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微博被永久禁言

自迅分享 时间:

刘鑫微博被永久禁言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法院认为,刘暖曦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判处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另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围绕法院判决的近70万赔偿,1月3日,江秋莲发文不满刘鑫对赔偿款发起募捐,引发众多网友关注。

刘鑫在2日晚和3日通过微博回应募捐,“会公示去向”,称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

1月2日晚间,刘鑫在微博发文表示自己正经历着网暴,一度想自杀。希望给自己时间和空间去凑齐赔偿款。

对于近70万赔偿款,她称“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大恩大德,希望有机会报答。

但在1月3日15时许,这段文字改成了“该我自己承担的我一定承担。我有手有脚,我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全部还回去”。

刘鑫于1月3日下午14时许再次转发这篇文章,并强调“请给我介绍工作”“这些资助会公示去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还回去”。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刘鑫的这篇文章下开通了打赏功能。截至16时,有数百人对该文章进行了打赏。1月3日下午,澎湃新闻发现该文章已经关闭了打赏功能。

江歌母亲江秋莲反对募捐

江歌母亲江秋莲1月3日在微博发文称,刘鑫屡次因违规被微博禁言,目前又再次注册新账户,并持续在网络发布歪曲事实的文章,还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申请管理员关闭刘鑫账号。

1月4日,澎湃新闻发表题为《刘鑫募捐赔偿款是在挑战法律的严肃性》一文。文中指出,江歌事件这几年带来了太多风波和曲折,但眼下,法律已经做出了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对案件中的是非曲直,如今已没有了继续纠缠的必要。判决中说得很清楚:刘暖曦(即刘鑫)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既然有过错,就必须承担责任。不管刘鑫本人是否认同判决,都应该积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履行自身的法律责任。用募捐来支付赔偿,无疑形成了对法律严肃性的挑战。

1月3日,极目新闻也发表题为《刘鑫对近70万赔偿款发起募捐,争议太大的打赏还应及时叫停》的评论文章指出,无论是为了维护法律判决的尊严,还是为了荡涤网络空间的污浊,平台都应该对这样充满争议,令人寒心的打赏行为及时叫停,不要充当小丑演出的舞台,更不要让这场闹剧卷入更多利益纠葛。

早前报道: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判决

2022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鑫现已改名刘某曦。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由上诉人刘鑫负担。判决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

法院经审理对当事人二审争议的主要事实作出认定。

21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