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的股票有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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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的股票有哪些方面

什么是碳金融啊??

所谓碳金融,就是指服务于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中国作为非附件I国家,在2012年之前不需承担温室气体的减排任务,但中国可以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下项目的开发。

这种情况决定了中国目前的碳金融业务主要为CDM项目的投融资以及相关的金融中介服务。

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也开展了碳金融有关业务,推出了CDM项目融资和挂钩碳交易的结构性产品等业务和产品:在项目融资方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兴业银行,该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开展合作,截至2009年3月,全行34家分行全部发放了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业务,共支持全国91个节能减排项目,融资金额达到35.34亿元;而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则先后推出了收益率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的理财产品。

中国碳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预示着巨大的金融需求和盈利商机。

具体来看,中国商业银行目前开展碳金融业务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一,促进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信贷投向应逐渐向符合CDM项目要求的领域和行业倾斜,带动中国CDM项目的发展,以实现短期保持经济增长和长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双重目标的有机结合。

此外,通过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以带动实体经济发展并逐渐摆脱危机已成为当前各国的共识,中国通过发展CDM项目,尤其是水能、风能和太阳能等项目无疑可以带动中国新能源行业的发展,顺应国际经济发展的潮流。

第二,推动商业银行经营战略转型。

首先,CDM项目中蕴含着对金融中介服务巨大的需求,商业银行通过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基金托管等业务,可以拓宽中间业务收入来源,逐步优化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其次,碳金融作为一项全新的业务,客观要求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运作模式、金融产品服务和风险管理方式,因而可以促进中国的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提升;再次,CDM项目往往需要两个甚至多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之间合作,中国的商业银行可以借此提高参与国际业务的议价技巧,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断积累国际化经营的经验。

第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事实上,碳金融业务与中国的商业银行已经开展的绿色信贷是相辅相成的,而且与绿色信贷相比,碳金融业务的社会效益更具有客观的衡量标准和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第四,有利于中国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开展碳金融业务,一方面挖掘现有合作框架下的巨大商机,另一方面则同时实现了人才的储备和经验的积累,为应对未来碳金融业务模式的任何可能改变进行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的事实决定了中国碳金融巨大的市场空间,商业银行进行必要的准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五,提升中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与国外金融机构相比,碳金融业务是中国商业银行的一个短板,直接制约了中国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开展。

因此,中国商业银行如果不能顺应这种趋势和潮流,进而及时改变经营战略、积极开拓碳金融业务,就会直接导致中国商业银行丧失在未来国际金融领域开展业务的基本技能,也不利于中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将严重制约中国商业银行国际化经营的步伐。

尽管中国商业银行的碳金融业务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但是,目前中国商业银行并没有广泛而深入地介入其中,开展的业务模式也相对单一。

具体分析,主要是因为存在着四大制约:一是商业银行对碳金融业务的认识不足。

二是商业银行相关机构和人才的缺失。

三是碳金融业务的风险较大。

四是政策激励措施不足。

当前,碳金融已经成为全球金融机构竞争的新领域,中国商业银行拓展碳金融业务已是大势所趋。

对此,需要从商业银行自身和外部政策环境两个方面进行努力,解除制约中国碳金融发展的主要障碍,促进中国商业银行碳金融业务的开展。

在商业银行层面上,首先需要转变观念、主动进行机构的健全和人才的培养。

其次,需要大力创新、积极拓展碳金融业务模式。

第三,控制风险、确保碳金融业务稳健开展。

第四,灵活经营、积极应对未来碳金融业务模式的改变。

在政策环境层面上,一是要制定激励机制、推动碳金融发展。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碳金融发展。

三是构建交易平台、统一碳交易市场。

目前,可在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成立并发展的基础上,着手推进交易所制度的完善,促进参与主体范围的不断扩大。

四是培育中介机构、促进碳金融开展。

碳金融的国内情况

我国是最大的CDM项目供给国。

按照《京都议定书》,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在2012年前无须承担减排义务,在我国境内所有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可以按照CDM机制转变成核证减排单位,向发达国家出售。

我国目前是CDM机制中二氧化碳核证减排量最大供给国,占到市场总供给的70%左右。

而在原始CDM和JI项目需求结构中,由于 《京都议定书》规定欧盟在2012年底前温室气体减排量要比1990年水平降低8%,而且欧盟对碳排放实施严格配额管制,因此欧洲国家需求量占据总需求的75%以上。

日本也有约五分之一的需求份额。

据世界银行预测,发达国家2012年完成50亿吨碳减排目标,其中至少有30亿吨来自我国市场供给 。

碳金融市场处于发端阶段。

我国目前有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和深圳环境交易所,主要从事基于CDM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碳交易额年均达22.5亿美元,而国际市场碳金融规模已达1419亿美元。

总的来说,我国碳治理、碳交易、碳金融、碳服务、以及碳货币绑定发展路径尚处发端阶段,我国金融机构也没有充分参与到解决环境问题的发展思路上来,碳交易和碳金融产品开发也存在法律体系欠缺、监管和核查制度不完备等一系列问题,国内碳交易和碳金融市场尚未充分开展,也未开发出标准化交易合约,与当前欧美碳交易所开展业务的种类与规模都有相当差距。

碳金融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我国正在实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两型社会”的发展战略,过去“三高”(高投入、高能耗、高增长)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不具有可持续性,必须转化为“两低一高”(低投入、低能耗、高增长)的集约型发展模式。

同时,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碳减排责任和义务,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我国政府郑重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这种承诺体现了我国加强碳治理的责任感和大国风范,也充分表明我国大幅减排温室气体的决心。

按照这一目标,未来几年内我国碳交易和碳金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特别是,我国区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这也为我国在积极参与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同时,创设国内碳交易和碳金融市场创造了条件。

我国碳金融市场缺位使得碳资产定价权缺失。

我国关于碳资产定价权的缺失严重影响我国企业的经济利益。

对于发达国家而言,能源结构的调整、高耗能产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都需要较高成本,温室气体减排成本在每吨碳100美元以上,而在我国进行CDM项目投资,减排成本可降至20美元。

尤其是,碳金融中介市场处于起步阶段,这就没有发挥金融在风险评估和管理以及价格发现的功能,也使得我国只能被动接受欧美碳资产的单向报价,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工业化国家2007年温室气体排放额度外购需求量为3亿吨左右,均价在15-20欧元区间。

我国作为最大碳排放权供给国,出售价格远低于这个价格区间,我国目前碳交易价格维持在10欧元左右。

有的项目甚至更低,如2006年7月,意大利碳基金通过世界银行以每吨不低于6.25美元的价格分10年时间从南钢股份购买了约65万吨二氧化碳减排量;为防止我国碳资产被 “贱卖”,发改委出台了每吨CDM项目二氧化碳8欧元的最低限价;宝钢股份2007年1月出售给瑞士信贷国际集团和英国瑞碳有限公司的二氧化碳减排量也只略超10欧元;2009年6月我国出售给欧盟买家的CERs现货价格为11欧元;尽管国际市场上碳排放价格在2009出现了下降,但在欧盟内部配额市场,一吨2014年12月到期的二氧化碳期货价格仍达19欧元。

事实上,由于我国没有形成自己的碳金融市场,我国碳资产的定价权掌握在欧美需求方,我国供给的CERs被发达国家投资机构购进后,经过包装,开发成为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衍生产品及担保品,赚取丰厚的利润。

单一的CDM供给与低成本减排领域使我国处于低端市场。

2012年前,我国在碳交易市场主要是CDM项目CERs的供给,2012年后,我国碳排放就须承担一定责任。

据世界银行报告,我国已是第一大碳排放国,随着我国碳减排承诺的逐步兑现,我国在未来极有可能成为碳排放权进口国,而那时碳排放权的购买价格极有可能比现在出口价格高许多。

而且,我国处于碳交易的低端市场还表现在减排产品多集中于低层次的减排领域,使得我国碳排放产品成为受制于国外企业需求的买方市场。

我国现有的CDM项目主要集中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能和提高能效类型项目,此类项目减排成本低,投资力度小,技术稳定,收益预期高,多为国外投资者热衷投资项目,而对于减排成本高、技术复杂、投资多、受益期长的项目,如垃圾焚烧发电、造林和再造林、HFC-23分解消除项目却极少投资,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相关数据,这些项目占总项目比例低于1%,而能源类和提高能效类项目却占95%以上。

特别是,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框架的不确定性、欧盟碳交易体系第三阶段 对CDM项目合格性的限制、漫长的等待期与高额的交易成本都使CDM交易规模呈现下降特征,因此我国开展国内碳交易和碳金融市场更具有前瞻性和紧迫性...

碳金融都涵盖哪些项目?

温室气体排放权所谓碳金融,是指由《京都议定书》而兴起的低碳经济投融资活动,或称碳融资和碳物质的买卖。

即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等技术和项目的直接投融资、碳权交易和银行贷款等金融活动。

“碳金融”的兴起源于国际气候政策的变化以及两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

互联网金融龙头股票有哪些?

前几天报道了马云强烈看好互联网金融股的消息,今天在A股中这条消息持续发酵,内蒙君正再次盘中涨停, 在午盘收盘时,由于大盘下跌,上涨8.51%,在前几天的消息中马云说未来的金融有两大机会, 一个是金融互联网,金融行业走向互联网;第二个是互联网金融, 纯粹的外行领导,其实很多行业的创新都是外行进来才引发的。

金融行业也需要搅局者,更需要那些外行的人进来进行变革。

金融生态系统主要特点应该是开放。

中国的金融监管过度,美国则监管不力。

监管过度会让生态系统变成一个农场,想种什么种什么,不想种的永远进不来,但真正的生态系统一定是开放的,百花齐放。

对于中国金融业来说,让更多人参与比多发几张牌照显得更重要。

今天上海证券报消息指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

”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谢平曾撰文预判, 20年后,可能形成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可称之为“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

消费金融概念股有哪些?

苏宁云商(002024)作为主要出资人组建的苏宁消费金融公司于5月29日正式开业,该公司的首款产品“任性付”也随之亮相。

这是国内首家互联网零售商作为主要出资人的消费金融公司。

苏宁依托海量的会员、数以万计的供应商,以及充沛的现金流,拥有成为建立“商业、金融、服务生态圈”的有利条件。

苏宁消费金融公司的开业使得苏宁“供应链金融+基金保险+消费信贷”的全产业链金融布局初步成型。

生意宝拟出资5000万元与杭州银行等出资人共同设立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占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10%。

该公司主要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以培养新型消费模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公司业务拓展。

这将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提升服务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小商品城(600415)作为一般出资人现金出资30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占10%股份。

马上消费金融是一家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今年初已获批组建,预计在6月份正式开业。

该公司6月即将上线的“马上贷”是一款产品、技术、风控的线上交易APP平台,可以与很多消费场景结合,实现消费信贷。

海印股份(000861)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共同发起设立“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事宜,已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

公司作为一般发起人,认缴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5%。

公司日前提出,要形成包含支付平台、线上场景、融资平台、投资平台以及征信和风控体系的O2O闭环,着力打造商娱领域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大金融板块有哪些股票?

金融板块主要是以银行板块为主,然后是保险业和证券行业! 银行板块的龙头是工商银行(601398)和建设银行( 601939),其余按照权重来分依次是中国银行( 601988),浦发银行(600000),民生银行( 600016),招商银行 (600036),交通银行(601328),中信银行( 601998) ,华夏银行 (600015),深发展A (000001),兴业银行 (601166),北京银行(601169), 南京银行(601009),宁波银行(002142), 陕国投A (000563) 保险业的两个巨头中国平安(601318)和中国人寿(601628)证券行业的绝对龙头是中信证券(600030), 其余按照每股收益排依次为东北证券(000686),宏源证券( 000562),海通证券(600837),国元证券(0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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