被实行风险警示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为创业板股票的,交易所自该公司首次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标的证券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交易所自发行人作出相关公告当日起将其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

证券被调整出标的证券范围的,在调整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

证券公司与其客户可以根据双方约定提前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合约。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上简称“细则”

股票市场中的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怎么回事?

在不同的证券公司会随时调整融资融券股票是否被移出标的股池,有时候此股依然是融资融券股,但在另一家却不能融券或融资,这是每家证券公司根据其研究部门做出的财务调整,所以怎么样才能回到标的池要看此股票是否满足此券商的融资融券要求。

具体内容都会有券商的官方网站上公示与说明,可以查询。

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信用交易制度。

2010年03月30日,上交所、深交所分别发布公告,表示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正式开通融资融券交易系统,开始接受试点会员融资融券交易申报。

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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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从融资融券余额判断股票的涨跌?

展开全部 融资助长,股票低位持续的融资买入,可以看作中长期购入的机会。

融资余额也就是融资买入后未偿还的金额,融资余额由高位下来,也就是融资偿还额增加,说明短期该股票已经有见顶或回调要求,嗅觉敏锐和大资金在撤离,此时该抛出和做空(融券卖出)。

融券是做空,目前融券的比较少,份额不大,等转融通开了吧。

高位觉得股票要回调,就融券卖出。

融券余额指的是投资者借券卖出后没有偿还的数量,融券余额越大且稳定增加,说明该股被看衰的程度越大,后市继续看跌,不宜介入。

融资融劵的交易期限为6个月,运用融资融劵交易的必须在6个月内结算,所以当某个股票融资余额增大时也就意味着6个月内股票也将面临抛售。

列如某股8月初是10元到月底涨到20元这段时间融资余额大量增加,之后股票在20元左右上下反复或有小幅调整,这样到了1月份那些融资的投资者多数是要卖掉融资的股票的,这样就对股票的下跌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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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的股票不能做融资融券

这里有R的就是可以做融资融券的股票,没有的就做不了,可以做的是国家和券商认为相对安全些的股票,没有R的一般有可能是券商认为会出现暴涨暴跌的情况,或者有可能有退市风险吧以下是网络转载 你可以参考下 望采纳 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融券标的应该具有下列特点:一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二是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是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是近三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五是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是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七是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事可融资融券的股票啊?买这种股票有什么好处?并且应当注意什...

融资融券交易是海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的交易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为投资者和券商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因此,作为市场基础建设的完善之举,融资融券的推出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但对于国内许多普通投资者来说,融资融券仍然是一个陌生的事物。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因此,在融资融券正式启动之际,请各位跃跃欲试的投资者,在参与之前务必对它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以下简单介绍一些融资融券的小常识,供广大投资者参考。

一、何谓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

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卖,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

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二、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有何区别 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在许多方面有较大的区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证金要求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须提交100%的保证金,即买入证券须事先存入足额的资金,卖出证券须事先持有足额的证券。

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卖(买空卖空),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并在高位卖出证券后归还借款;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并在低位买入证券归还。

2、法律关系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一并作为担保物。

投资者在偿还借贷的资金、证券及利息、费用,并扣除自己的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即为投资收益(盈利)。

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

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几乎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少数特殊品种对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买卖证券,而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之内,这些证券一般流动性较大、波动性相对较小、不易被操纵。

三、融资融券带来了什么 1、融资融券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赢利模式 融资融券作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一种创新交易方式,它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赢利模式。

对于资金不足或长线持有蓝筹股的投资者而言,在股票上升趋势明朗的情况下,可以手头上的证券作为抵押,通过融资交易来借钱购买证券,只要证券上涨的幅度足以抵消投资者需要支付的融资利息,投资者就可以获得收益。

同样,在股票处于单边下跌的时候,现行市场由于没有融券交易,等待投资者只能就是资产的缩水或暂时退出,无法产生收益。

融券交易的推出,将为投资者带来选择高估股票作空的机会,在股票下跌中获得赚钱的机会。

例如,某投资者预判某只股票在近期将下跌,他就可以通过先向券商借入该股票卖出,再在该股票下跌后以更低的价格买入还给券商来获取差价。

2、融资融券的杠杆效应带来了放大的收益与亏损 投资者在进行普通证券交易时必须支付全额资金或证券,但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也就是说投资者通过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可以扩大交易筹码,即利用较少资本来获取较大的利润,这就是融资融券交易的杠杆效应。

但是,广大投资者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融资融券的这种杠杆效应也是一把"双刃剑",在放大了收益的同时,必然也放大了风险。

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既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又得承担新投资股票带来的风险,还得支付相应的利息或费用,如交易方向判断失误或操作不当,则投资者的亏损可能相当严重。

以融资交易为例,某证券公司为担保物价值为100万的投资者提供了100万元的融资额度,这样,投资者就可以运用200万元的资产进行投资,在不考虑融资利息的情况下,股价上涨一成时,他的投资收益就变成了两成;同样,股价下跌一成时,投资损失也将变成二成。

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融资融券业务可以让投资者赚更多的钱,却也可能让投资者赔更多的钱,因此,投资者必须以谨慎的态度参与其中,时刻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

3、融资融券有助于证券内在价格的发现,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 融资融券交易有助于投资者表达自己对某种股票实际投资价值的预期,引导股价趋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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