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跟基金公司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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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的安全性高于基金,风险较低。信托是由银监会(同时监管国内银行)监管。基金是由证监会监管。

扩展资料:

当前能够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公司除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以外还有第三方理财公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第三方理财公司在资产管理市场上的拓展和定位有些类似于现如今的私募基金,将专家理财和灵活的合作条款捆绑嫁接作为打开资产管理市场的突破口。

信托业务方式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有利于搞活经济,加强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有利于吸收国内外资金,支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地管理和有利地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信托

信托和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可从以下五方面区分:

1、在安全性方面

信托产品的安全性高于基金,风险较低。

2、投资渠道方面

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相当广,既可以投资证券等金融产品,也可以投资实业,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目前数股票和债券居多,但也包含其他投资渠道范围。

3、法律方面

两者适用的法律有差别。

4、监管方面

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必须经过证监会的批准,运行中受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募集无需银监会的批准,但需要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在运行中接受银监部门的监管;

5、资金募集方面

就信托而言,信托公司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异地推介集合信托计划的,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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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的区别

(1)基金规模的可变性不同。封闭式基金均有明确的存续期限(我国为:不得少于5年),在此期限内已发行的基金单位不能被赎回。虽然特殊情况下此类基金可进行扩募,但扩募应具备严格的法定条件。

(2)基金单位的买卖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发起设立时,投资者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认购;当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时,投资者又可委托券商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

(3)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形成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因在交易所上市,其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较大。

当市场供小于求时,基金单位买卖价格可能高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这时投资者拥有的基金资产就会增加;当市场供大于求时,基金价格则可能低于每份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4)基金的投资策略不同。由于封闭式基金不能随时被赎回,其募集得到的资金可全部用于投资,这样基金管理公司便可据以制定长期的投资策略,取得长期经营绩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

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有什么区别?他们都可以从事基金业务?

业务领域不同,信托公司只能从事信托方面的资产业务,它不能做股票买卖的中介,而证券公司则是股票市场的业务为对象的

信托公司

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信托业务18世纪出现于英国。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信托业务的关系人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方面。转移财产权的人,即原财产的所有者是委托人;接受委托代为管理和经营财产的人是受托人;享受财产所带来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托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个人信托、法人信托、任意信托、特约信托、公益信托、私益信托、自益信托、他益信托、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信托业务方式灵活多样,适应性强,有利于搞活经济,加强地区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有利于吸收国内外资金,支持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证券公司是投资者参与股市炒股的中介。证券交易所是股票交易的场所。由于普通投资者无法进入交易所交易,而证券公司在交易所才拥有席位,所以普通投资者必须通过证券公司来交易股票。证券公司只收取手续费。

信托公司,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三者的业务有什么区别

信托公司是按照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政策和其他有关的信托法规的规定,设立的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地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信托公司的业务其实就是代人理财,信托是一种灵活的方式。举个例子,甲公司需要一笔资金运作一个项目,信托公司可以结合甲的具体情况设计一个信托计划,包括期限、收益、责任与义务等,然后信托公司可以运用已有的资金来购买这个信托产品也可以对外募集资金。有资金的基于对信托公司信任购买信托产品。

银行是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银行的传统业务相信大家比较了解。银行也从事一些中间业务,而且现在越来越多,以前比较多的是些代收代缴业务,现在比较多的是代售业务,还有是一些像企业年金等的新兴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股市、债市等。

基金公司和信托公司有什么区别

简单是说 最大的区别

基金公司发新基金需要通过证监会审核获批方能发行。说白了就是公募。

而信托公司发行的理财项目类似私募。

二者均习惯性与券商合作。

信托与基金的区别

关于信托与基金的区别,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前提:是什么基金?!

如果是契约型(信托型)的基金,那这种基金就是广义信托之一种.目前国内的证券投资基金就主要是契约型(信托型)的基金,其原理基本上没有违背信托.同理,目前国内的企业年金基金也是信托型的基金,在原理上也遵循了信托的模式.如果说区别,主要还是受托人等主体不同以及运作流程的差别.另外,国内还有很多冠以基金之名的财产运作模式,例如各种公益和慈善的基金会、社保基金、住房维修基金以及各种损害赔偿的基金等等。

如果把基金的范围限缩一下,比如到“投资基金”,想要和信托做比较,其实还要做细致的分类。例如,以基金公司这一机构来区分,证监会监管着证券投资类的基金公司,银监会监管着银行系的基金公司,保监会也在积极筹措保险系的基金公司。这里由于法律依据和授权监管等方面的差别,如果和信托做比较,还真有不少。

仅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就明确申明首先要遵守《信托法》,其中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的界定——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以资产组合方式进行证券投资活动。这与信托的基本原理一致。

关于上边你们二位讨论的“基金的运作是不以持有者的利益为转移的”,在证券投资基金的层面上,这明显与《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不符,基金份额持有人既是投资者,更是信托关系的受益人,其利益是优先至上的,不可能不以其利益为基准。何况目前法律上正在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保护机制。

当然,由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投资基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这使得证券投资基金类的基金公司与其他基金公司又有差别,当然也与信托存在具体差别。

这个话题说来就长了,最好能把问题具体点、细化点、缩小一下、明确一下,或者先参考一下信托法律网(http://www.trustlaws.net)等专业信托网站的资料,让大家有一个共同的、起码的专业讨论基础,这样可能会好一点。

但看了上边的回答和讨论,还是补充几句,

第一,信托也是可以有基本“单位”的,例如规范化的单位信托、受益证券、受益权凭证等都可以如此。

第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是基金投资的基准目的,不可能无视,最起码资本的话语权还是第一的、投资者的利益还是至上的,信托中受益人优位也是如此确认的;

第三,基金的投资运作不是可以任意变更和调整的,既有基金合同的约束,还是法律中投资者保护规则的约束;

第四,信托中的财产独立(隔离)制度并不是绝对的,尤其在货币资金作为信托财产时并不做外在区分。而且信托财产的管理(投资)也不都是单一运作的,集合运作非常普遍。

第五,说句简单的,欲知基金,先知信托;欲要对比,先要可比。

参考资料:http://www.trustlaw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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