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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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投资是适应于高新技术产业高投入、高风险特点的一种新的融资手段,它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

  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起步于80年代中期。1985年,中共中央在《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开发工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以支持。”这一决定从政策上保证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发展。同年九月,我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公司———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简称中创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它的诞生标准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起步。继中创公司之后,我国又相继成立了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科技投资股份公司,广东科技创业投资公司,深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公司,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等类似的公司。随后各级银行也设立了科技贷款业务,以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仅仅几年,就从1500万元的规模增长到数百亿元,1998年达到208亿元。

  90年代后,随着大批国际风险投资基金和公司涌入中国,在为刚起步的中国风险投资业注入新的资金的同时又带来了西方全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规范化的风险运作机制,从而促进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22个省市已创建了各类科技信托公司、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和科技信用社80多家,其投资能力达到了36亿元。但是,从总体而言,我国的风险投资经历了十多年的孕育期后,仍处在刚刚起步的阶段,还未建立起一个健全、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风险投资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也远未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二、我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业虽起步较晚,发展却很快,且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孕育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

  1.风险资本来源渠道单一。风险投资的主体应该是愿意并且能够承担风险的个人、企业等私人部门,如美国的风险资本组成中,年金基金(主要是养老基金)和私人投资占绝大部分。而目前我国风险资本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很少有来自于大企业、保险金、养老基金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投入。

  2.有关法规法制不健全。社会上的一些非法集资活动屡禁不止,挫伤了人们投资的积极性,使得有些对风险承受能力较差的人甚至于对正常的集资活动都产生了逆反心理。此外,我国有关知识产权的法规不完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损害了进行高新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的利益,使得他们的高投入得不到高收益,严重地打击了他们进一步创新的积极性,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极为不利。

  3.风险投资领域人才缺乏。风险投资是一个新的领域,风险投资家是一类特殊人才,不仅要求他们具备必要的工程技术知识和企业管理理论基础,而且还要求他们必须是具有金融投资实践和高科技企业管理实践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我国就很缺乏风险投资领域的人才,尤其是高新技术项目评估中介机构的力量不足,缺乏既懂技术,又能预测、把握市场,既懂金融又会经营管理的人才。因此,人才难觅将是困扰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一个大问题。

  4.风险投资退出难。风险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高的资金回报率后带着丰厚的利润退出,这就需要有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和健全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我国目前产权交易市场刚起步,还很不完善,且还没有形成良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没有出口,这是对风险投资业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这使得一些潜在的投资者因惧怕“投进去,收不回”而对风险投资望而却步,从而限制了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5.政府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不够。世界各国政府为了刺激本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均制定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及相关的法律予以支持。我国政府虽然明确表示要支持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但力度不够。因此,我国目前既缺乏宽松的税收政策环境和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又没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规范的管理方法,严重地制约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

  三、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对策

  针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步伐。

  1.多渠道开辟风险投资资金来源。要改变我国风险投资资本不足、融资渠道单一的现状,就必须开辟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资金筹集渠道。我国目前社会资金体系庞大,包括了6万亿元的居民储蓄存款,3600多亿元的信托资金和数量不菲的保险金、养老金等,这些社会资金都可以作为风险投资业的融资来源。应鼓励各大、中型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股份制的形式积极参与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的组建。以深圳成立的“准基金模式”运作的深圳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为例,深圳市政府出资5亿元作为启动资金,其余5亿元采取私募招股方式从政策允许的大金融机构、市属大型产业集团等进行募集。此外,还应积极引进国外资本从事风险投资业务。采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必将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2.加强政策法规建设,为风险投资提供稳定的法律环境。要确保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制定有关风险投资机制及其各类主体正常运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以我国证券业的发展为例,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至今已有多年,而《证券法》直到1999年7月1日才开始实施。我国证券业的发展走了一条不太规范的道路,其间走过的许多不必要的弯路与法规的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在形成和发展风险投资机制的过程中,应该吸取证券业发展的经验教训,并借鉴发达国家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制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办法等。同时,在这些政策法规实施的过程中还必须有一套监控体系与之配合,对风险投资机制运作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应以及时的调控和引导,对不适合风险投资机制运作的一些条例作出及时的调整,为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

  3.大力培养风险投资管理人才。风险投资涉及到科技、金融和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对从业人员要求很高,只有专业素质高,且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的风险投资管理人员才能胜任这一工作。而我国目前这方面的人才十分匮乏,因此,进行专门人才的培训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例如,在高等院校开设有关风险投资方面的理论课程,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前期人才储备工作;聘请国外有丰富经验的人士对在岗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开拓其视野以及深化其对风险投资的实质性认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让其在实际的操作环境中去不断摸索,丰富经验。

  4.充分发挥股票市场对风险投资的促进作用。风险投资者或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高科技企业,并不是希望通过企业将来赚的利润来收回投资,而是通过在股票市场上出售一部分股权套现,然后再投资于其他高科技企业。而高科技企业初创时,规模都较小,且无经营业绩,企业财务状况往往达不到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使得大量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不能上市。在我国,风险投资的一个主要“出口”———企业上市就得不到保障,风险投资就真的成了“风险”投资,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在股票市场上变现,必定影响投资者的积极性,高科技企业的资金也就不能真正到位。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改进:

  ①在现有的股票市场上尽量保证高科技企业的上市。高科技企业是我国高科技产业的微观基础,为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给予高科技企业上市方面一定的优惠政策及扶持是十分必要的。当然,对于高科技企业上市的支持主要应表现在上市时间上的优先,上市数量上的优先以及上市程序上的尽可能简化。另外,一些较成熟的高科技企业也可以利用现有证券市场的“壳资源”,通过“买壳上市”,达到上市的目的。

  ②积极筹建第二板股票市场。从国际上看,风险投资的主要“出口”在第二板股票市场。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均设立了第二板股票市场,主要是为一些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为高科技企业发行股票提供一个场所,其股票发行的标准低于一般的股票市场。这样就使风险投资的“出口”十分通畅,风险投资者不必再担心“投进去,出不来”,免除了后顾之忧。因此,我国要发展风险投资业,借鉴国外经济建立第二板股票市场是最佳的选择。

  另外,香港联交所已经正式筹划设立第二板股票市场,内地的新兴企业将获得在港低成本上市的机会,这对于我国内地发展风险投资是一个良好的机遇,风险投资的资金出口又多了一条渠道。

  5.加大政府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风险投资的生存与发展不仅依靠于风险投资公司的精心运作,更需要政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从国外的经验看,政府在风险投资业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风险投资业的扶持力度。

  ①提供税收优惠政策。我国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虽然也有一些优惠政策,但是,与其他优惠政策相比优势不明显。应当加强优惠政策的力度,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领域,另外,我国目前对风险投资公司还没有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可考虑对风险投资公司中投资于风险企业的投资收益实行减免征税。

  ②提供政府财政支持。国家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每年应当新增高科技产业发展专项拨款,实行部分拨款、部分低息有偿使用,专项用于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启动期的投入。如高新技术企业前期投资不足时的垫付金和必要的周转金,部分可用于风险损失补贴、贷款贴息和奖励。在专项拨款的基础上,逐步向设立专门的高技术发展基金过渡。

  ③提供贷款担保。在目前情况下,银行贷款仍然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初期,受到银行贷款要求资产抵押的限制,融资能力不足,迫切需要政府为风险投资对象的贷款提供担保。为此,可以由政府组织建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或者设立科技贷款担保基金,由其为高新技术企业向银行提供贷款担保。

谈谈你对中国风险投资行业的看法和认识?

在投资领域方面,20世纪90年代,VC在中国所投资的企业几乎全部都是互联网企业,比如现在耳熟能详的新浪、搜狐、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都是在这一时期得到风险投资的青睐。但与以往扎堆投资互联网行业不同,目前新一轮VC投资潮热衷传统项目,教育培训、餐饮连锁、清洁技术、汽车后市场等都是投资热点。传统行业一旦形成连锁品牌,很容易形成整体效应,而且像餐饮连锁、连锁酒店等行业在中国市场前景广阔,属于成长性很好且回报非常稳定,受到风投青睐势在必然。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地高速增长和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中国的资本市场在最近几年呈现出强劲的增长态势,投资于中国市场的高回报率使中国成为全球资本关注的战略要地。

虽然中国产业投资市场的总体规模与国外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在中国投资的回报却是世界级。此外,风险投资应当同宏观经济走向保持一致。中国的城镇化进程预计将使中国城镇人口增长至2025年的9.2亿人。而城镇GDP占全国GDP的比重也将增长至95%。城镇居民消费品市场、医疗设备、环境、能源等,将成为风险投资日后关注的重点。

今后十年被认为是中国风险投资“由弱到强”、飞速发展的“黄金十年”,需要以长远眼光和全球视野来正视中国风险投资事业所面临的发展机遇。期望在未来十年内中国能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欧洲的风险投资大国。无论是从宏观经济发展势头、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需要、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来看,还是从风险投资业自身的发展态势来看,这一愿望是完全有可能实现的。

中国风险投资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如何解决?

一、中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目前中国风险资金来源于政府和国有企业,主要是借助财政拨款和银行开发贷款,还没有形成包括个人、企业、金融和非金融机构等组合的资金供给渠道。使得我国的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控股权主要掌握在国有企业中,民间借贷资金虽然增长较快,但普遍规模较小,管理风险大,无法与国有企业进行抗衡。因此,由于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致使风险投资资金的规模小,无法承担较大风险的资金支持和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只能支撑一些风险小,投资少的短期项目,无法体现风险投资真正的意义,从而影响了风险投资机构的良性运作。

(二)政府在税收方面的扶持力度不够 中国风险投资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我国缺少针对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风险投资公司在其运营过程中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2.目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一是“对于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这一政策存在两个缺陷,其一,刚投产的风险企业基本上没有盈利,这时免税为之过早;其二,风险投资一般需经4~7年才能通过退资取得收益,这一政策对中小型企业的帮助效果不明显。

3.缺乏风险投资专业型人才。 风险投资人才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关键。风险投资横跨科技和金融两大领域,是一项风险极大的特殊的投资活动,风险投资的发展涉及到金融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既懂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并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综合人才,是风险投资发展中的重要加速器。由于我国缺少风险投资专业人才,不仅影响了风险投资优势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而且由于中国风险投资公司绝大多数是由政府设立,公司实际操作的往往是非专业人才,真正具备风险投资知识的风险投资家难以发挥才能。

二、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业的对策 (一)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目前在我国,风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银行的科技开发贷款和国家财政拨款。发展中国风险投资业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政府支持的重心不应在于政府大量投入资金,而在于政策的导向。因此,要解决风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问题就必须通过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加大对民间资金的吸引力,实现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融资。所以,我国一方面可以制定和实施各种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业的政策制度,发挥民间投资的主体作用,弥补中国风险投资来源的单一和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对城乡居民的风险投资意识培养,吸收更多的民间投资,让个人、机构、公共投资都愿意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将资本投向风险企业,使我国投资者结构呈现多元化,从而扩大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 学习网 (二)强化政府对风险投资提供优惠税收政策力度 税收政策能够体现政府扶持风险投资发展的政策支持,能够有效的促进风险投资规范发展。因此,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税法调节对风险投资的管理,并通过完善的立法减少对风险投资企业和资金提供者的征税额度,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风险投资收益,提高风险投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可以通过降低税率、扩大减免税范围等形式加大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还以制定灵活多样的税收激励方式,以便将更多的资金吸引到风险投资中来。

(三)完善退出机制,保护风险投资人利益 根据国际经验,完善的退出渠道对投资者和投资机构至关重要,只有建立完善的退出渠道,才能使风险投资公司才能规范运行,同时也保证风险投资者的既得利益。但在我国风险资本的退出依然是兼并与收购为主,公开上市发行(IPO)及破产清算为辅,为实现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多样性和退出渠道的通畅性,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要加大力度规范现有的上市公司市场,减少风险投资业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活动的影响,逐步改革和完善股票上市的流通制度,为风险投资退出渠道通畅提供一定的制度保证。

全球十大风险投资公司是什么?

KleinerPerkinsCaufield&Byers(克莱因纳·伯金斯/简称KPCB) KP CB公司成立于1972年,在美国风险投资业中堪称傲视群雄,独步硅谷,最具有王者风范。该公司群贤汇集,人才济济,目前有12名普通合伙人,其中包括英特尔公司创始人之一杜尔和前太阳微系统公司总裁乔依等 NewEnterpriseAssociates(新企业联合公司/简称NEA) NEA公司成立于19 78年,是一家致力于初创阶段风险投资的企业。21年来,该公司通过对处在初创阶段的科技企业的投资,并参与管理,为新兴企业的成长壮大立下了汗马功劳。该公司主要投资于初创阶段的信息技术企业(包括软件、通信、电子、信息服务)以及制药和生命科学企业(包括生物技术、制药、保健、医疗器械、设备制造和信息管理)。 DraperFisherJurvetson(缒普·费歇尔·朱威森公司/简称DFJ) DFJ在投资于初创阶段企业的风险投资公司中堪称龙头老大。目前它已投资150多家风险企业。大多数时候,DFJ是风险企业首轮融资的第一投资人。该公司的投资领域集中在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信息技术企业 GeneralAtlanticPa rtners(通用大西洋合伙公司/简称GAP) GAP是全球最大的专门投资于软件、服务和相关信息的私人权益投资公司。GAP的投资业务遍及全球,这一点也是无人能够望其项背的。从1980年以来,它共投资了60多家IT企业。目前的投资组合中共有40多家公司,其中1/4是非美国公司 AccelPartners(阿克赛尔合伙公司) Accel公司致力于帮助杰出的企业家创建世界级的高科技企业。为能够获得更加深刻的理解和全面的经验,并以“有准备的头脑”来迎接挑战,Accel管理的8亿美元风险投资仅仅限于两个领域:通信和互联网/内部网。通过集中投资,Accel可以为风险企业的发展提供深层次的帮助 Mayfield(梅伊费尔德公司) Mayfield是创立于1969年的私人风险投资合伙企业,其目的是为企业家提供经验、资源、管理队伍和业务指导,从而帮助他们将新观念和技术转变为成功的商业经营。目前Mayfield管理下的资本超过10亿美元,且已向超过300家信息和保健公司投资,这些公司的总市值超过1000亿美元 InstitutionalVenturePartners(机构风险合伙公司/简称IVP) IVP创建于1980年,所投资的风险企业超过150家,其中大多数是设在硅谷的高科技公司,如Altera、LSILogic和西捷科技等著名公司 IVP的创办者R eidDennis是风险投资界的先驱之一。在此之前曾成功地创办了Ampex公司和IVA-IVP的前身。90年代中期,IVP在Internet领域的第一笔投资投向Excite,后者是Internet最为知名的门户之一,在与 @home合并后其价值达到了70亿美元

中国风险投资问题!

  风险资本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股权资本,在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进程中,已有10余年的历史。但时至今日,我国的风险资本无论是融资渠道,或是规模数量,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瓶颈”。正是鉴于此,本文着重从风险资本的投入方面,探讨我国政府作用的发挥,以期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政策有所启示。

  一、政府在风险资本投入中的作用及其意义

  政府风险资本的投入在风险投资业发展中,尤其是在初期,确实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已被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在发展风险投资中究竟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是否要采取直接投资的办法(如设立国有股份风险投资公司),在这方面,我们应该认真吸取美国在发展风险投资业中政府支持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失败的教训。

  1958年,美国国会颁发了《小企业法案》,并授权小企业管理局制定和实践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其主要目的是通过设立政府风险投资公司,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风险企业,促进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小企业投资公司可以从小企业管理局得到极低利率的贷款,使得很多小企业投资公司没有把资金投向高科技风险企业,而是以高利息的形式向那些有现金流入的企业提供债权融资,稳获利差。此外,小企业投资公司由于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因而缺少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能吸引高素质的投资经理,所以因投资经理素质不高,专业水平低和管理不善而经常招致投资的失败。1976年,全美700个小企业投资公司中有 232个成为有问题的投资公司。为此,美国国会通过一项立法,赋予小企业管理局更广泛的执法和监督权,以加强对小企业投资公司的审计和管理,但这些措施并没有扭转小企业投资公司惨败的局面。1997年,小企业投资公司已减少到276家,占全美风险投资总额的21%,到1999年,这个比例已经锐减到 l%。

  由此可见,即使在美国具备如此良好的商业环境和市场机制的前提下,政府直接投资的办法也不是促进风险投资业发展的理想办法。在法律制度和市场机制还不完备的条件下,我国的风险投资业更不能主要采取政府直接出资设立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繁衍一批又一批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风险投资公司的办法。因为无论设计多么完善和周密的代理人方案,都难以解决出资方所有者空缺及由此派生的代理人问题,其结果可能是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双重软化,大量的国有股份风险投资公司因投资失败而破产,或者是又回到“政府既当裁判又做球员”,的老路,市场和政府功能双重失效。因此,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业,政府的主要职责不是直接投资,而是以适量的投资提高风险投资企业的信誉,引导民间资本,调动社会投入的积极性。

  二、我国风险资本的投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政府投资已成为我国风险投资的主要来源。政府投资的风险投资机构的出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由地方政府直接投资为主,同时吸收机构投资者参股的股份制风险投资公司

  这类公司往往由地方政府直接管理,其公司规模一般都较大如总资本达10亿元的深圳高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政府出资5亿元,其余由社会机构投资者投资组成。

  2.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共同投资设立的风险投资公司

  这类公司大部分都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共同投资设立,并由科技行政部门管理。如总资本达2.5亿元的江苏省高新技术投资公司。

  3.以政府科技主管部门为主要投资者出资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

  这类公司有上海创新科技集团公司,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公司和天津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等。现在这类风险投资公司在风险投资机构占较大比例。

  4.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投资引导,主要吸收机构投资者参股的股份制风险投资公司

  在这类公司中,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投资主要起引导作用,以带动社会资金投资于风险投资市场中。如投资1 .2亿元成立的陕西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由陕西省科委投资200万元,其余由陕西秦建实业公司和长安实业公司共同投资组成。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没有调动起民间主体投资的积极性,民间资本参与度低,从而造成风险资本规模偏小,融资渠道单一的局面。

  三、政策建议

  风险投资业要真正成为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的资金支持体系,必须有雄厚的资本。因此,拓宽资金来源,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努力使民有资本在风险投资中扮演重要角色,是发展风险投资的首要条件。结合国情,我国在解决风险资本短缺问题时,要做如下工作:

  1.学会两条腿走路

  我国在发展风险投资的过程中,一方面利用本国资金;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外风险资本,由国外运作规范的风险投资公司作为中外合资风险投资公司的发起人之一。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引入直接投资形式的大量国际资本;带来国外先进的创业投资管理经验;沟通与国际资本市场、高新技术市场的联系渠道;便捷的获取国际创业市场的信息;扩大与国际同业组织的交往关系。

  2.为风险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政府担保

  政府担保在国外被称为风险投资的“放大器”,根据实际数据,政府担保的资金放大倍数通常在l0~15之间。通过政府担保,国家可以少量的资金带动大量民间资本向风险投资业发展。在我国,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弱,民间资本介入风险投资业比较少。鉴于这个事实,我国政府可采取政府担保手段,并带动大量民间资本向风险投资业发展,从而发挥政府担保的乘数作用。

  3.放松金融管制

  风险资本的供给是风险投资运作的首要环节。目前,我国风险投资业进一步发展首先遇到的重大障碍是:风险资本供给源渠道单一,风险资本规模小。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并不缺乏资金,有巨大的风险资金潜在供给源。因此,在开辟风险资金的来源渠道,增加风险资金的有效供给方面可采取一些改革性和突破性的举措。例如,允许养老基金和保险公司适度参与风险投资,鼓励上市公司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等。

  4.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

  投资者是否介入风险企业,取决于投资的潜在风险和预期收益。只有当预期收益大于潜在风险时,风险投资的介入才有充分的理由。由于风险投资的预期收益与政府的税收政策等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我国政府可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鼓励大量闲散的社会资金投资于风险企业。

  5.降低科技企业设立“门槛”

  风险投资与高科技企业的发生与发展相辅相成,没有大量的小单元高科技企业的设立,就没有对风险资本的大量需求。美国实行“无门槛”公司登记制度,只要花 18美元的登记费,不到两小时,就可以注册登记一家公司。而与此相比,目前我国公司注册登记制度可谓是高“门槛”。我国可结合国情,降低公司注册登记的“ 门槛”,促进风险资本的有效需求。

  6.加强对高技术产品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投资的市场风险,鼓励风险企业投资,增加风险企业对资本的有效需求,刺激资金尤其是民间资金流向风险大、收益高的高科技企业。

  参考文献:

  1.陈尔瑞等编著.风险投资概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2.沈荣芳等.发展风险投资业政府行为研究[J].经济管理,2001,(12).

  3.辜胜阻.风险投资孵化高科技产业的制度创新[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0,(17).

  4.高桂云.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健康发展与政府定位[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3).

  5.孙琪等.风险投资中的政府行为定位[J].煤炭经济研究,2003,(06).

  作者:张平 彭美玉 崔永胜 来源:经济体制改革200305

中国最大风险投资公司、机构、私人有哪些

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

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简称IDGVC),是美国国际数据集团(International Data Group)

旗下的知名风投机构。IDGVC前身为太平洋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即PTV),该公司于 1989 年 11 月就在北京进行了第一个试验项目的风险投资。在此基础上,1993 年开始大规模进入中国市场,先后在北京、上海、广东、天津、深圳等地设立了自己的风险投资管理公司。1996年,(太平洋技术创业有限公司)更名为IDGVC(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1999年IDGVC从公司制变为合伙制。

IDG集团公司创建于1964年,创始人及董事长为麦戈文,总部设在美国波士顿。目前,在全世界超过85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子公司和分公司,拥有近2万名高级研究专家和编辑人员,采用电子邮件、数据库、电传及联机服务等现代化信息处理和传递手段,建立了快速而全面的世界性信息网络。公司每年发表超过10万万余篇市场研究报告和技术发展预测报告,用 25 种语言出版 300 种有关杂志;每年举办近 600 场各种国际性和地区性的学术报告会、市场分析会和产品展示展览会;提供各种命题和定向的资讯服务。

IDGVC投资于各个成长阶段的公司,主要集中于互联网、通讯、无线、数字媒体、半导体和生命科学等高科技领域。目前已经在中国投资了100多个优秀的创业公司,包括携程、百度、搜狐、腾讯、金蝶、如家、好耶、网龙、搜房等公司,已有30多家所投公司公开上市或并购。

红杉资本中国基金

红杉资本创始于1972年,是全球最大的VC,曾投资了苹果电脑、思科、甲骨文、雅虎和Google、Paypal。目前拥有近100亿美元总管理资本,近30支基金。其中红杉资本中国基金是德丰杰全球基金原董事张帆和携程网原总裁兼CFO沈南鹏及红杉资本一起组建的中国基金本土化团队,建立于2005年9月。

在成立之后的30多年之中,红杉作为第一家机构投资人投资了如Apple, Google, Cisco, Oracle, Yahoo, Linkedin等众多创新型的领导潮流的公司。在中国,红杉资本中国团队目前管理约20亿美元的海外基金和近40亿人民币的国内基金,用于投资中国的高成长企业。红杉中国的合伙人及投资团队兼备国际经济发展视野和本土创业企业经验,从2005年9月成立至今,在科技,消费服务业,医疗健康和新能源/清洁技术等投资了众多具有代表意义的高成长公司。红杉中国的投资组合包括新浪网、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唯品会、豆瓣网、诺亚财富、高德软件、乐蜂网、奇虎360、乾照光电、焦点科技、大众点评网、中国利农集团、乡村基餐饮、斯凯网络、博纳影视、开封药业、秦川机床、快乐购,蒙草抗旱、匹克运动等。作为“创业者背后的创业者”,红杉中国团队正在帮助众多中国创业者实现他们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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