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需要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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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还建的住房维修基金怎么算

我住的是100%产权的企业集资建房。合同书中已标明交纳了2089元的维修基金,还需要交纳住房维修专项资金吗

集资房一般参照的是房改房的相关政策执行。

房改时,个人按房款1%至2%的比例,单位按房款的10%至20%的比例交纳维修资金。这笔维修资金用于公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所以,个人认为:已经交了维修资金的集资房就不用再次交纳维修资金了。除非,这笔维修资金差不多已经用完了,需要续筹。

附房属于住房维修基金维修范围吗

附房是指什么房?给你看看公维的定义吧。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还建房有房产证吗

还建房只要符合用地条件,经依法批准后,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需要房主持有住房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维修基金等税费,就可以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

据了解,一般重大城建拆迁的还建房,其土地性质为划拨性质,为经适房属性,交易细则和经适房相同:如果买卖双方不变更土地性质,仍旧维持“划拨”属性,那么经适房交易流程和税费跟普通二手房交易相同。

但土地性质为“划拨”的房屋,交易时有一项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收取。目前,武汉市区土地等级分九级,一级最高,但不到200元,四五级在100元以下;土地分摊面积一般为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分摊几个平方米,算下来也只几百元钱。

如果交易时,将该还建房的土地性质由“划拨”改为“出让”,则要按跟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买价格之差的七成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年限不超过70年。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拆迁还建房屋登记(产权房),需提交:房屋拆迁协议书、安置结算单、商品房权属证明书、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可直接到房管局房屋交易办证窗口申请其还建房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办证。

若该还建房屋属居住权,可向现住房的所有权单位申请房改。

扩展资料

2008年年底,汉阳区江堤街潮江村进行城中村改造,村民叶先生家的住房被拆除,按拆迁协议,应在太子湖畔·星苑小区还他一套住房,面积100多平方米,2010年年底可以领取还建房的钥匙。然而,交房时间一再往后推迟。直到2013年10月,比原定时间晚了3年,叶先生才拿到还建房钥匙。

接下来的事实让叶先生等业主大吃一惊:小区交房已近一年,根本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叶先生曾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今年9月中旬,汉阳区建管站工作人员回复他,太子湖畔·星苑小区并未通过验收。

他一下子蒙了,“没有验收的房子,我们能住吗?”记者的采访证实了此事。据了解,2013年10月,该小区进行了“分户验收”。但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分户验收”与“竣工验收”是两码事。

根据相关法律,建筑工程交付之前,必须进行“竣工验收”。而所谓的“分户验收”,只是竣工验收的条件之一。对此湖北言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沈峰表示在房屋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有义务发起组织竣工验收。如果房屋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将受到相关行政机构的处罚。

沈峰分析说,对于已入住的居民,房屋没有通过竣工验收,不排除其建筑质量存在缺陷,如果等装修完住进去了再发现质量问题,或将面临维修费用纠纷等麻烦。另外,竣工验收也影响到房屋产权证书的办理,如果没有竣工验收备案,将无法办理房产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武汉2000户居民入住未验收还建房 无法办理房产证

买房子交的维修基金是干什么的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资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资金缴纳: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扩展资料:

维修基金资金管理:

1、按照《物权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2、一般情况下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或管理单位申请支取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将维修资金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3、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维修资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资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4、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资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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