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企业没留在国内上市不能一味责怪A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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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企业留在A股上市,这原本是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进一步说,把国内的好企业留在A股上市,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一方面可以借助于资本市场的力量,支持这些好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国内的投资者分享这些好企业成长的果实,得到相应的投资回报。如在美国,其好公司基本上都是选择留在本国的股市上市,如微软、苹果、亚马逊、谷歌、Facebook等。

但这个问题对于A股市场来说,确实成了一个问题。一个明显的事实是BATJ都不在A股上市,包括新浪、网易等也都选择在美国上市。也正因如此,舆论方面对于不能把好企业留在国内上市的A股市场充满了指责,希望A股市场能够敞开胸怀迎接好企业的上市。

应该说,不论是管理层还是投资者都是希望好企业能够留在A股上市的,但为什么A股市场就留不住好企业呢?这个问题固然有A股市场本身的问题,但有的问题并不是属于A股本身的,或者说是A股本身所难以解决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舆论方面,包括市场参与各方,不应该一味责怪A股市场。如果是一味地责怪A股市场,这其实并不利于问题解决,也无助于把好企业留在国内上市。

首先,各方面都需要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A股市场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市场,到目前为止,A股市场的设立还只有20几年的时间,这与有着200多年历史的美国股市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所以,A股市场有其不成熟之处是可以理解的。比如,在接受好企业上市方面,美国股市基本上是没有任何障碍的,A股市场就将很多公司排除在了IPO的大门之外。实际上,即便是香港股市尽管比A股市场成熟得多,也高龄得多,但香港股市仍然还是错过了阿里巴巴这样的好企业上市。所以,对于A股来说,目前接纳了3500多家公司上市,已经是为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尽职尽责了,至于一些好公司流失了,那也是很无奈的事情,A股市场本身有一个成长的过程。

而且,一些好公司的流失,也是与A股市场的顶层设计密切相关的,并不是A股市场之过。比如,设立A股市场的初衷是为国有企业的脱贫解困服务的,所以,股市的制度建设包括立法,都是围绕着服务国企上市、央企上市而展开的。虽然随着中小板、创业板的推出,上市的对象不再限于国企,包括民营企业、家族制企业都可以上市了,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也正因如此,投资者看到的一个实事是,所谓的好企业去了国外,这基本上都是一些民营企业,至少不是国营企业或央企。虽然国企与央企也一度先行赴海外上市,但基本上还是以H+A的方式回归到了A股市场,而那些赴海外上市的“好企业”,基本上都是没有国企或央企背景的民营企业。因此,这些好企业的流失是与A股市场的顶层设计密切相关的,并不是A股市场本身的原因。

并且,虽然A股市场允许民营企业、家族制企业上市了,但为国企、央企上市而量身定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作出修改。比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A股上市公司最基本条件是中国公司,是同股同权,这显然是为“一股独大”的国企或央企设计的。象阿里巴巴这样的公司显然不符合这样的要求。所以,这与A股市场无关,只与A股市场的立法有关。而对法律的修改,并不是A股市场能够决定的事情。在这个问题上,还需要众多部门的共同推进。

此外,作为一些好企业本身来说,也需要考虑到在A股上市的国情问题。既然《公司法》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那么这些企业在设立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这个问题,而不是将自己注册在“开曼群岛”上面,把自己弄成一家“外国公司”。这种公司作出这种注册的本身就没想到要在A股市场,因此而指责A股市场没有留住这样的公司,对于A股市场来说显然是冤枉的。

也正因如此,证监会强调“必要时通过授权的方式解决制度桎梏”,这一点是很重要的。不过,要把好企业留在国内上市,在对发行上市制度进行大刀阔斧改革的同时,还要完善股市的多方面制度,包括对投资者有效保护的相关制度,同时还要建立与实施严刑峻法。这实际上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不是单兵推进发行上市制度改革就可以的。在这件事情上,管理层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很多,否则,BATJ们没来上市,乐视网们倒是蜂拥而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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