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设银行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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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办理助学贷款的银行是什么银行

办理助学贷款的银行是国家开发银行。

办理助学贷款时借款人需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主要分两种,支付宝还款和银行还款,学生在校期间,是免收利息的,但是在毕业之后,银行会根据银行利率收取利息。

银行还款需要把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拿好,到银行之后,从工作人员那里领取申请表,并且填写,然后拿着填写好的申请表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最后将还款证明交到负责人手里就可以了,且记,银行卡的密码一定要记住,要不然会给你带来很多的麻烦。

扩展资料

助学贷款的逾期处理:

上大学时申请了助学贷款,如今毕业了,工作了,要贷款买房,要办信用卡,才发现已经有了不良信用。

因为一时疏忽大意,很多曾经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留下了不良信用记录,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该怎么办呢?

逾期没有还利息的学生,很多都是由于对政策不了解造成的。

助学贷款的周期为10年,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全额补贴,毕业后,就要自行支付利息。

考虑到部分学生出校后不一定能够及时就业,国家还设立了毕业后两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学生只需要支付利息,不用偿还本金。

但由于对政策的不理解,很多学生认为宽限期就是不用还款也不需要支付利息。因此,造成了部分逾期还款的现象。

如果非恶意逾期,可向银行进行解释说明,取消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信用报告中确实有负面信息,也不要气馁。

这些信息经过一定年限以后就会从信用报告中删除,而且,只要个人在以后的信用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记录会逐渐刷新、替代旧的、负面的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助学贷款

建设银行助学贷款是什么

建设银行助学贷款,建设银行助学贷款查询: 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发放的用于家庭教育支出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商业性助学贷款的对象为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贷款条件: 1)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有固定的住所; 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备建设银行认可的信用资格或能够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4)无不良记录; 5)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不得超过60万 贷款期限: 5年

建设银行助学贷款

1、不按照还款协议偿还贷款本息恶意拖欠银行贷款,银行将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媒体以及高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及违约情况,同时将把违约人的资料计入全国性的个人信用系统,可能将导致所有的银行都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以及其他授信业务。

2、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贷款合同,到之前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学生本人凭结清单到开具《还清贷款证明》,将《还清贷款证明》交还学校学生处。【此条仅供参考,具体的要咨询你以前所在学校的负责贷款的老师】

3、学校以及建行都应该可以查询到相关的信息。建议你去这些相关部门详细咨询更为准确。

建设银行个人助学贷款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建设银行可以提供助学贷款

为了资助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完成学业,1999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作出了《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决定向家境贫困的学生提供国家财政贴息的助学贷款,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市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这一政策出台后,很多考生和考生家长都非常想了解相关的详细情况,下面就对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回收方式及目前开办的情况作一介绍。

一、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1.申请条件国家助学贷款的适用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在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同时申请贷款的学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③学习成绩较好;④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⑤诚实守信;⑥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⑦在工商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财产;⑧符合《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2.申请程序申请贷款的学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提出贷款申请(贷款申请应直接向所在学校有关部门提出,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人贷款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如实填写。学校根据在校生的困难情况和国家确定的贷款额度,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送经办银行审核批准后,由银行与学生签定贷款合同,对于一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又无法提供担保的学生,可以申请特困生贷款,由学校报请学生贷款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申请贷款的学生还必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同意当事人借贷的书面证明)

②提供家庭主要成员收入证明或其它渠道取得收入的证明材料。

③采用自然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收入证明材料和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采用企业法人保证担保的,须提供保证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上年度的近期财务报表以及同意为借款人担保的证明;采用质押担保的,须提供质物清单,质物;采用抵押担保的,须提供抵押物清单和抵押物权属证明等资料。

二、贷款金额及回收

助学贷款的金额是依据以下公式确定的:学生贷款金额=所在学校收取的学费+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个人可得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会等其它方面资助的收入)。其中,学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由于各学校学费收取标准和各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同,学生贷款的最高数额也不完全相同,一般情况下,每年助学贷款的上限为8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学生所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贴息,50%由借款学生个人负担。

借款学生和经办银行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分次还款的顺序应为先借款项先还,逐一排序。还款方式为按季分期还本利息。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毕业后4年内还清。应由借款学生个人承担的贷款利息50%部分实行"利随本清",归还贷款本金的同时,支付同期贷款利息。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协商后可以一次性或分期提前偿还贷款本息。还贷时,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将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入原开设的活期储蓄账户内,经办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主动从账户中扣收。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经办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

借款学生毕业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并根据经办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担保手续。贷款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的,如借款人已明确离校后去向,应向贷款银行递交其接收单位出具的《保证协助中国工商银行按期催收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由接收单位负责协助按期催收贷款。如借款人办理确认手续或提交上述材料的,学校可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一经确定之后,在贷款期限内一般保持不变。中途要求中止贷款,借款学生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中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及担保手续。

如学生在借款期间需要转学的,由所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好该学生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该学生还清借款本息后,所在学校才能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同时,借款学生在使用贷款期间,如违反经办银行有关规定、借款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借款人中途辍学、退学、被学校开除、被取消学籍或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等,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并可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皆可办理助学贷款,非特困生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看上面).

12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