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靠谱吗_私募股权投资的陷阱有哪些

郑诗2分享 时间:

国内不良资产管理行业发展趋势

1、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供给侧改革将加速不良资产释放;

2、更多专业投资机构将涌现;

3、二级市场日渐繁荣;

4、不良资产管理公司将依赖专业能力获利,而专业能力来源于研究定价、融资能力与宏观经济判断;

5、传统行业的不良资产加速暴露。

不良资产投资陷阱

一、债权转让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合法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债权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两种法律关系:一是原合同法律关系,二是转让合同法律关系。原合同法律关系一般在整个纠纷的法律关系中属于基础法律关系,在原合同的前提下去谈论债权转让合同才有意义。因此,若债权转让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合法,将可能直接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从而阻碍不良资产投资的顺利进行。

比如赌债不受法律保护,超过法定借款利率的部分不会受到合法保护等等均是在收购不良资产包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二、基础债权存在的证据不充分

因证据不足导致难以确定基础债权有效存在一直是各类不良资产投资的核心风险点之一,也进而会影响整个担保体系的法律效力,对投资者来说影响颇大。

根据司法实践,确定债权真实存在要全面考量完整的证据链:包括借贷双方是否存在书面的协议约定,是否存在支付出借资金的银行凭证,是否有债务人承诺还款的意思表示等等;如果借贷双方不存在书面借款协议,或者虽然双方存在书面协议但不能提供资金支付凭证又无其他证据显示债权真实存在的情况下,往往会存在很大的主张债权不能获得法律支持的风险。

故在收购不良资产包的过程中,一定要对基础债权文件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债权协议,资金往来,以及过往催收记录等各项因素。

三、不能充分进行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方式目前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直接通知的方式,可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第二种,起诉的方式;第三种是公告的形式。

虽说相关法律只规定了债权转让债权人的通知义务,并没有规定必须征得债权转让债务人的同意,但是在现实的操作中,仍然可能出现不能充分进行债权转让通知的情形就目前来看,主要的障碍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债务人不可联,基于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大部分不良资产均为通过互联网方式产生的现金贷或消费金融不良资产,借款用户只需要通过手机注册,完成实名认证之后就可以申请贷款,贷款发放平台并不会像传统线下借贷一样对借款人的实际住址进行下户核实,故一旦发生不良,只能通过既有的手机号码进行联系,一旦借款用户更换手机号码,便无法再联系借款用户;第二,债权转让方拒绝向借款人发送转让通知,转让方拒绝发放通知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最主要的原因则在于对于金融机构债权转让本身是否与现行的监管政策存在冲突,或者导致债权转让平台被认定为直接或变相的对出借人提供担保,所以出于谨慎考虑,债权转让方也难以做到积极配合发送转让通知的义务。

故债务人可联率直接影响受让债权后的催回率,也是在不良资产收购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陷阱。

四、债权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自从互联网金融及不良资产行业快速发展以来,法院很大一部分商事案件都是追偿权的案件。而这部分案件涉及较多的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决定了债权最终能否得到法律的强制性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不论是因为债务人失联、还是因为先前的债权方未保留对债务人进行催收的有效证据等任何情形导致的诉讼时效已过,都会导致买来的不良资产债权包成为废弃资产。因此在买入不良资产前,需先都债权诉讼时效进行查验。

五、不良资产包无法进行准确的估值

不良资产估值是评估不良资产价值的重要环节,亦是不良资产项目运作的核心。影响不良资产估值的因素主要有三个:理论价值、自身瑕疵、客观因素。所谓理论价值,就是不考虑客观因素及项目自身的瑕疵,项目本身所具备的价值。自身瑕疵是指项目自身所携带的瑕疵,如时效、手续残缺等。客观因素涉及面较广,其中主要有处置能力、财务成本及预期、政府干预、经济形势等。后两个因素等存在导致不良资产包价值的升降很难来量化。

目前我国资产评估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除了借鉴已有评估准则,制定原则性评估意见外,未颁布任何有关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的技术规程和评估方法,以至于一些评估机构只采用一般资产评估的准则和方法进行评估。而且,在全国范围内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获得各方广泛认可的基本依据。特别是评估机构对不良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认识上,存在着很大的误区,缺乏统一的规范约束。由于缺乏行为规范,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常常对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不深入,往往造成评估结果与债权资产实际情况不相吻合,不能充分反映出不良资产的特性,评估结果对资产处置定价起不到参考作用,影响了资产处置过程中交易双方对处置交易价格的认可度和处置效果。

六、行业特殊性导致的隐形陷阱

不同行业的不良资产还存在极具特色的导致资产价值贬损的风险,例如:

近两年,医美行业成为消费金融的重要掘金战场。目前中国医美行业年均市场规模在2000亿到3000亿之间,目前医美分期市场,仍是蓝海一片,但由于市场不够成熟、行业制度不规范,同质化严重。农村大妈办理虚假分期,获得手续费,顶包贷款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对于医美分期行业,消费金融机构只是医美市场的助力方,而不是主导者,投资医美分期的资产,还要从资产本身进行各方面的评估,包括提供医美服务的企业是否具备合法资质,基础交易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医疗事故风险等等。

在十分火爆的租房分期市场,也存在很多痛点,经过笔者多年来为众多租房分期服务商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来看,服务商提供租房分期的主要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由服务商推荐资金方向租房用户发放一笔借款,租房用户此后按期向资金方进行还款,另一种方式是服务商与租房用户签订租赁协议,之后将基于租赁协议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保理融资。而无论哪种方式,在对用户进行宣传的过程中并不会对法律关系进行全面的解释,而只是告知用户是分期付款,用户签订合同均以电子方式签约,个别情况甚至不具备有效的电子签名。所以,一旦发生纠纷,用户根本不知道签过相应的协议,或者不知道真实的债权人身份。这也往往导致在催收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

除医美分期及租房分期领域外,汽车金融不良资产也是极具特色的存在,汽车作为动产,相比房产本身就存在过多的不安全因素,虽然收购了不良资产,也合法确定了抵押权,但因为车辆无法找寻导致执行不能的例子比比皆是;再比如,在车辆收回也可以处置的情况下,发现车辆违章处理的费用远远超过了债权本身的金额等等,均是在收购过程中容易忽略的陷阱。

七、高额的税费成本

在不良资产投资过程中,税费是一个避不开的问题,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收益。截止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一般的不良资产购买没有出台过任何文件(对外资和AMC除外)。虽然国家对于资产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在此政策外未规定免税的应税行为,应一律依法纳税。正因未有明文的纳税规定,所以在不良资产的投资中可能存在承担高额税费的风险,从而影响投资收益。

私募基金合法吗

私募基金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在中国即是合法的,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

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

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

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证券投资基金法》对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募集方式、投资范围都有明确的规定,并且受到基金行业协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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