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棚改补助资金如何使用需要什么手续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二)加盖部门印章的本办法附表1、附表2。

  (三)上年度各市、县的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收购)方案,以及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和补偿决定复印件。

  (四)省级财政部门、城市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对市、县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的说明。

  (五)与审核有关的其他材料。

2017年棚改资金调整使用新政策

国家级:《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5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等等。

省级和市级的话,因省市不一致,地方政策也不一样的。无法提供

什么是棚改货币化?

危房改造中产生了大量的拆迁,需要安置住户,以前模式拆房还房。棚改货币化安置,就是拆一套房子,政府直接发钱给拆迁户,你自个儿拿去买房吧。市场有了新资金,也产生了大量需求,大量的库存房就这样卖出去了。

近几年来,棚改货币化安置得到大力推广, 2014年所占比例仅9%, 2016年则进一步跃升至48.5%,2017年比例达到50%,按照计划,2018-2020年,安置比例将达到60%。

券商的研究员春节调研发现,政府对拆迁户们非常大方,棚改的力度和补贴力度都相当惊人,比如温州2017年中提出的棚改补贴政策下,补偿金比原来提升了30-50%。

一些研究员们这样描述他们看到的情景:“好几个亲戚家住市郊,院子已经成为一片瓦砾,不过大家都喜气洋洋的,租住在附近的楼房里,等待着好几套回迁房、门面房。村里有人家的儿女给父母买了院子,正好赶上拆迁,院子拆了,拿到几百万补贴....。”

这些财大气粗的拆迁户们,他们拿着资金继续投入到房地产当中,这些资金成了房价上涨的推手。

三四线城市是棚改主战场,全国棚户区规模中三四线城市占比高达87%。 克而瑞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7年货币化安置去库存超3亿平方米,带动销售约21%。

中国指数研究院最近也调研发现,许多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在过去一年里的优异表现均离不开棚改货币化带来的需求增长,购买力提升,带动成交量,价格走高。

棚改项目资金不足可以招标吗?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国家棚户区改造是怎么赔偿的?

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

1、第六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

2、第七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1)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

(2)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

(3)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

(4)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

3、第八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公式法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1)分配给某地区的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

(2)上述过程+(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该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经核定的各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相应地区上一年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相应权重〕×年度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总规模。

(3)公式中,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面积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面积。

(4)经核定的该地区年度征收(收购)户数是指该地区当年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减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计划征收(收购)户数,加上上年度超计划完成的征收(收购)户数。

(5)上述有关计划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的完成情况,以是否签订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为准。

扩展资料:

棚户区改造规划布局:

1、重点安排

(1)资源枯竭型城市。

(2)独立工矿区。

(3)三线企业集中地区。

(4)将中国央企在内的国企棚户区纳入规划。

2、完善安置住房选点布局

(1)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2)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动居住与商业、办公、生态空间、交通站点的空间融合及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

(3)鼓励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在场部集中安置,促进国有林区、垦区小城镇建设。

3、改进配套设施规划布局

(1)配套设施应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应做好与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衔接,同步规划安置住房小区的城市道路以及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安置住房小区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具体配建项目和建设标准,应遵循《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并符合当地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的具体规定。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棚户区改造

国家棚改政策

  1. 国家棚改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

  2. 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从面积上讲,棚户区一般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一般至少在5万平方米左右。

  3. 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政策的实质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化、实践化反映。

11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