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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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31

京人社就发〔2015〕18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现就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记载的数据确定)的4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其参保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

(二)上年度企业减少人员情况表;

(三)首次提交申请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承诺书;

(五)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五、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受理企业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审核后将拟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名单等相关信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下达批复。市财政局负责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市级部门拨付的补贴资金后,应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企业。

稳岗补贴同一年度内申请一次。201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2015年9月6日-16日提出申请,以后年度的具体申请时间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六、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享受稳岗补贴的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进行重点跟踪,及时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职工队伍稳定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期对享受补贴企业的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确保政策的规范执行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使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适时开展政策绩效评估,根据实际调整完善政策。

七、享受补贴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核算、管理和使用补贴资金,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与监督,明确责任,专账管理,不得挪作它用。对于违反本通知及国家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单位或个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退回下拨的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执行至2020年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展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4〕69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拓展失业保险功能支持企业开展培训提升职工素质的意见》(京人社能发〔2013〕104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4〕156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京人社能发〔2015〕106号)同时废止。

九、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附件:1.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

2.上年度企业减少人员情况表

3.企业承诺书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26日

什么是稳岗补贴 稳岗补贴怎么领取

稳岗补贴是指为保障社会大局的稳定,保障广大企业职工的权益,国家政府为鼓励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企业积极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出台了企业稳岗补贴政策,对稳岗得力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

简单来说,稳岗补贴就是为了稳定企业岗位职工,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补助性补贴。

  1. 在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的企业,由县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贴意见,经同级人社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交补贴资料审核。

  2. 在市本级参保的企业直接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审核完毕后,提交市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市人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核定的次日起,在市人社部门机关网站公示相关信息5个工作日。

  3. 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财政部门根据确定的全市企业补贴数额向市社会保险经办中心拨付补贴总资金。

  4. 市本级企业由市社保中心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县区企业由市社保中心分别向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划入企业账户。

什么是稳岗补贴呢?

稳岗补贴是政府为了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的补助。

稳岗补贴申请:

稳岗补贴每年申请一次,企业应在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上年度稳岗补贴(特殊情形除外)。

申请稳岗补贴的条件:

申请2016年度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正常经营、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6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低于同期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5%,登记失业率(2.28%)。

关于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需要哪些东西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稳岗补贴的应参加失业保险是什么意思

员工参保,单位不存在欠费的情况。

京人社就发[2015]186号

一、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依据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记载的数据确定)的40%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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