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选择发行股票并购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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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的目的意义及方法?

一、企业并购的意义有六个方面: 获取战略机会并购者的动因之一是要购买未来的发展机会,当一个企业决定扩大其在某一特定行业的经营时,一个重要战略是并购那个行业中的现有企业,而不是依靠自身内部发展。

原因在于:直接获得正在经营的发展研究部门,获得时间优势,避免了工厂建设延误的时间;减少一个竞争者,并直接获得其在行业中的位置。

企业并购的另一战略动因是市场力的运用,两个企业采用统一价格政策,可以使他们得到的收益高于竞争时的收益,大量信息资源可能用于披露战略机会,财会信息可能起到关键作用,如会计收益数据可能用于评价行业内各个企业的盈利能力;可被用于评价行业盈利能力的变化等,这对企业并购十分有意义。

发挥协同效应主要来自以下几个领域:在生产领域,可产生规模经济性,可接受新技术,可减少供给短缺的可能性,可充分利用未使用生产能力;在市场及分配领域,同样可产生规模经济性,是进入新市场的途径,扩展现存分布网,增加产品市场控制力;在财务领域,充分利用未使用的税收利益,开发未使用的债务能力;在人事领域,吸收关键的管理技能,使多种研究与开发部门融合。

提高管理效率其一是企业的管理者以非标准方式经营,当其被更有效率的企业收购后,更替管理者而提高管理效率,当管理者自身利益与现有股东的利益更好地协调时,则可提高管理效率,如采用杠杆购买,现有的管理者的财富构成取决于企业的财务成功,这时管理者集中精力于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

此外,如果一个企业兼并另一企业,然后出售部分资产收回全部购买价值,结果以零成本取得剩余资产,使企业从资本市场获益。

获得规模效益企业的规模经济是由生产规模经济和管理规模经济两个层次组成的,生产规模经济主要包括:企业通过并购对生产资本进行补充和调整,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在保持整体产品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在各子公司实行专业化生产。

管理规模经济主要表现在:由于管理费用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分摊,使单位产品的管理费用大大减少。

可以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致力于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

买壳上市中国对上市公司的审批较严格,上市资格也是一种资源,某些并购不是为获得目标企业本身而是为获得目标企业的上市资格,通过到国外买壳上市,企业可以在国外筹集资金进入外国市场。

企业并购作为其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的表现形式,它的作用主要在于:企业的总体效益超过并购前两个独立企业效益之和的经营协同效应;由于税法和证券市场投资理念等作用而产生的一种纯货币收支上的财务协同效应;可实现企业的主营业务转移等发展战略。

成功的企业并购可以搞活一些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素质和扩大证券市场对全体企业和整体经济的辐射力;企业并购能强化政府和企业家的市场意识,明确双方责任和发挥其能动性,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企业并购为投资者创造盈利机会,活跃证券市场;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二、企业并购的方法有三个:公司并购办理时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公司并购办理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对其他公司并购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所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企业并购的效应:韦斯顿协同效应,该理论认为并购会带来企业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最明显的作用表现为规模经济效益的取得,常称为1+1〉2的效应。

市场份额效应通过并购可以提高企业对市场的控制能力,通过横向并购,达到由行业特定的最低限度的规模,改善了行业结构、提高了行业的集中程度,使行业内的企业保持较高的利润率水平;而纵向并购是通过对原料和销售渠道的控制,有利的控制竞争对手的活动;混合并购对市场势力的影响是以间接的方式实现,并购后企业的绝对规模和充足的财力对其相关领域中的企业形成较大的竞争威胁。

经验成本曲线效应,其中的经验包括企业在技术、市场、专利、产品、管理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的特长,由于经验无法复制,通过并购可以分享目标企业的经验,减少企业为积累经验所付出的学习成本,节约企业发展费用,在一些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较高的企业,经验往往是一种有效的进入壁垒。

财务协同效应并购会给企业在财务方面带来效益,这种效益的取得是由于税法、会计处理惯例及证券交易内在规定的作用而产生的货币效益,主要有税收效应,即通过并购可以实现合理避税,股价预期效应,即并购使股票市场企业股票评价发生改变从而影响股票价格,并购方企业可以选择市盈率和价格收益比较低,但是有较高每股收益的企业作为并购目标。

上市公司并购的会计方法研究

我国上市公司并购会计方法的比较研究 [关键词]购买法;权益结合法;企业并购 [摘 要]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各有利弊。

结合我国的经济环境分析两种方法的取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规范我国采用权益结合法的条件。

企业并购的会计方法选择一直是会计学界最有争议的问题之一。

自1999年4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宣布取消权益结合法以来,合并会计方法的取舍问题成为国内外会计界的讨论热点。

在我国,这方面的准则尚未出台,上市公司合并的案例较少并且做法各异,但随着我国加入WTO和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并购的案例会越来越多,因此迫切需要规范的会计方法加以指导。

基于上述原因,本文期望通过对两种合并会计方法的比较研究以及我国上市公司外部经济环境的分析,为我国企业并购会计准则的制定提供政策建议。

企业并购的实质是企业间权益的重新分配和组合过程。

企业合并通常可采取吸收合并、创立合并、换股合并三种形式。

当企业合并采取前两种形式时不存在会计方法的选择问题。

只有在换股合并即取得另一家企业的全部或大部分股票但被控企业仍然保持其法律个体的情况下,对如何反映合并日及合并日后控股企业与被控股企业的经济状况和所产生的权益关系,在会计上才存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之争。

本文主要讨论我国上市公司换股合并的会计方法选择。

一、企业并购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一)购买法 购买法是基于这样的假设,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通过购买方式取得被并企业的净资产的一项交易。

这一交易与企业直接从外界购入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并无区别。

在购买法下,企业合并看作是一桩买卖关系,因此,对购入企业净资产的计价是用传统会计处理方法按一般购买业务进行处理,对所收受的资产和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来计量。

具体地说,实施合并的企业要按公允价值记录所收到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把取得被并企业的合并成本,分配到所承担的可辨认资产和债务,合并成本超过所取得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记为商誉,在规定的年限内摊销。

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能转入实施合并的企业,只有合并日后被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才能包括在实施合并的企业的收益当中。

购买法的优点是:(1)购买法易于反映并购业务作为产权交易的经济性质,且符合传统的历史成本原则,即购买资产按购买价格记账。

(2)在大多数并购业务中,一个企业以支付现金、资产等方式获得了对另一家企业的控制权,且收购公司与被收购公司的认定通常是明显的。

(3)企业并购是独立主体双方讨价还价的公平交易行为,这一交易的基础是被并企业的各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而非账面价值,故应按公允价值和实际支付的代价记录。

(4)以股票为代价取得被并企业,只是改变了所支付代价的性质,不能成为改变会计方法的理由,因为发出股票也是合并的一种代价,而且是以公允价值衡量的。

(5)购买法下并购企业的利润较低,对物价变动下现行成本的上升已作了足额补偿,使企业既遵循谨慎性原则,又利于固本培源。

购买法的缺点是:(1)将购买法运用于主要以发行股票的企业并购,计量被收购公司的成本较为困难,因为股票市价不总是可靠地反映所收购公司的价值。

(2)在购买法下,企业的商誉仅通过直接计价方法确定的价值进行反映,这样做的不足不仅在于计量的困难,而且它将商誉的产生基于股票的交易,这使商誉的计价不符合资产计价的定义。

(3)在企业并购实务中,确实存在股权联合的情况。

购买法不能用来规范这种情况。

(4)购买法很难客观地确定企业并购发出股票、收到资产和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这增加了购买法运用的难度,也给企业进行利润操纵提供了空间,进一步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二)权益结合法 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基于不同的假设,即视企业合并为参与合并的双方,通过股权的交换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的联合,而非资产的交易,并且合并后,股东在新企业中的股权相对不变。

换言之,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主体对一个联合后的企业或集团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贡献,即经济资源的联合。

在权益结合法中,原所有者权益继续存在,以前会计基础保持不变。

参与合并的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按其原来的账面价值记录,合并后企业的利润包括合并日之前本年度已实现的利润和以前年度累积的留存利润。

权益结合法仅适用于以股权相交换的合并业务,而且账面上不确认商誉。

权益结合法的优点是:(1)权益结合法仅仅适用于交换股份或股权的企业合并。

通过股权联合,参与合并企业的所有者联合并交换他们的风险和利益,而且对其以前的投资承担风险。

既然新企业是原有各企业的继续、股东权益的联合,保持原有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后企业净资产的计价属性也就顺理成章。

(2)权益结合法符合持续经营会计假设,同时也保证了并购前后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3)由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困难,故权益结合法比购买法更易于操作。

权益结合法的缺点是:(1)提供有用的信息较少。

因为权益结合法提供的仅仅是历史信息,不能反映被并企业的真实信息。

因此,它既不能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

并购重组对上市公司的股票影响有多大

一、对于中国创业者是喜是忧?总体来说是好事,至少中短期退出机制能看到,至少巨头们不是赤裸裸抄袭而是真金白银买,而且创业公司运营不好也可以通过资本圈关系被收购退出。

但中国的互联网巨头们相比美国互联网巨头们太能跨界了,基本想做到对互联网无缝覆盖,这对于有更大理想的创业者来说,也意味着多年呕心沥血经营事业变为为他人做嫁衣。

在这种创业环境下,创业者心态会发生很大变化,既然很难独立杀出来做成事业,倒不如最初设定目标就是被收购退出。

目标变了,创业方向选择、产品模式和融资方向都会发生变化,创业方向选择巨头们可能布局的点,产品模式选择短平快,前期融资尽量选择与巨头有关联的投资方甚至直接选择巨头。

江南春曾在某次演讲中说他最开始就认为自己是二流的人才,所以只能选择做不太会变化的方向做长做久,前端时间刚上市的58同程姚劲波也提倡创业要思考做未来七到十年的事情,这些敲掉专注、持久貌似很有道理,但彼时创业环境跟现在已经完全不同,那时创业公司基本还算跟巨头们在一个发展轨道,现在早被抛出十万八千里了。

所谓“专注”对于现在的大多数创业者来说是个悖论,如果一个项目做到三到四年还没有被收购的价值,专注有什么意义?如果三到四年后被巨头盯上要收购,继续专注又有什么意义?大众点评专注十数年终摆脱不了被收购,搜狗王小川好一顿周旋博弈才算保证独立之身。

二、移动互联网创业更碎片化近几年发生的创业大都在移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产品多具有碎片化特色,比如在PC端很难想象一个做月经管理的产品能够独立存活,但大姨吗抓住这个需求点做起来了,比如啪啪,抓住移动端图片和语音的交互特色就做起来,这样的点还有很多,因此移动互联网创业会有更多的碎片化机会出现。

但是产品碎片化也带来另外一个问题,即产品间整合很难,除非成为超级APP。

比如微信,可以在产品内部再形成内生长,不断嵌入新产品。

而在PC端可以很方便实现一个平台主体下不断增加新的产品功能,产品之间形成整合和运营互补,规模放大。

这意味着在移动互联网下一个公司旗下会存在多个弱关联甚至无关联的产品,产品独立生长,这需要巨大的运营代价。

最典型的是被携程收购的快捷酒店管家,如果拒绝收购独立发展能持续做下去吗?我表示怀疑,连长卖掉这个产品,继续做航班管家、酒店管家,有机会再卖。

一方面巨头们愿意真金白银来收购,一方面移动互联网碎片化机会很多,但独立创业很难做大,这种环境下创业人会越来越多,抓住一个热点或需求点就做,做到一定程度卖掉退出改善生活。

因此,在巨头覆盖的创业环境和移动互联网创业特性下,我认为有两类角色将会兴起:第一个,职业创业人职业创业人是一类具有丰富初创经验的人,他们善于寻找或识别巨头们还未做或可能布局但用户有需求的点,并主导或参与创业,通过被收购退出获利,然后换另外一个机会再创业,这会成为一个主动行为。

第二个,创业投资人创业投资人既懂投资,有丰富的投资资源和巨头关系,又懂创业,能参与进来一起创业(不仅仅是投钱)。

参与创业需要消耗较多精力,意味着他们同时投资的公司会少,但是回报周期也会短。

他们以相对较低的价格投资创业公司,然后与公司共同发展,中短期内获利退出,而纯粹投资方将逐渐退到PE阶段。

未来“创业”、“职业”和“投资”三个角色会逐渐跨界和模糊,而上述两类交叉型人才会大量出现。

移动互联网下的中小型公司也开始走向游戏公司模式,即公司将成为孵化平台,旗下研发多款产品,某个产品到一定成熟度,即分拆退出,产品间无强关联,股权和管理模式将按照孵化平台的机制来走。

企业并购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企业并购是现代商业市场中,“资源整合”概念的最具代表性的表现方式。

近两年我发现全国、全世界企业并购的案件越来越多。

这就证明越来越多的企业家认识到了这一点,也从“微软”、“海尔”这种并购大王身上学到了经验。

有本书上说——“中国的企业要发展,一定要根据外部宏观环境及自身内部条件,走优化资源配置,集约经营的道路。

这一道路是企业适应新经济增长方式发展的必然之举。

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各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如何根据自身情况,及所处的经济环境找出适合企业自身的集约型发展道路是关键所在。

”所以,一个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前两到三年是一个发展期,发展十分迅速,但之后会成为瓶颈期,此时单靠全体员工和总裁努力打拼往往是费力不讨好的。

所以如何取长补短,来增加自身以及对方的价值就变得非常重要了。

毕竟,并购一家企业比自己重新学习技术、重新购买设备、重新培训新学员的成本低得多。

选择一家适合自己的企业进行并购合作,是完全适应现代商业发展的思路的。

所以,并购一家公司并不意味着自身的实力相当强大,被别人并购也不意味着自己实力薄弱甚至快要倒毕,这都是以前错误的观念。

现代企业并购的原因是借力使力、资源整合、优劣互补并达到双赢的境界。

是为了走出企业经营项目中某一项瓶颈甚至整个企业的瓶颈而做出的明智的选择。

发行股份收购与吸收合并有什么主要区别?

当目标公司规模较大,上市公司自有资金不充裕,或需要 以持有股份绑定目标公司原股东、管理层时,上市公司可选择 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或吸收合并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

对于一 个行业中的优势企业而言,股份支付是能够被接受的,出让方 未来的收益更多是由市场买单,这样可将交易时的讨价还价问 题延后,使之在市场发展中得到消化。

发行股份收购与吸收合 并收购又有一些主要的区别,包括:① 在公司主体方面,发行股份收购表现为上市公司控股目 标公司,两个法人主体均存续。

而吸收合并收购表现为上市公 司拥有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目标公司法人主体 注销。

② 在业务资质方面,发行股份收购表现为上市公司、目标 公司均保持原有业务资质。

而吸收合并收购表现为吸收合并后 的新公司需重新申请被合并方原有业务资质。

③ 在操作程序方面,发行股份收购表现为不需履行债权人 公告程序。

而吸收合并收购表现为需发出债权人公告,取得债 权人同意函。

股票发行和股票上市的区别是什么????

这个是两个概念。

1、首先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2、其次股票上市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法律行为,股票上市,是连接股票发行和股票交易的"桥梁"。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主要采取两种形式: 第一,发起设立。

发起人一般在2—200人之间,注册资本为500万,这个时候公司发行股票是不公开的,只对内部发起人发行。

第二,募集设立。

也是有一定的发起人发起,但是发起人只要凑齐注册资本的35%,其余的资金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

这个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也是500万,是公开发行,但是未上市。

再则就是,上市发行股票,作为上市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到达3000万元,才具有上市发行股票的资格,而且上市发行股票是需要经过国务院,证监会的批准才可以。

所谓的上市是指在国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买卖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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