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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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春

党组书记、厅长

周建春,男,汉族,1965年8月生,湖南汨罗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现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主要任职经历: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中心主任;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总工程师、党委委员;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期间支援四川灾后恢复重建,挂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纪委书记;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副司长,巡视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领导主持厅党政全面工作;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分管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联系省煤炭地质局、省地质勘查局。

郭英杰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郭英杰,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山西临县人,1976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省纪检委驻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长。

主要任职经历:山西省军区晋北煤炭集团公司驻太原办事处主任;山西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山西省外事办党组成员、山西省纪检委驻省外事办纪检组长;山西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山西省纪检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长;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省纪检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长。

负责驻厅纪检组工作。

王晓立

巡视员

王晓立,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北京市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公共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

主要任职经历:山西省地矿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处长;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处长,总工程师、副厅长、巡视员。

协助厅长分管国土资源规划、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分管规划处、耕地保护处、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处、山西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山西省土地整理中心。

彭东晓

党组成员、副厅长

彭东晓,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山西稷山县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主要任职经历:山西省林业厅人事教育处助理调研员;山西省土地管理局地籍处副处长;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副主任、政策法规处处长,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副厅长。

协助厅长分管人事、宣传、国土资源改革创新、扶贫工作和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分管办公室、人事处、调控和监测处(综改办)、督察处、机关党委、山西省国土资源培训中心、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宣传中心、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后勤服务中心、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周际鹏

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际鹏,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山西右玉县人,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主要任职经历:山西省土地管理局用地处副处长;山西省地价评估中心主任;山西省建设用地事务中心主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处长,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副厅长。

协助厅长分管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管理工作。

分管地质勘查处、煤炭资源开发管理处、非煤资源开发管理处、油气资源开发管理处、省国土资源交易和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省矿山调查测量队、省油气资源调查研究院(省地勘基金管理中心)。

武耀文

党组成员、副厅长

武耀文,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山西榆社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主要任职经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山西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常务副总队长;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厅长分管政策法规、财务、行政审批管理、、地籍(不动产登记)管理、科技外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省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解决决办公室)、财务处、行政审批管理处、地籍管理处(不动产登记局)、科技和对外合作处、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省国土资源审计核算中心、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统筹协调土地督察工作,负责联系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

袁同锁

党组成员、副厅长

袁同锁,男,汉族,1968年5月出生,河北深泽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主要任职经历:山西省地质矿产厅主任科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副处长、调研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规费征管处处长、煤炭资源开发管理处处长,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副厅长。

协助厅长分管矿产资源规费征管、储量管理、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规费征管处、矿产资源储量处、地质环境保护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处、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山西省国土资源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山西省地质博物馆(山西省地质矿产科技评审中心、山西省矿产资源储备中心)、省地质遗迹保护中心。

赵福义

总工程师

赵福义,男,汉族,1965年2月生,山西平遥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兼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主要任职经历:山西省地质矿产局科员、地质矿产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山西省地质矿产厅地质勘查计划管理处副处长(期间挂职山西省偏关县委常委、大石洼乡副书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副处长、处长;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煤炭资源开发管理处处长;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兼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史月红

副巡视员

史月红,女,汉族,1958年11月出生,山西代县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主要任职经历:山西省土地管理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地籍管理处副处长;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地籍管理处副处长、调研员、人事处处长、副巡视员。

协助厅长分管土地利用和基层建设指导工作。

分管土地利用管理处、基层工作指导处。

王晓艺

副巡视员

王晓艺,男,汉族,1958年10月出生,浙江温岭人,1974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主要任职经历:曾任部队干事,团政治处主任,团政治委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巡视员。

协助厅长分管离退人员管理工作。

协助分管机关党委,分管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赵勤正

副巡视员

赵勤正,男,汉族,1959年12月生,四川乐山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地质工程硕士学位。现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处处长。

主要任职经历:山西省地矿局政治部组干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山西省地矿厅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地质环境管理处副处长;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调研员、处长;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处处长;副巡视员。

武国强

副巡视员

武国强,男,汉族, 1968年8月出生,山西夏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耕地保护处处长。

主要任职经历:山西省地质矿产厅资源处(矿产储量委员会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工程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主任科员、督察处副处长、厅办公室副主任、调控处长、耕地保护处处长;副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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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制,会对在编人员怎样安置(我们是地质队)

根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九条地质队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改制之后地质队将会独立,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的编制,员工也拥有事业编制。但是事业单位将会实行部分企业制度,如实行工资奖金激励制度,成立董事会、理事会等。

以江西省为例:省煤田地质局机关、地勘院划分为一类公益事业单位;195地质队、223地质队、224地质队、226地质队、227地质队、普查综合大队、测绘大队7个地勘单位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类别待定。全国地质队改制与江西省基本一致。

扩展资料:

公益性:

公益性,是由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决定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但在一些领域,某些产品或服务,不能或无法由市场来提供,如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市场管理等。

为了保证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就要由政府组织、管理或委托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公共产品的生产,以满足社会发展和公众的需求。我国的事业单位大都分布在公益性领域中,主要从事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有的虽然也从事某些物质产品的生产,但多数不属于竞争性生产经营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三、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7.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8.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9.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六、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4.明确改革目的。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公益事业大力发展,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15.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

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制定机构编制标准,合理控制总量,着力优化结构,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16.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17.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18.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9.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统筹考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

20.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21.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七、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22.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不断增强公益事业发展活力。通过改革,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公益服务。

23.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公益服务,促进公益服务公平公正。加快发展农村、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公益事业,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切实满足广大农民和城市低收入群体医疗、教育、文化等公益服务需求。

优化公益服务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布局,科学设置事业单位,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推进资源共享。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购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4.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进入公益事业领域。

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并切实加强监管,引导其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赠公益事业。大力倡导和发展志愿服务。

25.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社会资本投资创造良好环境,推动相关产业加快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

八、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6.加大财政对公益事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7.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28.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改革

江西省煤田地质局:我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已到位

事业单位改企各省地矿局下属的地质队是不是都要改企?

事业单位改企,各省地矿局下属的地质队都要改制,但原来的老员工继续持有事业单位编制,新聘用的员工全部是企业单位编制。

十二五期间地矿单位的主要任务是找矿,国家下了很大的决心,拨付的经费也是很大的,改制造成的影响面是比较大的,要有思想准备。

地质队,事业单位改企基本在5年内就要改制完成,现在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改革只是改革第一步,没有问题就继续改革下去。

目前看岗位设置没有什么问题可以负责任告诉你,如果你的单位列入了改革行列,是为了下一步竞聘和淘汰做好思想铺垫。

改革需要改一下看一两年对这个行当手下留情,这个事情很快就会进行,预计在三年内可以完成改企。

实际上地质队除一部分留省的,地方上的以及物化探一类的都早已经改企应该很快,改企早就全面完成了。

扩展资料

实施单位

1、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2、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4、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5、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试行办法》和本实施意见。

岗位类别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行业指导意见,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的具体控制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编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施工图审查费标准是怎么样的,费用要多少

全国各地施工图审查费用标准不一,具体取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地有关部门确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通知》中规定了施工图审查费用的上限,具体如下:

一是降低各地偏高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并实行上限控制。各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

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以安庆市施工图审查费为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含2万平方米),1.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1.2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至20万平方米(含20万平方米),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0.8元/平方米。

市政工程施工图纸审查服务以工程概算额为基数分档累进计取,工程概算额小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计费率由为1.1‰;工程概算额1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计费率调整为0.8‰;工程概算额5000-10000万元(不含10000万元),计费率保持0.6‰;

工程概算额10000-50000万元(不含50000万元),计费率由0.3‰;工程概算额大于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计费率为0.2‰。

扩展资料:

湛江市施工图审查费用标准

根据原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及原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湛江市物价局取消和降低部分涉企收费方案问题的复函》精神,确定湛江市施工图审查费用如下:

1.我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查设计收费为基础计费,收费标准为工程勘查设计收费标准的5%,具体计算公式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5%。

2.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湛江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规定》(2011年修订)的通知》(湛府〔2011〕22号)规定,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中提取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为收费总额的1%。

3.本文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我局在此之前下发的有关施工图审查收费文件一律废止。

参考资料:安庆物价局-我市规范降低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

参考资料:湛江政府-进一步明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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