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助学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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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山东大学生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山东省国家助学贷款

在校大学生申请信用助学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永久居留身份证、所在学校及其院系的详细地址。

(3)具有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学籍证明等有关证件;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生活费等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介绍人认可的贷款申请表或相关证明。

(4)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学生、品德表现证明,无不良信用行为。

(5)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有以下几种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山东省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你先到高中去注册,高中就有贷款中心,在那里注册之后网上就有你的信息了,然后你去本地的(县)助学贷款资助中心领取表格什么的,那些表格在资助中心外边的复印店都有,然后就是自己填写了,填完之后就去盖章,盖章一般在居委会,镇上,县民政局,就这三个地方,盖完章就去资助中心交表格,因为你是新生,所以得共同贷款人一起去,得按手印呢,然后资助中心会给你一张表,去学校后交给学校就行了。今年的新政策就是必须去高中注册,只有注册了之后网上才有你的信息,往年就不用这么麻烦。纯手工,求采纳

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能直接网上申请么

可以。登陆www.csls.cdb.com.cn

具体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地、各高校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

在校贷款学生信息将于近期下发到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到所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简化操作,今年起各高校不再为贷款学生开具贷款证明。

对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山东省籍学生,各县(市、区)可直接予以审核并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自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 www.csls.cdb.com.cn ),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各地、各高校要认真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用户)》(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

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各高校须按照其生源所在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

(二)贷款申请受理。各县(市、区)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要及时认真地做好材料审核、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申请受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手续。

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所有合同一律套打。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新版合同的领取和使用将另行通知。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自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高校填制和邮寄《回执单》。为保证贷款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各高校应尽快为贷款学生填制《回执单》,并组织学生于9月30日前以挂号信方式送达相关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收到《回执单》后,要与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回执进行核对并登记接收时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已增加高校用户,《回执单》须由各高校通过网上录入并打印(一式2份,网址: www.gbms.cdb.com.cn )。具体系统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高校用户)》(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系统登录所用U盾将于近期下发。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不知道,好像每年的都不一样呢,反正证件是差不多,该带的都带上,老生办理好像时间还有期限,到时候打听一下别晚了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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