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国开助学贷款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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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9月-10月)

1、学生提出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及提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9月上旬);

2、二级学院审核书面申请贷款材料,确定贷款资格并公示(9月中旬);

3、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和网上申请,然后网上审核后汇总上报学贷中心(9月下旬);

4、学贷中心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核,统计汇总后上报助学中心(10月上旬);

5、贷款学生接受贷款申请诚信教育(10月下旬);

二、签订合同(11月中旬)

1、学贷中心组织二级学院进行贷款合同等材料的填写培训;

2、学贷办组织学生填写贷款合同等材料;

3、贷款学生填写贷款材料,签订借款合同并进行支付宝账号的激活及实名认证;

4、学贷中心汇总学生签订合同情况,上报银行。

三、国家助学贷款发放(11月下旬)

1、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合同签订情况放款至省助学贷款中心帐户;

2、省助学贷款中心放款至学生贷款支付宝账户,由学生账户扣至学校收费账户;

3、国家助学贷款经扣缴学费后还有余额的,由学校财务处退回学生交学费帐户。

4、学贷中心整理并建立学生诚信档案。

2017助学贷款几号结束

九月。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2017安徽办理助学贷款截止日期,我8.18回家会不会晚,家长什么时候到家。?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有哪位知道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时间么

每年七月份。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国家助学贷款截止日期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要求:

(一)正常还款

正常情况下,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为国家开发银行正常还款扣款日。

请于每年11月20日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查询本年度应付本金及利息,并于12月15日前将该款项存入相应的贷款账户,银行于12月20日自动扣收。

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在还款日前五天通过短信、邮件向借款学生发出还款通知,如手机号码、邮件地址变动的学生请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进行变更。

(二)提前还款

每年1-10月均可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

借款学生必须于每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新增申请或向当地县资助中心老师提出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相应的还款账户。我行于每月20日进行扣款。

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在提前还款扣款日从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并通过短信、邮件反馈借款学生。

学生可登陆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

国开行助学贷款续贷流程?时间是8月份25号开始吗?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通知,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校生续贷流程改纸质学费、住宿费证明为网上申请。现将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1、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站。登录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或自己设置的用户名,初始密码为学生本人的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YYYYMMDD),如有修改且忘记密码的,可联系区县学生资助中心或致电95593(国家开发银行热线)找回密码。

  2、学生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个人信息变更”,完善个人学号、院系、共同借款人等信息(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先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如无变化可以不改。(此功能要求学生至少每年登录系统两次)。

  3、学生点击页面左侧“贷款申请”→“新增”→完善续贷信息→提交→学校资助中心进行网上审核。

  4、学生打印《续贷申请表》,放假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表》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

  5、秋季学期报到时,学生将《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交学院财务室,学院财务室统一交学生资助中心录入贷款回执。

  6、在校生第一次贷款的沿用老办法,需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区县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7、不再需要纸质学费和住宿费证明。

  8、不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不在此次改革范围之内。如需续贷,请提前咨询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续贷所需证明材料。

  9、学生网上申请续贷工作必须在7月1日之前完成,否则学生资助中心无法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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