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公共领域的有利之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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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项源于英国的“公共私营合作”的融资机制,普遍运用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是一种被广为接受的融资方式,其实质是在公用事业领域引入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和政府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和产品。其中,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交给社会投资者,政府发挥引导和监督作用,最终使各方达到比单独行动更高的效率,提高公共事业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发改委: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PPP模式

2014年11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在中国政府网解读意见时表示,各地要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稳妥推进。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关于推广PPP的有关要求,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从项目适用范围、部门联审机制、合作伙伴选择、规范价格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做好示范推进等方面,对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出具体要求。

欧鸿表示,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创新投融资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稳妥推进。”

《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及项目特点,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措施,灵活运用BOT、BOO、BOOT等多种模式,切实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PPP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等工作,及时建立PPP项目库,按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积极推动PPP项目顺利实施。

欧鸿说,随《意见》一并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按照平等合作、互惠互利、依法合规等原则,针对不同模式合作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阶段,从合同各方的权责配置、风险分担、违约处理、政府监管、履约保证等方面,提出合同编制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供PPP项目参与各方参考借鉴。

发改委七大重点工程包都包括哪些项目?

1、重大网络工程

2、健康养老

3、生态环保清洁能源

4、粮食水利

5、油气

6、交通

7、矿产

发改委推七个重大工程包 八大受益板块全解析

网易财经12月4日讯 国家发改委今天上午举办了题为“加快推进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清洁能源、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等重大工程建设”的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高技术司司长綦成元、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等出席了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介绍了“加快推进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清洁能源、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等重大工程建设”相关情况,并强调加强重大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七个重大工程包(注:粮食水利、交通、生态环保、健康养老等4个工程包的情况已在发改委上周的发布会上公布),离不开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国家将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其中包括了沿海核电工程。网易财经梳理了这七个重大工程包所涉及的概念板块,以飨读者。

第一个是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包。这个工程包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加快国家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市场化原则,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建设,同时,国家对中西部、农村等基础条件薄弱地区,将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引导带动地方、企业加大投资力度,适度超前发展。二是加快跨区输电、区域主干电网、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增强综合供电能力。将建设一批远距离、跨区输电通道,基本满足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地区2020年前的接受外来电力需要,以及水电基地、风电集中开发区跨区外送电力需要。三是加快油气管网和储存设施建设,保障油气资源安全有效供应。

涉及概念板块

电力、智能电网:相关概念股包括积成电子、*S天威、思源电气、浩宁达、科陆电子。

油气管网:玉龙股份、金洲管道、山东墨龙等。

第二个是清洁能源重大工程包。为推动能源生产消费革命,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今年9月,报请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清洁能源重大工程建设的通知》,提出了今明两年可开工的26项西南水电和风光电项目。一是西南水电基地开发,目前在建项目进展顺利,溪洛渡、向家坝、锦屏等一批大型水电项目投产顺利。二是沿海核电工程。按照中央的要求,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启动一批沿海核电工程。三是风电建设,核准了一批项目并开工建设。四是光伏建设。以创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为抓手,积极探索分布式发电商业运营模式,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政策。

涉及概念板块:

西南水电:桂冠电力、黔源电力、桂东电力、文山电力。

沿海核电:中核钛白、方大碳素、沃尔核材、江苏神通等。

风电板块:泰胜风能、天顺风能、湘电股份、上海电气等。

分布式光伏发电板块:海润光伏、航天机电、隆基股份等。

第三个是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包。主要内容是加快实施石油、常规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等勘探开发和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增强油气及矿产资源供应能力,提高资源保障水平。其中,列入重大工程包的油气管网和储气设施项目有37项,矿产资源保障工程中今明两年要加快推进13个矿产资源项目,重点涵盖铁矿石、铜矿、铝土矿等矿产品种。

煤层气概念股:国新能源、中捷股份

页岩气概念股:江钻股份、神开股份、杰瑞股份等。

希望能够进一步细化,类似的新闻我检索到了一些,不过这条新闻里有一些简单的信息,让我的了解更全面了些,非常感谢。

济青高铁明年3月全面开工 济南日照2小时直达

  齐鲁晚报济南12月17日讯(记者 宋磊)日前,济青高铁两次环评公示完毕,环境影响报告书出炉。根据报告书,济青高铁的主要工程将于明年全面开工建设,2019年3月结束。同时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年底前济青高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望获得国家批复,部分控制性工程也将于年底前开工,未来济青高铁在青岛将与在建的青日连铁路相连,济南至日照也将实现高铁的2小时直达。

  随着济南青岛之间胶济客专车流量的日渐饱和,以及济青间交流的需求,济青高铁的建设日渐迫切,“本来只有300公里的里程,坐动车还要2个半多小时,比到北京都慢。”经常往返济南青岛间出差的杨女士抱怨道。

  今年6月份,济青高铁正式获得国家批复立项。根据省发改委提供的最新消息,作为我省快速铁路网中“脊梁骨”项目,我省将举全省之力加快推进济青高铁的建设。“目前,济青高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国家发改委,预计年底前获得批复。”省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说,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济青高铁的部分控制性工程将开工建设。

  记者从日前公示的《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查阅发现,在主要工程特性表中,列出了计划建设期:2015年3月—2019年3月。也就是说,目前,在动车“公交化”运营的济青间,到2019年3月后,将迎来铁路的大提速。

  

ppp项目是否必须采用资格预审?

PPP项目采购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需要全部强制性实施资格预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PPP项目并未实施资格预审。

矛盾:实际操作与有关规定不一致

2014年12月31日,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PPP项目政府采购行为,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该办法第五条规定:“PPP项目采购应当实行资格预审。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这表明,按照财政部的规定,PPP项目采购必须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为“规定动作”,必不可少,且强制使用。

但是,在PPP项目采购的具体实施过程之中,又有一些项目并未严格实施资格预审,而是采用资格后审或者模糊用语的“资格审查”。比如,2015年11月2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的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贵州省铜仁至怀化高速公路(铜仁段)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公告》中就明文规定:“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又如:2015年9月10日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的《盘县2015年城关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PPP投资合作人竞争性磋商公告》第3.5条就明文规定“本项目磋商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一边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制要求实施资格预审,另一边是实际工作中要么资格预审、要么资格后审,甚至是既不写明是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而笼统规定为资格审查。对于国家政策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的不一致,需要予以反思,究竟是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合理,还是实际操作的不合法、不合规?

反思:强制实施资格预审的合法性反思

首先,政策法规制定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条的规定:“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立法时必须遵循下位法根据上位法予以制定的原则。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一是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二是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规章,要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政府有哪些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

政府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主要对象为大学毕业生,相关优惠政策主要有:

1、可选择多种市场主体类型进行创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等;

2、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的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3、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对个人创业发放的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补息;

4、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5、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扩展资料

劳动者主要依靠自己的资本、资源、信息、技术、经验以及其他因素自己创办实业,解决就业问题在今后的就业工作中,全社会应形成牢固的自主创业意识,使自主创业成为就业的主渠道。

政府方面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自主创业思路,指定自主创业政策,开发自主创业门路上,同时,要在工商办照、税款减免、场地申办、办理信贷、资金支持等各个环节上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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