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认购是不是交首付?认购的房子可以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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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认购是不是交首付

买房认购不是交首付,认购合同就是定金收取和购房意向协议书,约定后期的首付交付和购房合同签署所需资料而已,肯定是不可以收取首付款的,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时才会交付首付。

签订认购书到付首付的交易流程是什么

一、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是销售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内容一般包括: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位置、面积等;房屋价款计算;定金;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等。

二、交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也就是说,在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比例虽然是由开发商制定的,但缴纳定金的比例一般不会超过总房款的20%。

三、购房资格审核

在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就要将相关材料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会将相关材料交给置业顾问,置业顾问就会将房屋信息、价格信息、家庭信息等对照原件录入建委网站,提交审核。一般来说,会在10个工作日左右会出结果。

相关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暂住证或连续缴存5年以上的社保清单、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等。注意,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需到住建局官网下载或者由开发商提供。

四、签订购房合同

在购房资质审核通过后,下一步就是签订购房合同了。一般来说,每个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都是有所不同的,但大部分内容是相同的。

购房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合同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商品房基本状况、价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面积差异的处理、产权登记的约定、违约责任等。

五、付首付

经过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交定金、购房资格审核、签订购房合同后,还剩余最后一个流程,那就是付首付。在通常情况下,可在售楼处的收款处,直接刷卡付首付。

新房认购与签约的区别是什么

1、认购书是在购房者开始断定购买意向并交纳定金时签定的,是两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子到达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子的一些详细问题都没有包含进去,需求两边签署正式的销售合同,在法令上正式断定一个房子的销售联系的建立。

2、而签约时签的购房合同则是在交纳购房款(首付或全款)后,两边正式签定的销售合同。一般包含商业房详细状况、房价、付款办法、交给约好、质量规范以及后期一系列相关职责划分等内容。

签订认购书要注意事项

1、规避受牵制条款,一些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

2、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3、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4、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5、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定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独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认购的房子可以换吗

通常情况下,认购的房子可以换,因为签订了购房认购书只是购房的意向,并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销售备案,也就是还没有真正完成购房的交易,道理上应该退房、换房都是可以的。虽然说认购合同资料已经录入房地产销售管理系统,那也只是房地产公司内部的管理系统,是控制和管理住房销售使用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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