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含税收入还是不含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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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来计提和交纳。浙江省是0.01%。

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因此,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扩展资料: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其中,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自应当申报缴纳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申报缴纳的,由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补征。

免缴范围:

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

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

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水利建设基金

年营业额在多少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免税??

1、增值税:

按月纳税的,每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或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2、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扩展资料:

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避孕节育咨询;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对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服务业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征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增值税起征点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收入低于十万,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吗?

一、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收入低于十万元的,不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三、从2016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月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免征的两项附加计入营业外收入。但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相应地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两项教育附加。

四、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例如,某商业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1月份含税销售收入3.09万元,2月份含税销售收入9.27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会计处理如下:

一、1月份会计处理

1.计提增值税时 :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3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2.根据财会〔2013〕24号和财税〔2015〕96号文件规定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900

3.计提城建税及附加为0

企业季度发票收入不超30万除了免什么税

①财税[2015]96《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②财税[2016]12号《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想做房产税减免怎么和专管员沟通,让他同意呢?

不要将事态扩大化。凡事要考虑全面,减免了房产税(共两种,一种是按原值征收,一种是按租金征收),我问你:由于你提供了职工免费住房的事实,就算免了房产税,折旧怎么办?该部分折旧肯定不让计入“管理费用——折旧”,只能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或者“应付福利费”,这样,就减少了福利费的开支额度。

再说了,你说的减免一般是指对前一种形式的减免,对后一种出租收入的减免肯定不需要,因为不用做出租收入嘛!而对前一种形式的减免,只减了原值的1.2%*70%=0.84%,而折旧可达到5%(按20年使用其计算),对比一下,哪个合算?

当然了,如果预计全年福利费发放不超过工资的14%,从而承认职工住房的折旧计入福利费,你也可以申请减免。

申请减免资料按税务要求提供,可以咨询他们,无非房屋坐落位置、产权、原值等资料。

今天我问过了公司没有提福利费

不过账上挂了很多

这个问题我会跟领导沟通一下的

非常感谢!!!!

还想问个问题就是水利建设基金的减免怎么办理,要什么资料!!1

水利建设基金属于地方性质的、按照流转税附征的地方税金附加,不太清楚是否可以减免及减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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