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票分红一般是什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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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的分红,一般是采取自动到帐方式,无须自己操作

2、分红的时间一般在:半年报、年报公布的同时公布分红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3、一般很少有在公布季度报表的时候分红,分红的扣税是根据持股的时间长短等也是自动完成

4、只要在公布的分红 “登记日” 当天、或之前买入并持有的,都可以参加分红,“除权日” 之后买入股票则不能享受分红

香港股票现金分红后是否还要除权?

香港股票现金分红后一样还是要除权的。

一、现金股利的含义:

1、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称为派股息或派息;

2、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为送红股或送股;

3、投资者还经常会遇到上市公司转增股本的情况,转增股本与分红有所区别,分红是将未分配利润,在扣除公积金等项费用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

4、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的一种送股形式,它是从公积金中提取的,将上市公司历年滚存的利润及溢价发行新股的收益通过送股的形式加以实现,两者的出处有所不同,

5、两者在纳税上也有所区别,但在实际操作中,送红股与转增股本的效果是大体相同的。

二、配股介绍

1、配股也是投资者经常会遇到的情况,配股与送股转增股本不同,它不是一种利润的分配式,是投资者对公司再投资的过程。

2、配股是指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吸收资金而向公司股东有偿按比例配售一定数额的股票,

3、本身不分红,而是一种筹资方式,是上市公司的一次股票的发行,公司股东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购买所配的股票。

三、除息与除权产生:

1、股票上市公司分配给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即领取现金股利或投票股利的权利以及配股的权利,

2、由于股票在市场上一直在投资者之间进行转让买卖,当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向股东分派股利进行配股时,为使本公司的股东真正得到其应得的分红配股权利,就存在着一个这种权利应该分配给股票的买入者还是卖出者才合理的问题,由此产生了股票除息与除权交易。

3、由于公司分红配股引起公司股本以及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业的实际价值(每股净资产)的变动,需要在发生该事实之后以股票市场价格中剔除这部分因素。

4、因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而使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权,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的、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的权利:而因红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为称为除息,即从股价中除去股东享受现金股息的权利。

5、股权(息)登记日与除权(息)基准日股权(息)登记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进行配股时规定一个日期,在此日期收盘前的股票为“含权股票”或“含息股票”。在该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享受分红配股的权利,通常称之为R日。

6、称为登记日,是因为交易所在该日收盘之后将认真核对有关资料,对享受分红配股权利的投资进行核对后登记全部过程均由交易所主机自动完成,而不需要投资者去办理登记手续,这也是证券无纸化交易的一个优点。

7、除权(息)基准日,是相对于股权(息)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即R+1日,在该日及以后交易日称为“除息股票”,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也就不再享受此次分红配股的权利,而在股权(息)登记日收盘后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在除权(息)基准日及以后卖出该股票后,其所享受的分红配股的权利不受影响

四、计算公式

除权与除息报价的具体计算公式有以下几种:

除息报价。除息报价=股息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股息)

除权报价。

a送股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送股率)

b配股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率)/(1+配股率)

c送股与配股同时进行时的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率)/(1+送股率)

除权除息报价=(股权登记的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配股价*配股率)/(1+送股率+配股率)

注意事项:股票市场的股价受市场供求本身影响较大,因而除权(息)报价仅作为除权(息)日市场开盘的参考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做法是在除权(息)基准日,以除权(息)报价代替该日的前收盘价,作为该日集合竞价和涨跌限制的参考,当日开盘价仍由集合竞价产生,之后的价格由连续竞价产生。

港股的分红规则?如国内是五年连续盈利五年不发红才有惩罚。

港股交易规则:港股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市10:00-12:30;午市14:30-16:00,股票期货交易则开市和收市分别提前和推后15分钟。需要注意的是,除周六周日,香港公众假期和内地不同,也造成两地休市时间不同。此外,恶劣天气如台风季节天文台悬挂八号风球时交易所也会临时休市。

每个交易日首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沽盘均受一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开市前时段内作出的开市报价不得偏离上日收市价(如有) 9倍或以上。于持续交易时段内,首个挂盘若为买盘,其价格必须高于或相等于上日收市价之下24个价位的价格;而首个挂盘若为沽盘,其价格则必须低于或相等于上日收市价之上24个价位的价格。有关开市报价规则的详情可参考《交易所规则》第503条。至于开市报价规则以外的买卖盘报价的详情可参考《交易所规则》第505条至第507A条。

港股买卖可做T+0回转交易,即可以当天买卖,且次数不受限制。对于列入可以沽空名单的股票(如大型蓝筹股),更可以先卖后买。

  港股实行T+2交收、实际交收时间为交易日之后第二个工作日(T+2);在T+2以前,客户不能提取现金、实物股票及进行买入股份的转托管。

  港股对保证金交易(港称子子展交易)并无政策上的限制,通常各证券行或银行证券买卖部门均提供融资买卖服务,但一般需开立专门的子子展户口。

交易成本和其他费用:港股的交易成本主要包括经纪佣金(各券商不同,通常0.25%但一般均有最低收费,比如每笔交易100元港币)、政府收费(印花税,0.1%)、交易征费(很少比例)等,综合交易成本目前略低于A股,尤其是内地调高印花税后。

但与A股不同的是,港股需要定期收取账户管理费用(通常是每年100港元);港股没有股息税,现金分红不需要扣税,但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时,股票托管的证券行和银行也会按比例收取少量的手续费。如果投资人购买股票后打算长期持有,也可以提取实物股票规避该项费用(现金分红由上市公司直接将支票邮寄给投资人登记的香港地址)。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香港个人取得的股票分红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其他有关操作事项,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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