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证监会系统机构监管工作培训会讲了哪些重点?重点框定五方面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一是强化风险防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是促进优化公司法人治理,全面落实合规风控制度,有效提升机构自我约束能力,夯实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三是持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规范经营;

四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促进行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培育和打造一流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机构,提升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体经济的能力;

五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本领。

这是2018年证监会系统机构监管工作培训会上透露出的最新信息,按照惯例,证监会的机构监管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主要总结上一年的工作情况,分析研判证券基金行业监管面临的形势,部署新一年机构监管重点任务。此次会议在陕西西安召开,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李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可以看出,对于机构监管,突出强调的仍旧是风险防控,这与当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相配合,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仍是主基调。

在前期拟对多家存在问题的保荐机构作出行政监管措施之后(6家保荐机构因对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核查不充分、重要事项核查不到位、工作底稿不完善等被采取监管措施,名单尚未公开),证监会决定将对10家审计机构及53人次注册会计师、9家评估机构及20人次资产评估师分别采取了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还将部分审计、评估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稽查处理。

这19家审计、评估机构是在证监会组织的2017年度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工作中被发现问题的,此次检查对象较多,证监会对3家审计机构、3家评估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合计抽查30个审计项目、10个评估项目;对1家审计机构进行了回访检查,合计抽查15个审计项目;对15家审计机构的30个审计项目、7家评估机构的10个评估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

整体来看,多数审计、评估机构能够按要求加强内部治理、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审计、评估项目执业质量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包括了:

审计机构:

1、 部分审计机构一体化管理不到位,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独立性管理工作还有待改善;

2、 个别审计机构甚至在人事、财务、业务、信息管理等多方面均未做到实质性统一,质量控制体系形同虚设;

3、 个别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缺乏必要的职业精神,未实质性参与审计或复核工作便签署相关报告与文件;

4、 一些审计机构对函证、监盘等基础性审计程序缺乏足够认识,程序执行流于形式,相关执业问题突出;一些审计机构滥用职业判断,对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前期差错更正等重要事项,未执行恰当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5、 个别审计机构对新三板、债券发行等审计业务领域不重视,相关业务领域执业质量有待提高。

评估机构:

1、 部分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内部管理工作不到位,质量控制体系有待完善,独立性管理工作还需加强;

2、 一些评估机构对折现率、增长率、利润率等关键评估参数的选取依据不足,对历史经营数据、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等重要评估资料缺少调查与分析;

3、 一些评估报告与说明未充分披露与评估结论相关的重要信息;

4、 部分评估机构的现场勘查程序严重不足,未执行必要的工作程序便直接依赖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成果;

5、 个别评估项目存在多处明显计算错误,且直接影响评估结论的准确性。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审计、评估机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在提升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强化审计、评估机构的主体责任,以现场检查为抓手,督促审计、评估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提升执业质量,以满足资本市场高质量的业务需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另外,证监会还在持续关注私募基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了四个月的专项执法行动,已让涉及违规经营、利益输送、操纵市场、老鼠仓四类违法行为的10起案件浮出水面,其中8起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

因行政处罚书尚未公布,这10起案件还未公开,但违法特点十分显著:

一是资金募集环节问题集中。集中表现为有的通过电话陌生拜访向不特定对象推介基金产品,不设投资门槛“只募钱不看人”,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甚至提供保底承诺。

二是基金投资运作不规范。有的利用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多只股票价格;有的借用多层嵌套通道业务和配资账户筹集巨量资金操纵多只股票;有的涉及多起操纵市场案件,非法获利巨大;有的将固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从事投资,挪用近亿元基金财产用于其他业务支出。

三是利益输送手法新。有的通过大宗交易将所管理产品持有的股票低价转让给其他私募产品,进行利益输送;有的利用股指期货远期合约不活跃的特点,在其管理的产品之间以约定价格对倒交易,虚增自身产品业绩;个别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在担任投资顾问期间,利用他人账户高杠杆牟取“跟仓”收益,趋同交易金额近2亿元,非法获利上千万元。

四是登记备案不规范。部分机构没有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部分产品没有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个别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备案产品的比例高达70%,违规开展私募业务。

对于在私募基金领域的猫腻,监管已多有掌握。监管层多次强调,合规经营、强化风控是私募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私募基金应当聚焦财富管理主业,回归理性价值投资,专业尽职对待受托资产,忠于投资者利益。对于私募基金的稽查执法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削弱,试图试探监管红线之人需打消念头,合规为最优选。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券商中国。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46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