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核准制注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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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核准制和注册制

注册制主张事后控制。

注册制的核心是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 , 即使该证券没有任何投资价值,证券主管机关也无权干涉,因为自愿上当被认为是投资者不可剥夺的权利。

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的公司法为代表。

依照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要求,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

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

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

二、评价 1、注册制更利于市场三大功能发挥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初衷和最后目标,均在于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价格发现、融资、资源配置等三大基础功能,对定价、交易干预过多,不利于价格发现功能的实现;发行节奏由行政手段控制,不利于融资功能的实现;上市门槛过高,审核过严,则不利于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 注册制与核准制相比,发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对社会资源耗费更少,资本市场可以快速实现资源配置功能。

注册制最大的好处在于把发行风险交给了主承销商,把合规要求的实现交给了中介机构,把信披真实性的实现交给了发行人 2、发行注册制也并非来者不拒。

美国证监会接到发行人申请后,会就其提交的材料提出反馈意见,中介机构和发行人则需进行有针对性的答复,一般意见反馈和答复少则三四次,多则七八次,直至证监会不再有其他问题才会准予注册。

从时间上看,美国证监会的审核最快2个月,一般3到6个月时间方能完成,交易所审核仅需1到1个半月,时间包含在证监会审查期内。

伦敦UKLA审核发行人材料时,也需经过一读、二读、三读的意见反馈和回复,之后需有一定等级、两个以上审核委员签字后才能获得发行批文。

发行审核环节通常也需时3到6个月。

“如果三读之后还有问题,将继续进行多轮意见反馈,如果发行人一直无法完成反馈回复,发审环节就会被无限期拖延下去。

” 3、核准制不等于非市场化 注册制与核准制并非仅由市场成熟程度决定,而是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是监管理念、市场分布、控制层次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把核准制和非市场化直接画等号并不科学。

无论是注册制还是核准制,是否市场化的标准在于市场买卖双方是否能够实现真实意愿的表达。

三、核准制和注册制的比较 1、发行指标和额度 无 无 2、发行上市标准 有 有 3、主要推荐人 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 4、对发行做出实质判断的主体 中介机构、证监会 中介机构 5、发行监管性制度 中介机构和证监会分担实质性审核职责 证监会形式审核,中介机构实质性审核 6、市场化程度 逐步市场化 完全市场化 7、发行效率:后者更高 8、制度背景:后者实现的国家一般市场化程度高,金融市场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监管主体严格有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更自律,投资者素质更高。

四、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实践 1988年以来,我国在证券发行审核方面,是地方法规分别规定证券发行审核办法。

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证券发行规模控制与实质审查制度。

1996年以前,由国家下达发行规模,并将发行指标分配给地方政府,以及中央企业的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在自己的管辖区内,或者行业内,对申请上市的企业进行筛选,经过实质审查合格后,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在执行中,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尽量将有限的股票发行规模,分配给更多的企业,造成了发行公司规模小,公司质量差的情况。

于是,1996年以后,开始实行”总量控制,集中掌握,限报数家”的办法。

就是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事先下达的发行指标,审定申请上市的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中国证监会对上报的企业的预选资料审核,合格以后,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根据分配的发行指标,下达发行额度。

审查不合格的,不能下达发行额度。

企业得到发行额度以后,将正式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由中国证监会最后审定是否批准企业发行证券。

这是计划经济。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

” 《证券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人必...

股票发行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 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 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我们称作形式审核,主要在美国公司上市常见上市方式。

证券发行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的公司法为代表。

依照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要求,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

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

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

我们称作实质审核,主要是欧洲和中国常见上市方式形式审核(注册制)与实质审核(核准制)的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是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划分标准:1、形式审核(注册制)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指的是在披露哲学的指导下,“只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而不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更不管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坚持市场经济中的贸易自由原则,认为政府无权禁止一种证券的发行,不管它的质量有多糟糕,注册制还主张事后控制2、实质审核(核准制)不仅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与判断,而且还需要指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核准制主张事前控制。

3、注册制与核准制相比,注册组具有发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对社会资源耗费更少,资本市场可以快速实现资源配置功能。

审核时间相对比较短4、注册制主要证监会形式审核,中介机构实质性审核。

中介的诚信对公司市场相当重要。

核准制是中介机构和证监会分担实质性审核职责,政府的审核工作量很大。

注册制的形成一般是在市场化程度高,金融市场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监管主体严格有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更自律,投资者素质更高的国家,这也是未来金融发展的一个方向。

股票中的核准制与注册制二者区别是什么?

区别一:注册制与股票发行核准制相比,发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对社会资源耗费更少,资本市场可以快速实现资源配置功能。

注册制最大的好处在于把发行风险交给了主承销商,把合规要求的实现交给了中介机构,把信披真实性的实现交给了发行人。

区别二:实行注册制就是证监会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全面性进行审核,不对其投资价值和持续能力作出判断。

也就是说,证券主管部门依据信息披露的原则和制度,只对证券发行人申报信息和材料的全面性、真实性进行形式要件的审查。

即使该证券并没有投资价值,证券主管部门也无权通过行政手段控制股票发行。

区别三:股票发行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的公司法为代表。

依照证券发行股票发行核准制的要求,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

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

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

关于股票发行核准制与注册制之间的区别,从以上分析对比中可以看出,证券发行注册制具有更大的优势,想要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发行审核制度应当由股票发行核准制逐步向注册制过渡。

现在的股票发行是注册制还是核准制

不成熟,而且是证监会推不动的条件,比如集体诉讼制度,转板退出机制(现在已经淡化退市这个词了,改了称谓)。

按照证监会的规划,2015年实行注册制。

关键是,2015年能施行什么样的注册制。

建议阅读王啸《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注册制》,目前看到的最好的关于注册制的普及文章。

----------补充,其实还有个硬性指标就是《证券法》的修改,只有修改了证券法才能取消盈利指标。

不过,还有一种办法,如果证券法2015改不出来,那就国务院令的形式废掉盈利条款,从而实现2016注册制。

新股注册制和新股核准制有哪些区别

注册制主要是指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

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作形式审查,不对发行人的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核和价值判断而将发行公司股票的良莠留给市场来决定。

注册制的核心是只要证券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虚假、误导或者遗漏,即使该证券没有任何投资价值,证券主管机关也无权干涉,因为自愿上当认为是投资者不可剥夺的权利。

这类发行制度的代表是美国和日本。

这种制度的市场化程度最高。

核准制则是指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

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

这类发行制度以欧洲各国公司法为代表。

注册制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具体如下:展开全部1、注册制对市场影响有四大利好,一大利空。

长远来看,注册制将减少为权力寻租买单,减少波动,强化价值投资,这对中小投资者带来的好处要大于其损失。

2、利好: 一、核准制是存在制度缺陷。

当一些人或部门手握“谁可以上市”“谁先上市”的大权时,不可避免会引发权力寻租现象,这些权力可能会被转化为个人利益。

最终,谁为这种昂贵的“审批权力”买单?绝不是上市企业,而是中小投资者。

这就好比,谁为出租车的牌照,为“份子钱”买单?普通乘客呀。

所以,核准制隐藏着对中小投资者的“暗中掠夺”的不合理机制。

如果不实施注册制,无法谈投资者保护。

二、注册制可以有助于将资金引流到实体经济,有助于“万众创新”。

在很多人眼中,股市仅仅是让上市企业获得资金支持,与其他企业无关,与经济无关。

这是因为,长期以来,因为审批制及上市难问题,A股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独立市场,股市走牛也只是让壳资源更抢手,更稀缺。

如果实施注册制,那就不同了。

注册制让风投、创投有了更便捷的退出机制。

有了上市预期,A股的高估值将会吸引大量的资金进入股权投资市场,进入中小微企业,投资和服务于新经济。

这种市场化的资金导流,打通股市和经济的“任督二脉”,显然比任何政府的扶持政策更有效率。

三、让A股由赌场向市场转变,减少毫无意义的壳资源炒作。

我们知道,核准制的结果是壳资源稀缺,而不是投资资金稀缺。

其结果是,很长时间里,一堆资金围着壳资源乱炒一通,在5000点的时候,创业板平均市盈率达到120倍以上。

这其实就是赌场,我想不出这些炒作资金对经济的任何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样的赌场中,价值投资成为空话,中小投资者大多为输家。

四,增加市场稳定,减少大幅波动。

对于上一波股灾,有很多人认为是股灾拖延了注册制施行。

其实不然,笔者认为是注册制的拖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股灾。

暴跌的核心原因只有一个,就是短时间内暴涨,因为泡沫。

我们知道,在严格的核准制下,企业上市的节奏肯定跟不上杠杆资金入场的节奏。

如果注册制早点推,如果股票供应与杠杆资金入场保持更好的市场动态均衡,可能就不会短期暴涨暴跌。

3、另外,除了核准制,T+1及涨跌停板也会助涨助停。

笔者认为这都是A股长期大幅波动的根源,务必要引起重视。

4、利空: 因为目前的股票价格是有壳资源溢价的,也就是含有“审批权力”的价值。

如果推行注册制,部分股票,特别是中小市值股票的价格会受影响。

这个原因完全可以理解。

这就好比,手里如果持有出租车牌照的人大多会反对完全市场化且无需牌照的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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