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财经 > 外汇 > 外汇要闻 > 七部委联合高调打压虚拟货币香港跟随围堵虚拟货币

七部委联合高调打压虚拟货币香港跟随围堵虚拟货币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七部委联合高调打压虚拟货币香港跟随围堵虚拟货币

七部委联合高调打压虚拟货币香港跟随围堵虚拟货币 

继内地七部委周一(9月4日)联合高调打压虚拟货币,定性为非法融资之后,香港证监会也表态就适用于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简称ICO)的现有规例发表声明,跟随加入围堵虚拟货币行列,使得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前景顿时增添暗淡。

香港证监会表示,视乎个别ICO的事实及情况,当中所发售或销售的数码代币可能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并因此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规管,指出ICO一般涉及发行采用分布式分类账或区块链技术所创造和分发的数码代币,虽然在一般ICO中发售的数码代币通常被认为具有“虚拟商品”的特点,但香港证监会观察到某些ICO的条款及特点,或意味着有关数码代币属于“证券”。

香港证监会指出,构成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所定义的“证券”的有关特点可分3类。首先,如果ICO中发售的数码代币是代表一家公司的股权或权益,便有可能被视为“股份”。第二,如果数码代币的用途是订立或确认由发行人借取的债务或债项,便有可能被视为“债权证”。第三,如果发售代币的收益是由ICO营办者作集体管理并投资于不同项目,藉此让代币持有人参与分享有关项目的回报,便可能被视为“集体投资计划”,以上3种情况中的股份、债权证及集体投资计划的权益,均被视为“证劵”,受香港证券法例规管。

香港证监会表示,如ICO所涉及的数码代币符合“证券”的定义,就该类数码代币提供交易服务或提供意见,或者管理或推广投资数码代币的基金,均可能构成受规管活动,而从事以香港公众为对象的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或机构,不论位于何处,也须获证监会发牌或向证监会注册。

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指出,对于香港及其他地方有愈来愈多以ICO来募集资金的活动表示关注,提醒参与ICO的人士需要知道,一些ICO结构可能受到香港证券法例的规管,并且强调投资者应注意ICO所涉及的潜在诈骗及投资风险,因为ICO运作是在网上进行,在香港可能没有营业点,因此投资者可能面对较高的欺诈风险。

事实上,近年美国、韩国、新加坡及俄罗斯等全球各地的监管机构,已相继对ICO发出警告,认为部分ICO应被视为证劵般受到监管,主要由于ICO除了涉嫌构成常规的证劵活动之外,也有可能被洗钱活动利用,为投资者带来难以预计的风险。

早前韩国金融监管机构(SFC)表示,即使部分国家如瑞士,容许透过发行虚拟货币集资,但由于违反资本市场条例,因此会予以惩罚;至于美国已将ICO项目 The Dao列为受联邦证券法律的约束;至于新加坡监管当局表示,如果构成其国内证券法例中的监管产品,新加坡金管局会监管其发行及发售;至于俄罗斯则认为,不应开放比特币交易予及格投资者。

受到监管机构相继出手打压,主要虚拟货币比特币近期的走势大幅波动,周二(9月5日)曾低见4037美元,与高位5013美元相比,累挫19.47%,其后回稳反弹,周三最新在4460水平徘徊,市值回升至超过740亿美元。

比特币交易所Gatecoin营销主管Thomas Glucksmann指出,对人民银行这次出手不感很意外,因为与内地政府一贯对未受监管的金融行为处理态度一致,估计市场抛售情绪可能维持数天,但环球以太币交易并非集中于中国,中国所占份额不高,对长远走势影响轻微。

投资虚拟货币的Kenetic Capital合伙人Jehan Chu则表示,目前市场较流行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itcoin)、以太币(Ethereum)及莱特币(Litecoin),认为这次香港证监会的声明,并非要杜绝整个行业的发展,相反,某程度上厘清了质素较低的虚拟货币,对市场长远发展正面。

人民银行周一联同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中银监等工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公告表示,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周二进一步表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平台的个人帐户如果存在大额或高频的资金出入,符合反洗钱可疑交易报告标准的,应立即向监管当局报告。

中信证券研究部电子行业研究员胡叶倩雯表示,业内早已预期中央很快会有针对ICO的监管措施出台,但直接定性非法这么严重,则超出预期。
 

2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