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股票融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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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股票融资比例

什么叫股票融资率

股票融资是指资金不通过金融中介机构,借助股票这一载体直接从资金盈余部门流向资金短缺部门,资金供给者作为所有者(股东)享有对企业控制权的融资方式。

这种控制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收取股息,分享红利等。

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

股权融资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股利的支付与否和支付多少视公司的经营需要而定。

融资融券单一证券集中度控制措施有哪些?

展开全部 您好,融资融券单一证券集中度控制措施如下:1、维持担保比例不高于15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30%;2、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50%但不高于18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45%;3、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但不高于24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60%;4、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4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客户所持有的该证券市值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可以达到100%。

股票融资是什么意思

展开全部 股票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

再融资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再融资功能越来越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融资方式单一以股权融资为主。

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有着极强的偏好。

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来,增 发成为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式的另一选择;2001年开始,可转债融资成为上市公司追捧的对象。

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所考虑主要是融资的难易程 度、门槛高低以及融资额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权融资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

我国股权结构比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占6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 股权融资对改善股权结构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

但是,单一的股权融资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差异,不符合财务管理关于最优资金结构的融资原则。

有 人对 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其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3.29%,对此类公司继续进行股权融资使得企业的资本结构更趋于不合理。

二是融资金额超过实际需求从理论上说,投资需求与融资手段是一种辨证的关系,只有投资的必要性和融资的可能性相结合,才能产生较好的投资效果。

然而,大多数上市公司通常按照政策所规定的上限进行再融资,而不是根据投资需求来测定融资额。

上市公司把能筹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作为选择再融资方式及制订 发行方案的重要目标,其融资金额往往超过实际资金需求,从而造成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及其他一些问题。

三是融资投向具有盲目性和不确定性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普遍不注重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致使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频繁,投资项目的收益低下,拼 凑项目圈钱的迹象十分明显。

不少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缺乏充分研究,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能按计划投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资金闲置,有些不得不变更募资投向。

据 统计,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发以及配股的公司为样本,至2000年底,在平均经历了半年以上的时间后,平均只投出了所募资金的46.15%,而从招 股说明书中可以看出,多数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在半年、一年左右,不少企业于是将资金购买国债,或存于银行,或参与新股配售,有相当多的企业因为要进行再 融资,才不得不将前次募集资金“突击”使用完毕。

由于不能按计划完成募资投入,为寻求中短期回报,上市公司纷纷展开委托理财业务。

如此往复,上市公司通过 再融资不但没有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反而造成了资金使用偏离融资目的和低效使用等问题。

四是股利分配政策制订随意无论是2001年度以前的轻现金分配现象,还是2001年度少部分公司所进行的大比例现金分红,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 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制订的随意性。

上市公司并没有制定一个既保证企业正常发展又能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的股利政策,管理层推出股利分配方案的随意性较强。

股利政策制订没能结合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广大公众投资者也没能通过股利分配获得较高的股息回报。

五是融资效率低下。

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后效益下降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最严重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0年进行配股及增发新股的 34家公司中,有26家在融资前后的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其中有13家配股公司2000年净利润大大低于上一年净利润,收益率提高的公司仅有8家,约占 总调查数的四分之一。

2001年度年报显示,在2000年及2001年初实施配股或增发的公司中,有30家公司发布亏损年报或预亏公告。

上市公司融资效率 低下,业绩滑波,使得投资者的投资意愿逐步减弱。

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对上市公司本身及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基本的原因有: 一是股权融资的实际资金成本较低。

融资方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融资成本的制约。

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即为股利回报,对企业而言,现金股利为企业 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成本。

而我国证券市场在股利分配上长期存在重股票股利,轻现金股利的情况。

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由大股东选出的董事 会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成为管理层可以随意调控的砝码,因此外部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成为公司管理层可以控制的成本,相对于债券融资的利息回报的硬约束,上市 公司的管理层更愿意选择股利分配的软约束。

这正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企业债券市场尚不成熟。

企业债券市场的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法规滞后。

目前债券发行的主要法规是1993年制订的《企业债券管 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由于此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即使按政策的高限发行,由于企业债券 尚需交纳利息税,其实际收益也与国债相差无几,与国债的低风险相比,企业债券的收益对投资者无吸引力。

二是企业债券上市的规模小。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10只,发债主体仅为六家...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是否可以用于单一股票操作

无记名股票。

这主要是根据股票是否记载股东姓名来划分的。

记名股票,是在股票上记载股东的姓名,如果转让必须经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无记名股票,是在股票上不记载股东的姓名,如果转让,通过交付而生效。

②有票面值股票和无票面值股票。

这主要是根据股票是否记明每股金额来划分的。

有票面值股票,是在股票上记载每股的金额。

无票面值股票,只是记明股票和公司资本总额,或每股占公司资本总额的比例。

③单一股票和复数股票。

这主要是根据股票上表示的份数来划分的。

单一股票是指每张股票表示一股。

复数股票是指每张股票表示数股 。

④普通股票和特别股票。

这主要是根据股票所代表的权利大小来划分的。

普通股票的股息随公司利润大小而增减。

特别股票一般按规定利率优先取得固定股息,但其股东的表决权有所限制,特别股票又叫优先股票。

⑤表决权股票和无表决权股票。

这主要是根据股票持有者有无表决权来划分的。

普通股票持有者都有表决权,而那些在某些方面享有特别利益的优先股票持有者在表决权上常受到限制。

无表决权的股东,不能参与公司决策。

性质 股票持有者凭股票定期从股份公司取得的收入是股息。

股息表现为股份公司利润的一部分,它来源于工人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

在资本主义社会,股息的实质就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

股票只是对一个股份公司拥有的实际资本的所有权证书,只是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是对未来收益的支取凭证,它本身不是实际资本,而只是间接地反映了实际资本运动的状况,从而表现为一种虚拟资本。

股票价格 股票本身没有价值,但它可以当作商品出卖,并且有一定的价格。

股票价格又叫股票行市,它不等于股票票面的金额。

股票的票面额代表投资入股的货币资本数额 ,它是固定不变的;而股票价格则是变动的,它经常是大于或小于股票的票面金额。

股票的买卖实际上是买卖获得股息的权利,因此股票价格不是它所代表的实际资本价值的货币表现,而是一种资本化的收入。

股票价格一般是由股息和利息率两个因素决定的 。

例如 ,有一张票面额为100元的股票 ,每年能够取得10元股息,即10%的股息,而当时的利息率只有5%,那么 ,这张股票的价格就是10元÷5%=200元 。

计算公式是:可见,股票价格与股息成正比例变化,而和利息率成反比例变化。

如果某个股份公司的营业情况好,股息增多或是预期的股息将要增加,这个股份公司的股票价格就会上涨 ;反之,则会下跌。

(一)开设股票帐户客户欲进入股市必须先开立股票帐户,股票帐户是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通行证,只有拥有它,才能进场买卖证券。

股票帐户在深圳又叫股东代码卡。

1.开设股票帐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

股票帐户可分为个人帐户与法人帐户两种。

个人开户,个人投资者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般为本人身份证)。

法人开户所需提供的资料有:有效的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上海证交所的股票帐户由交易所所属的证券登记公司集中统一管理,具体的开户手续委托有关机构办理。

在深圳证交所,开立股票帐户,除了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指定的银行存折。

深圳的开户工作由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统一受理。

自然人或法人可到所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所在地的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2.开设股票帐户所需提供的资料。

个人投资者在开设股票帐户时,应详细提供本人和委托人的详细资料,包括本人和委托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职业、联系电话等。

法人投资者应提供法人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和授权证券交易执行人的姓名、性别、书面授权书、开户银行帐户和帐号、邮编、机构性质等。

3.开设股票帐户的基本条件。

根据国家的有关,下列人员不得办理股票开户:⑴证券主管机关中管理证券事务的有关人员;⑵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⑶证券经营机构中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直接关系的人员;⑷与发行者有直接行政隶属或管理关系的机关工作人员;⑸其他与股票发行或交易有关的知情人。

在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证券帐户后,需办理指定交易,即可指定该帐户在某一证券商处进行交易。

此种指定交易随时可以办理,也可随时撤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开设后,只能在指定的证券机构处办理委托买卖。

投资者如需在其他证券经营机构处委托,必须事先办理转托管手续。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股票帐户的功能已不限于股票已扩大至基金、股权证、无纸化国债等。

(二)开设资金帐户办理了股票帐户后还需办理资金帐户。

目前在上交所系统,资金帐户在证券机构处开立且仅在该机构处有效。

证券经营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对投资者资金帐户上的存款支付利息。

开立资金帐户所需文件及资料基本与股票帐户相同。

磁卡帐户。

目前股票帐户与资金帐户功能合二为一的磁卡帐户也逐渐普及,以便整个资金帐户联网后,就可集中办理清算工作。

(三)客户填写委托单客户在办妥股票帐户与资金帐户后即可进入市场买卖,客户填写的买卖证券的委托单是客户与证券商之间确定代理关系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

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啥意思

展开全部 证监会的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其中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得到明确,即证券公司对单一客户融资或融券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券商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并按对客户融资或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办法》将风险控制指标分为净资本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两个层次,使公司业务范围与其净资本充足水平相匹配;另外关于计算风险准备的规定,使公司各项业务均有相应的净资本来支撑,实现了对各项业务规模的间接控制,同时直接控制融资融券、自营等部分高风险业务规模,从而建立各项业务规模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机制。

《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各项业务及分配利润前应对风险控制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合理确定有关业务及分配利润的最大规模;并建立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规定标准。

如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券商经营证券承销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采取间接控制方式,如规定证券公司承销股票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10%计算风险准备;承销公司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5%计算风险准备等。

规定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分别按其管理本金的2%、1%、0.5%计算风险准备等。

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以及证券自营等高风险业务的,则采取间接控制的同时,配合直接控制。

如规定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等,违反规定超比例自营的,在整改完成前应当将超比例部分按投资成本的100%计算风险准备等。

对于未规定风险调整比例或者风险准备计算比例的新产品、新业务,《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在投资该产品或开展业务前,应当事先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

证监会将根据证券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在征求行业意见基础上确定相应的风险调整比例和风险准备计算比例。

这为今后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和补充对新产品或新业务的监管规定预留了空间。

...

私募融资利弊

一、我国私募基金的现状与特点 1.我国私募基金的真实内含 目前我国所称的“私募基金”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私募基金,相当一部分实际上是“私约基金”。

二者存在着明显区别: 第一,组织方式不同。

规范的私募基金,不论是契约型还是公司型,其组织形态在法律上属独立法人性质,基金持有人大会为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而私约资金并非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只是一笔资金委托投资的业务,不存在基金持有人大会等权力机构。

第二,形成方式不同。

私募基金的形成过程大致是:发起人拟定有关该私募基金的各项法律性文件,如基金章程、基金契约书、基金托管书等,然后向特定的投资人发出投资邀约并召开投资人会议,确定各自的投资意愿、投资数量并决议通过各项法律性文件,投资人在约定期限内将各自承诺的投资资金交给基金管理人。

与此不同,私约资金的形成方式大致是:出资人或管理人通过各种渠道(如朋友介绍、业内声誉等)寻求对方,并商议资金委托投资的各项条件,在达成基本意向后,落实资金托管事宜。

然后,出资人与管理人直接签署资金委托投资的契约,出资人、管理人再与托管人签署资金托管契约。

此外,私募基金契约的签定是集体进行的,投资人的人数通常达到几十个乃至上百个;而私约资金的签定在相当多场合是管理人与不同的出资人、在不同的时间分别进行的。

第三,资金关系不同。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属资金信托关系,因此,管理人不仅不承诺保障投资人某种固定的投资回报,而且应按信托规则,不管运作盈利与否,都要从基金净资产中提取规定的管理费。

与此相异,私约资金的出资人与管理人之间是一种资金的私下委托投资关系,出资人绝大多数要求管理人保障某种固定回报率。

第四,运作后果不同。

私募基金依法设立运作,签订的各项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且具体明确,因此,从国外的实际情况看,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极少发生纠纷事件。

私约资金签订的各项契约虽对当事各方有一定的约束力但缺乏法律效力,契约的具体条款往往不详尽具体,因利益纠纷对簿公堂的现象时有发生。

特别是一些基金管理人受利益驱动和最低回报水平的压力,往往采取“坐庄”、串谋等操作策略,严重影响了股市的正常运行,甚至成为地下“赌源”。

尽管私约基金与私募基金不同,但按照习惯,除非特别说明,下文仍将其称为“私募基金”。

2.我国私募基金的特点 目前,国际上开展私募基金的机构很多,包括私人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特别是随着国际上金融混业的发展,几乎所有的国际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都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它已经发展成为国际上金融服务业中的核心业务之一。

与现存的公募基金和西方较规范的私募基金相比,我国的私募基金具有更多的特点: (1)针对性更强。

由于私募基金面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因此,其投资目标更具有针对性,能够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提供度身定做的投资服务产品,实现了投资产品的多样化和差别化。

如果说公募基金是面向大众的“大锅菜”,则私募基金就是针对少数富裕阶层和机构的“小炒”。

目前市场上的公募基金特色不明显、收益不突出,对于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和机构来说吸引力不大,追求高收益、承担高风险的私募基金满足了他们的需求。

从我国中产阶层崛起的趋势看,这种特殊金融服务的需求是很大的。

(2)灵活性更高。

私募基金所需的各种手续和文件较少,受到的限制也较少,至少在目前实际上还处于空白状态,如对单一股票的投资占净值的比例没有上限,不必定期披露详细的投资组合,因此,私募基金的操作非常自由,投资更具有隐蔽性,投资组合随机应变,获得高收益回报的机会更大。

(3)激励性更好。

表现在:在收益方面,只给管理者一部分固定管理费以维持开支(甚至没有管理费),收入从年终基金分红中按比例提取;在风险方面,国际上基金管理者一般要持有基金3%5%的股份,发生亏损时这部分将首先被用来支付,但国内大部分私募基金这一比例一般高达10%30%。

这两方面使得投资者与管理者利益高度一致,实现了二者之间的激励相容。

二、我国私募基金的风险与对策 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私募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 1.法律风险 (1)政策的倾向性问题。

投资基金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厉以宁近期提出,证券投资基金将以公募为主,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则以私募为主。

投资基金法工作小组副组长曹凤岐教授也认为,目前私募基金应主要投资于实业,不宜直接投向股票市场。

很多理论界人士都持这种观点。

如果《投资基金法》按照这个思路制定,则无疑对目前以投资股票为主的私募基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大量私募基金将被迫退场。

(2)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认定。

这实际上是一个“市场准入”的问题,目前的观点有“宽”、“严”两种。

“宽”者认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包括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以及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资产管理类公司等;“严”者认为应该加以适当的限制,比如仅限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等。

对私募基金管理者,要实行市场准入和资格认证。

(3)基金...

融资融券交易主要存在什么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交易机制,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资者交易理念、改变 “单边市”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蕴含着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复杂的风险。

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场风险外,融资融券交易还蕴含其特有的杠杆交易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监管风险,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风险。

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对相关风险有清醒的认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实现收益。

融资融券交易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一、杠杆交易风险融资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点,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同普通交易一样,要面临判断失误、遭受亏损的风险。

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在投资者自有投资规模上提供了一定比例的交易杠杆,亏损将进一步放大。

例如投资者以100万元普通买入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20万元,亏损20%;如果投资者以1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50%的保证金比例融资200万元买入同一只股票,该股票从10元/股下跌到8元/股,投资者的损失是40万元,亏损40%。

投资者要清醒认识到杠杆交易的高收益高风险特征。

此外,融资融券交易需要支付利息费用。

投资者融资买入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价格下跌,则投资者不仅要承担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资利息;投资者融券卖出某只证券后,如果证券的价格上涨,则投资者既要承担证券价格上涨而产生的投资损失,还要支付融券费用。

二、强制平仓风险融资融券交易中,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间除了普通交易的委托买卖关系外,还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于债权债务产生的担保关系。

证券公司为保护自身债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实时监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投资者担保资产执行强制平仓。

投资者应特别注意可能引发强制平仓的几种情况:(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清偿债务,证券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强制平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价格波动导致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最低维持担保比例,证券公司将以合同约定的通知与送达方式,向投资者发送追加担保物通知。

投资者如果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追加担保物,证券公司有权对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执行强制平仓,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自身原因导致其资产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投资者信用账户内资产可能被证券公司执行强制平仓、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债务。

三、监管风险监管部门和证券公司在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时,都将对融资融券交易采取监管措施,以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甚至可能暂停融资融券交易。

这些监管措施将对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投资者产生影响,投资者应留意监管措施可能造成的潜在损失,密切关注市场状况、提前预防。

(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投资者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证券公司提高追加担保物和强制平仓的条件,造成投资者提前进入追加担保物或强制平仓状态,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证券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交易限制的措施,比如单一客户融资规模、融券规模占净资本的比例、单一担保证券占该证券总市值的比例等指标,当这些指标到达阈值时,投资者的交易将受到限制,由此可能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四)投资者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证券公司有可能因融资融券资质出现问题,而造成投资者无法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由此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四、其他风险(一)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投资者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二)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相关信息的通知送达至关重要。

《融资融券合同》中通常会约定通知送达的具体方式、内容和要求。

当证券公司按照《融资融券合同》要求履行了通知义务后即视为送达,如果投资者未能关注到通知内容并采取相应措施,就可能因此承担不利后果。

(三)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因信用证券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保管不善或者将信用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可能遭受意外损失,因为任何通过密码验证后提交的交易申请,都将被视为投资者自身的行为或投资者合法授权的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均由该投资者承担。

(四)投资者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其信用资质状况降低,证券公司会相应降低对投资者的信用额度,从而造成投资者交易受到限制,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

投资者在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应认真学习融资融券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融资融券业务规则,阅读并理解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和风险揭示条款,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好财务安排,合理规避各类风险。

融资融券是做些什么的?可以通俗的来讲一下吗

借钱和借股票具体规则:1. 证券公司应当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制定选择客户的具体标准,向具有相应的证券投资经验、风险承担能力和良好的资信状况的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

2. 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规定客户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也自动成为对证券公司的担保物。

3. 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

4. 证券公司向全体客户、单一客户和单一证券的融资、融券的金额占其净资本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证监会的规定。

5. 证券公司应当逐日盯市,并在客户未能按期补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债务时,依据合同约定实行强制平仓。

6. 证券交易所可以对每一证券的市场融资买入量和融券卖出量占其市场流通量的比例、融券卖出的价格作出限制性规定,并可以对融资融券交易指令进行前端检查,当融资融券交易活动出现异常时,可以暂停交易。

为什么股价越低,股权融资成本越高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

再融资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再融资功能越来越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融资方式单一,以股权融资为主。

上市公司对股权融资有着极强的偏好。

在1998年以前,配股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惟一方式,2000年以来,增发成为上市公司对再融资方式的另一选择;2001年开始,可转债融资成为上市公司追捧的对象。

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再融资方式时所考虑主要是融资的难易程度、门槛高低以及融资额大小等因素,就目前而言,股权融资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首选。

我国股权结构比较特殊,不流通的法人股占6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股权融资对改善股权结构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

但是,单一的股权融资并没有考虑到企业在资本结构方面的差异,不符合财务管理关于最优资金结构的融资原则。

有人对 1997年深市配股公司进行研究,发现其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3.29%,对此类公司继续进行股权融资使得企业的资本结构更趋于不合理。

二是融资金额超过实际需求。

从理论上说,投资需求与融资手段是一种辨证的关系,只有投资的必要性和融资的可能性相结合,才能产生较好的投资效果。

然而,大多数上市公司通常按照政策所规定的上限进行再融资,而不是根据投资需求来测定融资额。

上市公司把能筹集到尽可能多的资金作为选择再融资方式及制订发行方案的重要目标,其融资金额往往超过实际资金需求,从而造成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及其他一些问题。

三是融资投向具有盲目性和不确定性。

长期以来,上市公司普遍不注重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致使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频繁,投资项目的收益低下,拼凑项目圈钱的迹象十分明显。

不少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缺乏充分研究,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能按计划投入,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资金闲置,有些不得不变更募资投向。

据统计,以2000年上半年上市、增发以及配股的公司为样本,至2000年底,在平均经历了半年以上的时间后,平均只投出了所募资金的46.15%,而从招股说明书中可以看出,多数企业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在半年、一年左右,不少企业于是将资金购买国债,或存于银行,或参与新股配售,有相当多的企业因为要进行再融资,才不得不将前次募集资金“突击”使用完毕。

由于不能按计划完成募资投入,为寻求中短期回报,上市公司纷纷展开委托理财业务。

如此往复,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不但没有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反而造成了资金使用偏离融资目的和低效使用等问题。

四是股利分配政策制订随意。

无论是2001年度以前的轻现金分配现象,还是2001年度少部分公司所进行的大比例现金分红,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制订的随意性。

上市公司并没有制定一个既保证企业正常发展又能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的股利政策,管理层推出股利分配方案的随意性较强。

股利政策制订没能结合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广大公众投资者也没能通过股利分配获得较高的股息回报。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五个病灶 五是融资效率低下。

近年来,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后效益下降成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最严重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在2000年进行配股及增发新股的 34家公司中,有26家在融资前后的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其中有13家配股公司2000年净利润大大低于上一年净利润,收益率提高的公司仅有8家,约占总调查数的四分之一。

2001年度年报显示,在2000年及2001年初实施配股或增发的公司中,有30家公司发布亏损年报或预亏公告。

上市公司融资效率低下,业绩滑波,使得投资者的投资意愿逐步减弱。

这一问题如果长期得不到解决,对上市公司本身及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基本的原因有: 一是股权融资的实际资金成本较低。

融资方式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融资成本的制约。

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即为股利回报,对企业而言,现金股利为企业实际需要支付的资金成本。

而我国证券市场在股利分配上长期存在重股票股利,轻现金股利的情况。

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由大股东选出的董事会制定,股利分配政策成为管理层可以随意调控的砝码,因此外部股权融资的实际成本成为公司管理层可以控制的成本,相对于债券融资的利息回报的硬约束,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更愿意选择股利分配的软约束。

这正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偏好股权融资方式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企业债券市场尚不成熟。

企业债券市场的不成熟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法规滞后。

目前债券发行的主要法规是1993年制订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条例中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由于此规定,企业债券的利率即使按政策的高限发行,由于企业债券尚需交纳利息税,其实际收益也与国债相差无几,与国债的低风险相比,企业债券的收益对投资者无吸引力。

二是企业债券上市的规模小。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债券仅有10只,发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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