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股票连续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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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连续出现大宗交易意味什么?求正解!谢谢

股票连续出现大宗交易意味什么?

股票连续出现大宗交易意味着在吸筹阶段,但不意味着最低点已经出现。

基本上是由以下几种情况导致的:1、主力吃货或减仓;2、对倒,即主力自买自卖,吸引散户注意力;3、主力迫不及待拉升。

大宗交易(block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大股东交易股数越大,买入迹象明显会使股票涨起来。

对股票未来走势是好还是坏:按理说应该是坏事,因为大宗交易基本上是大股东在抛。

但有时候事情不是这么简单,我统计过,出现大宗交易榜单上的股票,其后几天的走势大多数是涨的,而且很多是凶猛地上涨。

可以这么理解,大宗交易的买家大多是炒家,也就是常说的庄家。

他们在正常二级市场上吸筹有的时候很难,通常吸筹成本很高,所以在大宗交易市场吸筹就相对简单了,还能有折扣。

买进来当然不是为了亏钱,所以在走势上往往会有一波强劲上扬走势。

但是要注意逢高走人啊,因为以后往往伴随着阴跌的。

同一个股票连续5天有大宗交易,买入的都是同一个营业部,折价率...

大宗交易便于买卖双方的大额股票交易协商解决,有利于避免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给股价带来大幅的冲击和波动。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

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于2002年推出了大宗交易制度,并于2003年作了进一步的修改。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规定: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大宗交易便于买卖双方的大额股票交易协商解决,有利于避免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给股价带来大幅的冲击和波动。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

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于2002年推出了大宗交易制度,并于2003年作了进一步的修改。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规定: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

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则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对大宗交易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确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

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

2013年10月18日起增加16:00至17:00的大宗交易时段,在该时段内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所达成交易于次一交易日进入清算交收程序 深交所规定: 1、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 2、B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港币; 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200 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 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6、多只 A 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 A 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0 万股; 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100万份; 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 千张。

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

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

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5:05 至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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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连续出现大宗交易是哪些情况导致?

庄家影响股价涨跌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其中的关键是资金实力与题材策划,但这些最终都会落实到价量关系上。

这种情况是有迹可循、有机可乘的,深入研究庄家操作中不可避免的技术弱点是中小投资者提高自己投资水平的关键。

由于中小庄家的资金实力相对有限,大多数中小庄家的选股标准是流通盘在5000万以下,主要控股股东要少,上市公司最好与集团公司有关联,基本面普通,是含有可分配利润的次新股。

大多数庄家的选股标准主要是基本面成长性突出的品种,其特点为平时不动,一动就是不惜资金地连续涨升,一次到位。

由于超级主力操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控制指数,盈利是第二位的,因此其选股的标准主要是市场影响力大的大盘股,其发动的特征是连续出现巨量。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品种大多会沦为大众股。

庄家进货时当然力图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成交,在庄家进货的初期,其主要手段是制造一些非实质性的利空或利用大盘弱势打压股价,其股价的下跌速度会明显快于其他品种,并且不会出现本能性的反弹,藉以打击持股者的信心而在低位抛出股票,这样便于庄家吸货。

在庄家进货的后期,由于低位筹码已被庄家吸纳了相当一部分,这时庄家一方面会抬高股价,另一方面又会控制价格,使其涨幅不大,股价小范围上涨诱使获利者与缺乏耐心的套牢者将其手中的持股抛出,以达到更快建仓的目的。

在庄家建仓时,能量指标会逐渐上升,不管股价怎样运行都会这样。

经过一段时间的收集,庄家手中已持有大量筹码,但庄家担心有部分短线集中性的低成本筹码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抛出,为了在拉升的初期更加顺利,在低位吃到最后的筹码,同时彻底击溃散户的持股信心,庄家会制造较为激烈的上下震荡走势,其特征是走势吓人,但在低位停留的时间并不长,只需少量买盘便可上涨不少。

庄家拉升的初期股价会出现较为迅猛的连涨,其后便参照某一个技术指标进行规律性的涨升,通过仔细分析就能发现,这个技术指标可能是均线系统、上升通道或是某个动、静态指标。

在通过重要阻力区时,会展开窄幅震荡走势来消化阻力,越过阻力区之后会加速无量上扬。

拉升的主要特征是涨升有量,下跌无量;大盘强时不动,整理时加速,具备独立走势。

经过上述四个阶段的操作,目的其实就是为了高位变现。

庄家出货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在高位反复横盘整理,K线图上经常带有上下影线;出现利好,加速高开上扬并上下宽幅震荡;放大量打压股价,制造换庄的假象,全天低位交易,尾市时上拉股价。

投资者在抓住一只良好的庄股后应集中精力操作,不要见异思迁。

庄家纵然有上亿元资金,也只能炒作一只或几只股票,中小庄家更没有必要操作太多的股票。

每天都在跟不同的庄家斗法的投资者,失误的概率远大于成功的概率。

确认所关注的股票是庄股后要有耐心,庄家的炒作周期一般要一个季度,不要一跌就认为是庄家在出货,一涨就认为是庄家在进货。

在分析时,应站在庄家的立场上,客观一些,避免一买入某股就只看见利好,看不见一些明显的利空,反之亦然。

一只股票可以每天连续交易吗

可以 不过是有前提 前一天你买入10手 第二天在低位再买入10手等到高价再卖出昨天的10手这样你就赚了差价 然后你手上还有10 今天不能卖 等到次日 可以用同样方法操作 这里注意:1,这个连续T+0炒做 资金太小不划算 因为手续费不低 2, 技术不过关不划算 有可能亏得更多3,只可以做连续上涨的股 所以有局限性 综上所述:理论上是可以的 实际操作是要有条件的

个股有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

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

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

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下面是上交所的有关情况,深交所的情况可以查阅有关规定。

1、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2、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大宗交易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的15:00-15:30。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

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不作为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

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盘后计入该证券的成交总量。

并且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及买卖双方于收盘后单独公布最后还须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纳入指数计算的,因此对于当天的指数无影响。

大宗交易制带来什么 为重组和兼并创造有利条件,完善场外交易市场体系,增加有价证券的流动性所谓大宗交易制度,简单的来说,是为一次性交易远远大于市场单笔成交规模的交易行为提供的交易制度。

深交所发布的细则规定:A股、基金每笔大宗交易申报数量不得低于5000手(50万股)。

大宗交易的概念,并非是指大单手的交易,而是指另一种交易方式,是指单笔交易如果超过一定规模就可以选择这种方式进行交易,这是一种自愿行为。

为什么会有大宗交易制度 大宗交易制度是为特定的对象服务的,它是海外交易所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机制。

设想有买卖双方,一方对某只个股想买的数量很大,另一方对同一只个股要卖的数量也很大,如果都通过二级市场撮合,不仅时间、成本难以控制,而且也容易引起股价和成交的异常波动。

这时候买卖双方就可以通过市场外协商的方式,面对面地直接确定是否交易,然后通过某一券商席位报交易所成交。

这样,既简化了交易手段,有利于控制交易成本,同时也增强了证券的流动性。

过去没引入与我国股权结构有关一次性大笔交易的买卖需求,通常出现在公司的重组、改制、兼并、收购等行为当中。

而在我国,这些行为往往都在国有股或法人股股东之间进行,而国有股和法人股是不流通的,不必通过二级市场完成,而是一种场外交易。

所以,较长一段时间来,大宗交易制度被忽略了。

随着国有股减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证券市场的流通问题正在一步步得到解决,但是流通问题解决之后,大宗交易就需要 在流通股股东之间进行,如果按照现在的撮合交易制度,无疑是比较困难的。

现在我们引入了大宗交易制,体现了一种制度要先行的思想,无疑是一种进步。

大宗交易制会为市场带来哪些方便 首先,它为上市公司的重组与兼并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其次,完善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场外交易市场体系,使市场更有层次;再次,它也增加了有价证券的流动性,有利于下一步金融创新工具的推出。

当然了,交易制度仅仅是一种制度,它本身并不能保证通过它完成的交易行为都是健康的,大宗交易制度本身也会为传统庄家的建仓、倒仓、分仓等行为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只不过同时受到了信息披露方面的约束,但这并不是交易制度本身的错,从完善市场功能这个角度来说,大宗交易制度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

请高手分析一下,一个股票为什么大宗交易好几次

可以,规则如下: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

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于2002年推出了大宗交易制度,并于2003年作了进一步的修改。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规定: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

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则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对大宗交易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确认。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

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

2013年10月18日起增加16:00至17:00的大宗交易时段,在该时段内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所达成交易于次一交易日进入清算交收程序深交所规定:1、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2、B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港币;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200 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6、多只 A 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 A 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0 万股;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100万份;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 千张。

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

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

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5:05 至 15:30。

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前收盘价的上下 30%之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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