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瘦身”才符合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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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仅限正常功能

商品过度包装是指超过了商品保护、展示、储存、运输等正常功能要求的包装,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选材用料不当等。

“过度包装超出了包装的正常功能要求。不仅增加了消费者负担,而且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助长了奢靡的社会风气。”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王利说,要引导商品生产者为包装“减重”,同时避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

对生产端,《通知》明确督促指导商品生产者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生产商品;引导商品生产者使用简约包装,优化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商品包装层数、材料、成本。

对销售端,《通知》提出督促指导商品销售者细化采购、销售环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要求,明确不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加强对电商企业的督促指导;鼓励商品销售者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

“《通知》提出要防范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为轻工行业企业落实过度包装治理要求指明了方向。”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长张崇和说,《通知》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明确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对酒店、饭店等提供高端化定制化礼品中的过度包装行为,以及假借文创名义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也要依法从严查处。“轻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并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张崇和说。

完善相关标准体系

随着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有“卷土重来”之势,进一步完善相关标准体系迫在眉睫。

针对食用农产品、食品和化妆品、快递,《通知》明确了制定或适时修订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针对玩具及婴童用品、电子产品等领域,要求制定推行简约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此外,《通知》还要求制定电子商务物流绿色包装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行业标准等。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院长林翎说:“强制性标准是执法监督中判定过度包装违法行为的重要依据,有关绿色包装、简约包装的推荐性标准对推动生产经营者包装减量化具有重要引导作用。”

据介绍,目前在强制性标准方面,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及1号修改单;在推荐性标准方面,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则对系列包装及包装材料相关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提供了指导。

“《通知》要求完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并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明确了完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对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林翎说,随着《通知》的贯彻落实,关键指标将及时得到制修订,标准化重点工作将得到有效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执法监督的标准基础将得到进一步夯实。

绿色转型增添动力

商品包装“瘦身”还为相关企业绿色转型增添了重要动力。

《通知》要求,加强包装领域技术创新。推动包装企业提供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自主研发低克重、高强度、功能化包装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创新研发商品和快递一体化包装产品。这为包装企业科技创新指明了方向。

“包装企业应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绿色技术攻关和转化,积极研发使用有利于资源节约的包装新材料,推广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研发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仓储、售后服务、回收处理的全过程,增强企业内生创新动力,从而支撑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王利说。

张崇和表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将以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目标,以绿色驱动升级。“我们将推动行业重视商品品质提升,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品牌附加值;引导行业加大在产品绿色设计、包装回收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协同创新,推行简约包装,优化商品包装设计,促进消费品品质化转型,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张崇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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