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元隆雅图: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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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作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雅图”、“公司”

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君安”、“保荐机构”)对元隆雅图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

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争取更高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2018年度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有效期内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

本型短期委托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

风险投资的规定。

(四)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作为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

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五)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投资理财。

(七)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流动性好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产

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过往委托理

财及2018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明确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的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履行投

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

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

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元隆雅图本次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计划无异议。

D:\\国泰君安\\1、元隆雅图IPO\\1、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资料\\14 持续督导\\2018年持续督导\\2018年年报持续督导\\披露文件\\对外公告文件\\元隆-签字页_页面_5.tif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可任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启群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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