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并购基金发展经过哪些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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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日趋活跃的并购市场为并购基金提供标的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球并购市场大幅下挫,2009年全球并购交易数量和金额均创近年来新低。然而,中国并购市场却逆势上扬,在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和国内企业兼并重组双重因素作用下,2009年中国并购市场交易活跃程度和交易金额都有明显增加。随着中国经济在国际金融危机中的强劲复苏,2009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将“调结构”作为2010年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作为“调结构”的重要手段,兼并重组将成为2010年乃至今后几年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词。在新一轮的兼并重组浪潮中,部分企业在宏观经济政策推动下,出售意向将明显加强,从而为并购市场提供大量的并购标的。由此,并购基金在市场上的选择机会将明显增加,收购企业所有权的难度也将明显降低。

  2.政府政策将推动并购基金发展

  为了推动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多项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在不同方面对并购基金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2008年底,银监会出台《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从2009年并购贷款业务的开展情况来看,商业银行的并购贷款主要投放到国有大型企业重组业务。然而,该项政策突破了商业银行《贷款通则》中禁止商业银行发放并购项目贷款的规定,为并购交易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同时,该项政策也为并购基金利用商业银行并购贷款资金开展杠杆收购业务提供了可能。随着并购贷款业务逐步开展,商业银行对并购交易的风险控制能力也将不断提高,在国内企业兼并重组浪潮中商业银行提供并购贷款的积极性将逐步提高。

  2009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指出,将“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善制度、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境内外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贴息、风险奖补、设立并购基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并购重组业务”。虽然《意见》中提到的并购基金是由政府主导的,但是这说明监管层已经意识到并购基金在并购市场中的作用,希望并购基金能够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做出贡献。

  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拓宽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在全球经济逐步恢复,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加速的背景下,国务院的此项决定将促进外资并购基金在国内市场的发展。

  3.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实力壮大将带动并购基金发展

  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经过1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市场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另外,随着人民币基金的兴起,本土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也将变的更加活跃。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掌握的资金量逐步增大,参与并购交易的可能性也在增强。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高成长性的投资项目市盈率将逐步提高,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也需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来维持资本的高回报率,而前景广阔的国内并购市场将成为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重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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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谁能给我一个私募并购基金的案例??

  随便都是,给你找几个看看吧,呵呵

  1、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挂牌,国内首支以人民币募集的私募股权基金成立

  2006年12月30日,经过一年的筹备期,中国首支在大陆境内注册以人民币募集资金的产业投资基金—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正式在天津挂牌成立。基金以契约型形式设立,采用私募发行方式,该基金总规模为200亿元,存续期15年。首期60.8亿元资金已募集完毕。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亦于同日挂牌成立负责该基金的投资与管理。

  目前在中国大陆直接以基金名称注册的产业投资基金都是基于特别批准而设立,中外合资外币产业基金共有两只,它们是中瑞合作基金、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而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是在中国注册的第一只契约型产业基金,也是中国第一支以人民币募集资金的产业投资基金。

  渤海产业基金的成立,打破了目前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由外资基金主导的局面,必将推动中国本土私募投资的迅速发展。

  2、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出台,对中国私募股权市场影响重大

  2006年,中国政府先后发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对中国私募股权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2006年9月8日公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将可以有限制地对A股进行战略性投资,并在限售期后在二级市场卖出。

  中国大量优秀的A股上市公司对于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这一规定为海外私募股权基金投资A股上市公司扫清了道路,扩大了基金可投资的项目范围。新规发布后,已有一大批海外基金开始频频活跃于各地上市公司,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12月底,共有19家在大陆和香港上市的中国大陆企业获得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PIPE),融资27.05亿美元,占年度私募股权投资额的20.8%。

  此外,《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主要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进行规范,并加强了对涉及外资并购行业龙头企业或重点行业的监管和审查力度,严格限制了境内企业以红筹方式在海外上市的模式,对海外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并购投资和今后海外上市退出活动都将造成了一定障碍。

  《合伙企业法》的修订,增加了有限合伙制度,虽然不是这对私募股权及船业投资行业需求直接点明,但仍间接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按照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设立与运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能够采用有限合伙这一国际通行的私募基金形式,避免了在公司制下的双重征税,不仅大大提高了私募股权投资的运作效率,而且也拓宽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资渠道,将极大促进中国本土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

  3、多家海外私募股权基金直接进驻中国大陆,“中国战略”日益被重视

  由于中国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属于新兴市场,在这一产业,外资一直扮演着主导者的角色。过去大部分海外私募股权基金仅在香港或环中国周边地区设立总部或办公室,作为其投资中国大陆的桥头堡。然而,在近几年特别是2006年,多家海外私募基金直接在中国大陆设立常驻办公室。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止2006年底,有29家私募股权基金将办公室设立在北京;23家私募股权基金在上海设立办公室,深圳有2家。

  中国是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经济体,加上巨大而又稳定的市场消费潜力和日益改善的投资环境,使得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国战略”日益重视,纷纷在中国大陆设立常驻办公室,方便投资中国企业。

  4、亚洲(包括中国大陆)私募股权基金募资活跃,可投资中国资金比例增加

  2006年,海外私募股权机构纷纷加快了投资中国的战略准备,有多支针对亚洲(包括中国大陆)的海外私募股权基金成功募集,其中对于投资中国的资金比例相比以前也大幅攀升。如凯雷成立第二支亚洲区(日本除外)的凯雷亚洲基金II,募集资金18.00亿美元;安博凯(MBK PARTNERS)为旗下的北亚收购基金 (North Asia Buyout Fund) 成功筹得了15.60亿美元以及中国渤海产业投资基金首期募集60.8亿元人民币等。

  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06年12月,有40支可投资于中国大陆地区的亚洲私募股权基金成功募集,募集资金高达141.96亿美元,下半年资金募集金额增长尤为迅猛,募集资金高达95.65亿美元,比同年上半年募资金额增长106.5%。这充分表明中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对亚洲和中国市场的信心,充裕的资金也为中国私募股权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资本基础。

  5、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先行,本土机构争相涉足私募股权基金行业

  2006年中国出台的“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加快产业基金试点。今年首个中资产业基金试点-天津渤海产业基金获得国家批准成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时间全国各地兴起了一股申报产业基金试点的热潮。据估计,中国目前有十余家产业投资基金正在申报成立。

  另一方面,今年多支由中国本土机构发起的私募股权基金也成功募集,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2006年有6支由中国本土机构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包括渤海产业基金)成功募集,募集金额达到15.17亿美元,占整体募资金额的10.7%,平均每支本土基金的募资额达到2.53亿美元。这与中国当前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积极试点和本土机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的热情息息相关。随着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政策法律环境的不断完善,2007年,中国大陆将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由本土机构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

  6、中国市场成为亚洲最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投资总额创新高

  2006年,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大规模的投资案例频频见诸报端。高盛集团以私募股权形式投资25.8亿美元购买中国工商银行5.75%的股份成为本年度中国最大的私募股权投资事件。其他如苏格兰皇家银行投资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高盛联合鼎辉竞购双汇发展,汉鼎亚太联合德意志银行旗下机构PREEF投资希尔顿中国区酒店,渣打、华平等投资绿城等大规模私募股权投资案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06年12月底,中外私募股权基金共对129家大陆及大陆相关企业进行了投资,参与投资的私募股权机构数量达到75家,投资总额达到129.73亿美元。

  7、传统行业领跑投资,房地产业最受青睐

  2006年,传统行业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重点领域,无论从投资案例数量还是投资金额方面来说,传统行业的投资都排名第一。2006年1-12月传统行业共发生73起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占年度投资案例总数的56.6%;该行业投资金额为65.13亿美元,占年度总投资额的50.2%。

  私募股权基金对传统行业的投资中,中国的房地产业最受基金青睐。2006年,世贸房地产、上海复地、绿城中国、首创置业、阳光100等国内多家房地产企业纷纷获得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据清科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06年12月,房地产行业共有31个私募股权投资案例,占传统行业投资案例总数的42.4%,投资金额达30.37亿美元,占传统行业总投资金额的46.6%。

  8、成长资本领舞中国私募股权市场,收购案例逐渐增多

  在欧美发达的私募股权市场,并购投资往往占据了非常显著的份额;而在中国的私募股权市场上,则是成长资本扮演着重要的角色。2006年1-12月,属于成长资本的投资共有66起,投资金额达28.57亿美元,占年度投资案例总数的51.2%。

  2004年5月,新桥资本收购深发展银行是人们记忆中第一起外资收购基金成功收购中国企业案。到了2006年,这样的案例更多的涌现出来,如CCMP收购武汉凯迪电力环保公司70.0%股权,PAG取得好孩子集团67.5%的控股股权,华平联合中方合作伙伴收购山东中轩98%的股份,CVC 收购吉象木业85%股权等。据清客研究中心统计,截止12月底,私募股权基金收购未上市企业控制权案例达到12起,投入收购资金高达23.68亿美元。

  9、私募股权退出持续活跃态势,回报良好

  根据清科研究中心年度调查,共观察到33起私募股权基金退出事件,如汉鼎亚太退出北京美大,华平退出亚信,3i退出分众传媒等案例均给私募股权基金带来了良好的投资回报。

  2006年,共有23家私募股权机构支持的企业实现IPO,退出活动十分活跃。

  2006年,中国银行相继在香港主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行上市前,引入了4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RBS China、亚洲金融私人有限公司、瑞士银行以及亚洲开发银行,分别投入30.48亿美元、15.24亿美元、4.92亿美元和7,374万美元。中行上市后,按A股发行价计算,这4家投资机构大约获得2.6倍的投资回报。

  2006年9月,迈瑞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在纽约交易所IPO的生物/医药企业,总计发行2,000万股美国存托股份,上市前,迈瑞获得高盛集团约2,780.47万美元的注资。上市后,按照发行价计算,高盛获得约4.4倍的投资回报。

  良好的投资回报和中国退出环境的逐渐改善将加强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信心。预计在2007年,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的企业IPO退出案例数将超过今年。

  10、外资并购引发关注,经济安全成关键词

  随着近几年国内法规、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并购成为新的潮流。凯雷并购徐工,这起商业性质的案例在成为今年中国并购的关键词,该案例会同几起同样倍受关注的外资并购事件在2006年引发了一场关于外资对产业的渗透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大讨论。今年8月,商务部联合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和外管局正式发布《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外资并购问题引发经济安全问题作出回应,规定明确要求“今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的,当事人应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目前外资并购占外商直接投资的比例并不大,据商务部统计,不超过7.0%。商务部称,制定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规章并非限制引资,而是要继续扩展利用外资的渠道。预计在2007年,由于全球资本流动性过剩,以及中国企业的良好投资价值,外资私募股权基金的并购中国企业案例将继续增加。

  资料来源:清科创业投资研究中心

什么是私募股权基金的并购退出?

私募股权投资(PE)是指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特定的机构投资者或者自然人投资者募集资金,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性投资,最终通过使被投资公司上市、股权转让、清算等方式退出,从而获得投资收益的一类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包括筹资、投资、管理和退出四大环节,其中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是基金运作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成功的退出保证了私募基金投资高收益的取得和资金的高效循环。实践中,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所投资的公司,常采取以下几种模式:

1、IPO退出

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在被投资企业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时,向非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企业上市获得了可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途径。通常而言,IPO是投资机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对于投资机构而言,IPO可以将私募股权基金所持有的不可流通的企业股份转变为可以上市流通的股票。

IPO在股权投资基金退出的渠道中具有很大的优势:

第一,在实践中IPO是所有退出方式中收益较高的。

第二,对于股权投资机构来说,IPO有助于提高股权投资机构的知名度、市场声誉与社会形象。

第三,企业上市通过直接融资平台进行融资,不会影响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有助于保持企业的独立性和管理的连续性。

第四,上市可以为企业长期发展筹集资金保持持续的融资渠道。

第五,IPO上市前,公司会进行准备和宣传,有助于提升市场对企业的投资热情和关注度,为企业继续发展创造条件。

2、股权转让退出

股权转让是除IPO外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另一个重要方式。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常见的例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等。并购(M&A)和股份回购(Buy-back)也属于股权转让。另外,如果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存续期届满,或出于某种原因必须使收益变现,股权投资机构可以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另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从而实现退出。

3、并购(M&A)退出

兼并收购上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时机成熟时,将目标企业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以确保所投资资金顺利的撤出。作为私募股权投资最终资本退出的一个重要方式,实际上就是私募股权基金和目标公司管理层认为企业的价值已达到目的预期,把企业作为一种产品推介,将其出售给其他PE或者另一家公司。

在我国,股票市场尚不成熟,投机性炒作行为大量存在,企业公开上市后的股票价格可能远远高于其所代表的资产净值。因此,并购只是在股票市场低迷或者IPO退出受阻时的次位选择,PE更愿意选择公开上市的方式退出,以实现较高的资本增值。而在美国、英国等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股票二级交易市场的价格也较为公允,通过IPO方式退出并不一定能获得比并购退出更多的资本溢价。因此,在这些国家,并购已成为一种主要退出方式,能够有效缩短退出时间,减少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根据投中集团数据显示,我国并购退出的回报率近几年一致维持在5倍以下,与IPO高达10倍以上的退出回报相比较低。但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成熟,未来并购退出渠道的逐步完善,国内PE的并购退出也将成为主流。

并购退出的优势有以下几点:

1、并购退出更高效、更灵活。相比较IPO漫长的排队上市苦等窗口期、严格的财务审查、业绩的持续增长压力,并购退出程序更为简单,不确定因素小。并购退出在企业的任何发展阶段都能实现,对企业自身的类型、市场规模、资产规模等都没有规定约束,双方在经过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以后即可执行并购,迅速实现资本循环,有利于提高基金公司的资本运作效率,减少投资风险。

2、并购退出只要在并购交易完成后,即可一次性全部退出,交易价格及退出回报较为明确。而IPO退出则要等待1-3年不等的上市解禁期,即使到了解禁期也要考虑到被投公司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可能要分批次才能够实现全部退出,届时上市公司股价也不得而知,增加了退出回报的不确定性。

3、并购退出可缓解PE的流动性压力。对于PE机构来讲,相对于单个项目的超高回报,整只基金尽快退出清算要更具吸引力,因为基金的众多投资组合中,某一个项目的延期退出将影响整只基金的收益率,如若没有达成当时与投资者间的协议承诺,后续基金募集等将受到重大影响。

通过并购方式退出的弊端主要表现在:

1、潜在的实力买家数量有限。并购资金量较大,市场上潜在的购买者数量有限,目标企业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并购者,或者出价可能不具有吸引力。

2、收益率较IPO低。由于市场的变化甚至是信息的不对称,为了能迅速退出可能导致企业价格被低估。

3、企业管理层可能对并购持反对意见。并购成功后,企业的产权或者控制权可能会发生转移,原先的管理层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与利益。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会出现抵制并购的情况,使原先简单的过程复杂化。

4、股权回购(Buy-back)退出

回购主要分为管理层收购和股东回购。股权回购是指创业企业或创业企业的管理层通过现金、票据等有价证券向股权投资机构回购企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行为。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资产规模、产品销路、财务状况都较好,但未达到公开上市要求,管理层对企业未来的潜力看好,考虑到并购可能带来的丧失企业独立性问题,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管理层回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而使其实现退出。在实践中,一般早在投资机构签订投资协议时,就约定了关于股权回购的有关条款,回购价格在合同中已经规定好了计算方法。同时,如果股权投资企业认为所投资企业效益欠佳,没有达到预期的收益,也可以根据协议要求管理层回购,实现退出。

回购具有的优势是由于企业的投资机构相互熟悉,信息较为对称,在谈判过程中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经济成本,而出售的价格一般也较公平合理,私募股权机构也可以很快的退出。

5、破产清算退出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投资项目并不能达到预期收益,或投资机构认为企业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性或成长速度过慢、回报过低,甚至可能投资项目失败、面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破产清算成为股权项目基金最不得已的退出方式。破产清算可以减少继续经营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及时止损,保证收回现有的资本余额,以便尽快发掘新的市场机会。破产清算是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失败后采取的最后的策略,通过破产清算退出,股权投资机构要承担经济损失和声誉伤害。

6、借壳上市退出

所谓借壳上市,指一些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的操作手段。机构可利用自身资源帮助被投资公司寻找合适的“壳”,使其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套现退出。相对正在排队等候IPO的公司而言,借壳的平均时间大大减少。但是借壳也容易产生一些负面问题,诸如:滋生内幕交易、高价壳资源扰乱估值基础、削弱现有的退市制度等。国家监管政策的日趋完善和壳资源价格的日益飙升也导致借壳上市日渐困难。

中国也哪来那么多资金并购外国企业?是有国家投资委员会幕后推动吗?

不用担心,海外并购资金大多来自:1、国际性银行或银团(如国开行)2、并购基金(国际投行)3、股市和债市(上市企业可以公开或定向增发、发企业债)4、政策性补贴(成功并购后)

案例如下:

1、【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新思路 新希望集团赴澳捕鱼养鸡】而对于新希望此次并购成功的可能性,中投顾问分析师宋杰凝认为“可能性较大”,原因在于,其一,资金雄厚,此次新希望选择与美国黑石集团共同合作竞标,不具有资金压力;其二,此次竞标对手香港骏麒投资、贝恩资本都是私募股权

2、【传中信资本计划9亿美元收购亚信联创 溢价逾3亿】中信资本由卡塔尔和中国的主权财富基金共同控制,该公司今年8月将22%的股权出售给卡塔尔控股,获得了更多的海外并购资金。中投公司持有该公司31.1%的股份。

3、【百度计划发行首批美元债券】百度发言人表示“该公司希望扩大用作各种经营用途(包括海外并购)的资金储备。…筹集美元资金用于海外经营在成本上也要低于用人民币兑换其他货币。”

4、《国开行200亿支持首都装备制造业可持续发展》10月9日,国家开发银行与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京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国开行北京分行将为京城机电提供200亿元的意向资金支持,为其实现海外并购、跨越式发展、装备制造产业升级与做强做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5、【海通证券拟48.5亿港元认购子公司可转债】8月26日,海通证券公布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0.64亿元,同比下降3.48%。此外,公司以认购香港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定向发行的48.5亿港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形式,补充香港子公司资本,进一步发展海外业务,为潜在海外并购活动提供资金支持。

6、【金州新区企业海外并购全省领跑】截至目前,新区两年共完成企业海外并购项目10个,并购金额高达两亿美元,成为辽宁省实现企业海外并购数量最多、并购金额最高的地区。新区除政策鼓励,还对符合条件、完成并购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2011年,补助5家企业超亿元;今年,补助5家企业近亿元。

并购基金监管包括哪些方面

您好,一个良好的监管的体系对并购基金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它是可以帮助大家进行监督交易的行为的。

(一)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

1、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

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契约型、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2、严格限制募集方式

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3、不得承诺保底收益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托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私募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约定私募基金不进行托管的,应当在基金合同中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5、应进行风险评估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采取前款规定的评估、确认等措施。

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由基金业协会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特点制定。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承诺文件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6、资金来源应合法

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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