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保荐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股票的保荐

保荐人为什么不能持有保荐的上市公司股票?

保荐人(Sponsor)实质上类似于上市推荐人,香港通称保荐人,在联交所的主板上市规则中关于保荐人的规定也类似于上交所对于上市推荐人的规定,主要职责就是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并对申请人适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确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责任。

尽管联交所建议发行人上市后至少一年内维持保荐人对他的服务,但保荐人的责任原则上随着股票上市而终止。

香港推出创业板后,保荐人制度的内涵得到了拓展,保荐人的责任被法定延续到公司上市后的两年之内。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指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及证券上市时,必须由具有保荐资格的保荐机构推荐。

在保荐制度下,企业发行股票并上市不仅要有保荐机构保荐,还需要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从业人员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分为两个阶段: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

从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到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公司申请文件和完成发行上市为尽职推荐阶段。

证券发行上市后,企业即进入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需要在一定的期间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股市常识中保荐机构的规定有哪些?

创业板市场实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制度。

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和上市后发行的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以及股票 被暂停上市后公司申请其股票恢复上市的,应当由保荐机构保荐。

保荐机构应当为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列人保荐机构名单,同时具有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

保荐机构应当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在公司申请上市期间、申请恢复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荐协议应当约定保荐机构审阅发行 人信息披露文件的时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后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间为股票、可转换公 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申请恢复上市的,持续督导期 间为股票恢复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持续督导期间自股 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或者恢复上市之日起计算。

对于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或违规行为,或者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等监管风险较大的公司,在法定持续督导期结束后,本所可以视情况要求保荐机构延长持续督导期,直至相关问 题解决或风险消除。

请问证券保荐是什么意思呀?

保荐制度是证券发行的一种方式是由保荐人(券商)对发行人(公司)发行证券进行推荐和辅导,并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该制度下由券商及其保荐人承担风险防范责任。

保荐人是整个繁复上市过程的统筹者和领导者,向拟上市公司提供上市的专业财务意见,助其处理上市各项事务;同时担当拟上市公司与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各专业中介机构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确保拟上市公司适合上市,其重要资料已在招股文件中全面及准确地披露,及拟上市公司的所有董事明白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等。

其功能还包括设计股票推销策略,组织承销团等。

关于保荐人的更详细介绍如下:保荐人(Sponsor)保荐人,即企业上市的推荐人,一家企业要想A股上市必须要有保荐人的推荐保荐人的职责就是协助上市申请人进行上市申请,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文件做出仔细的审核和披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自愿的原则下在本所核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业务权限。

保荐人在有效保荐期限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认挂牌企业符合本所要求条件,并在挂牌企业挂牌交易后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该条件向企业董事会提供意见;(二)在挂牌企业申请股权首次挂牌交易时,协助挂牌企业处理股权挂牌交易事宜,确认所有挂牌交易申报文件符合本规则,并向本所提交《挂牌交易保荐书》;(三)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回复挂牌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所规则的咨询;(四)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阅、核对挂牌企业拟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书面确认;(五)及时回复本所的质询;(六)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履行股权挂牌交易需履行的义务;(七)协助挂牌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规定的挂牌企业治理结构。

(八)确保有足够和合适的人员专门从事保荐业务;(九)本所规定的其他责任。

请问证券保荐是什么意思呀?

保荐即担保、推荐的意思。

公司要上市,需要保荐人(保荐机构)规范公司所有流程,推动上市,并对公司所提交的上市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担保。

证券发行前,保荐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辅导,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根据发行人的委托,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证券发行后,保荐机构应当针对发行人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成。

保荐机构在尽职推荐期间、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的,持续督导期届满,保荐机构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荐人在有效保荐期限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确认挂牌企业符合本所要求条件,并在挂牌企业挂牌交易后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该条件向企业董事会提供意见;(二) 在挂牌企业申请股权首次挂牌交易时,协助挂牌企业处理股权挂牌交易事宜,确认所有挂牌交易申报文件符合本规则,并向本所提交《挂牌交易保荐书》;(三)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回复挂牌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所规则的咨询;(四)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阅、核对挂牌企业拟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书面确认;(五) 及时回复本所的质询;(六)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履行股权挂牌交易需履行的义务;(七)协助挂牌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规定的挂牌企业治理结构。

(八)确保有足够和合适的人员专门从事保荐业务;(九)本所规定的其他责任。

整个繁复上市过程的统筹者和领导者,向拟上市公司提供上市的专业财务意见,助其处理上市各项事务;同时担当拟上市公司与联交所、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及各专业中介机构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确保拟上市公司适合上市,其重要资料已在招股文件中全面及准确地披露,及拟上市公司的所有董事明白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等。

其功能还包括设计股票推销策略,组织承销团等。

证券公司的保荐业务指什么?

证券公司的保荐业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证券公司执业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行人应当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保荐机构资格。

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应当指定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个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保荐业务。

第四条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得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

第五条保荐代表人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珍视和维护保荐代表人职业声誉,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保荐代表人应当维护发行人的合法利益,对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发行人信息保密。

保荐代表人应当恪守独立履行职责的原则,不因迎合发行人或者满足发行人的不当要求而丧失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得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实施非法的或者具有欺诈性的行为。

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不得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第六条同次发行的证券,其发行保荐和上市保荐应当由同一保荐机构承担。

保荐机构依法对发行人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出具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应当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发行规模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采用联合保荐,但参与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不得超过2家。

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可以由该保荐机构担任,也可以由其他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与该保荐机构共同担任。

第七条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证券发行上市制作、出具有关文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不能减轻或者免除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进行自律管理。

证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开展保荐业务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呢?

1.中国证监会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要求发行人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的事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向中国证券会申请保荐机构的资格,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由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工作。

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的要求。

3.同次发行的政权,发行保荐和上市保荐应当有一家保荐机构承担。

需联合保荐的,保荐机构不得超过2家。

什么是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制度?

1、首先是文凭,大专是不能做保荐人的。

2、其次在拥有文凭的同时需要三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

3、需要懂财务、金融工程等方面的知识。

4、只有从业资格是不够的需要通过五门。

5、保荐人需要通过考试总计可能花费5000左右。

6、对于私募基本要求是你具备很好的投资实力,或者有大客户资源,目前市场上厉害的私募都是老一辈的行家,要做私募考虑下有没师傅带你了。

怎么样才能取得证券保荐人资格?

获得证券保荐人资格的唯一途径就是参加考试,只要成绩合格,就可以申请成为证券保荐人。

保荐人,即企业上市的推荐人,一家企业要想在创业板上市必须要有保荐人的推荐。

保荐人的职责就是协助上市申请人进行上市申请,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文件做出仔细的审核和披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自愿的原则下,在本所核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业务权限。

报考条件:参考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1)在证券公司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正式工作人员;(2)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两年以上(包括在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发行承销、收购兼并、固定收益等投资银行相关业务的经历),从业年限计算截止至2013年6月21日,兼职、实习等工作时间不计入从业时间;(3)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即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基础科目至少一门专业科目的人员)。

股票发行中,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涉及哪些内容?

保荐机构应当针对上市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 和重点,并承担下列工作:①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内控 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内部制度。

② 主动、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义务人是否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事项,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动、持续 关注并了解上市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及其变化。

③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投资等重大事 项发表意见。

④ 按要求对上市公司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和专项现场检査。

⑤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87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