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9非公开发行股票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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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增发股票需经过哪些部门批准,一般时间是多久

主要步骤 时间 公告信息董事会决议 T 董事会公告评估报告、关联交易公告等 股东大会资料 股东大会决议 T+15 股东大会公告接受投资人的《认购意向函》 券商制作材料并上报证监会 反馈及修改、补充 证监会发行部部级会议(小会) R-45 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R-30 审核过会公告(或有)证监会正式批文 R 审核批复公告 投资人发送《认购意向函》 R-R+1 主承销商对意向投资人发送《询价函》 R+2 询价结束 R+7 定价 R+8 签署认购协议(可能要求保证金) R+9 初步发行结果上报证监会 R+10 证监会批复同意 R+12 通知投资者缴款 R+13 缴款截止日 R+16 验资 R+17 股份登记 R+20 实施完毕 R+21 实施结果公告注:券商制作材料上报证监会后所涉及的修改反馈时间难以预计,一般而言R=T+150-210

600422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几天

【2014-12-11】刊登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继续停牌(详情请见公告全文)─────────────────────────────────────昆明制药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延期复牌公告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0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且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1月20日起停牌。

本公司已于2014年12月9日召开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事项的议案,根据上证发【2014】78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

经申请,本公司股票2014年12月11-30日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公司将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继续停牌之日起20天内(含停牌当日)公告并复牌。

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以下决议:一、 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二次延期复牌事项的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事项的预案如公司在2014年12月30日仍无法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根据上证发[2014]78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第三次延期复牌,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31日继续停牌20个交易日,即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28日继续停牌,并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2014年公司对应收账款进行了部分清理,依据清理结果拟在2014年对以下资产进行核销。

具体如下:长期无业务往来,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注销、吊销或长期未年检的应收账款客户,共计37家,金额5,775,914.69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证监会核准,有没有规定时间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核准后必须在核准后的六个月内必须发行完毕,否则视为失效处理。

有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核准后必须在核准后的六个月内必须发行完毕,否则视为失效处理。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什么意思

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一般是好事情:发行股票后公司得到新的资金或者好的资产,对公司来说壮大了,当然好了根据投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offering),前者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后者则是向不特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广泛的认购邀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其二,发售方式的限 制性。

这两大特质使得其能够在许多国家获得发行审核豁免。

(注:非公开发行豁免针对的是发售行为,故称“ 交易豁免”,这与“证券豁免”是有区别的。

所谓证券豁免,主要是指对政府发行的证券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 证券的豁免。

两种豁免的区别之一就是在再发售行为(second offering)时,交易豁免下的证券仍需受到发行审 核,即其再发售行为需要再次证明符合豁免条件。

在证券豁免下,豁免的效力持续存在于该证券之上,即再发 售行为可以获得当然豁免。

)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给予豁免,并不贬损证券法的目的与功能。

证券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是,通过强制性信息 披露使投资者获取足以能使自己形成独立投资决策的信息,以尽力消除认购者与发行人之间以及认购者内部一 般投资人与机构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最终使证券市场这一以信息与信心为主导的市场得以稳健运行, 市场效率得以发挥。

(注:SEC v.Ralston Purina Co.346 U.S.119,1953.)因此,以强制信息披露为根本核心的 现代证券法正是通过对中小投资人的保护从而实现现代法制所追求的实质公平。

而非公开发行的特质使之无需证券监管的直接介入即可达到这种公平,或者说,至少不会损害这种公平。

首先,非公开发行对象是特定的,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作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

其次,非公开发行的发售方式是有限制的,即一般不能公开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在这种情形下,通常的证券监管措施,如发行核准、注册或严格的信息披露,对其就是不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监管资源的浪费。

因此,给予非公开发行一定的监管豁免,可以在不造成证券法的功能、目标受损的前提下,使发行人大大节省了筹资成本与时间,也使监管部门减少了审核负担,从而可以把监管的精力更多地集中在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查处违法活动及保护中小投资者上,这在经济上无疑是有效率的。

基于以上原因,许多国家对非公开发行给予审核豁免。

由于可以获得审核豁免,从而大大降低筹资成本,因而对于许多企业来说,非公开发行具有很大吸引力 展开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妖股600460士兰微来说:一、短期利空好:因为是人谁都想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现在『发行日』(增发价格最低为发行日前20交易日平均价的9折)没有确定。

这就给了一个尽量做低成本的时间窗口(核准后六个月内必须完成发行)。

二、中长期利好:1.毕竟再怎么做低股价也是为了盈利,一旦增发完毕,还是希望股价越高越好的;2.大股东有充分的理由保持市值稳定增长。

3.增发的钱是用来给拳头产品MEMS扩产的,对保持行业领先有重要作用。

三、最后,稳健的做法是控制成本价尽量贴近此次的发行价格,增发进来的投资者必须认购一年后才能出售股票。

因此你比机构更有主动权。

非公开发行股票程序

非公开发行股票是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停牌申请(选) 上市公司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预计该信息无法保密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并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可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直至公告董事会预案之日起复牌。

2、(发行对象为下列人员的,在董事会召开前1日或当日与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细则12条》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三)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 3、董事会决议 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应当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决议事项:(一)本次股票发行的方案;(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另见《细则13条》 表决:上市公司董事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通过后,决议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与决议同时刊登。

表决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证交所,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资产或股权的,同时披露相关信息见《发行管理办法》 )。

4、向深交所报送文件并公告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下列文件并公告: 文件:(一)董事会决议;(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四)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指引》 第八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七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一)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或关联交易公告;(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三)法律意见书;(四)经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

) 5、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注明提供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对于有多项议案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情形,上市公司可按《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优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向股东提供总议案的表决方式。

发行涉及资产审计、评估或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结果报告至迟应随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公告。

决议事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二)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三)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四)募集资金用途;(五)决议的有效期;(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表决: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向上市公司特定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就发行方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上市公司就发行证券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布:股东大会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6、保荐人保荐、向证监会申报 上市公司向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详见《细则》 包括: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保荐人出具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等 结束公告: 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审查的决定后,应当在收到上述决定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向深交所报告审核时间:上市公司应在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前向深交所报告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的召开时间,并可申请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于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之日起停牌。

上市公司决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应当在撤回申请文件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

审核结果公告:上市公司应当在该次发审委或重组委会议召开之日作出决定后次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告会议发审委审核结果,并说明尚需取得证监会的核准文件。

7、向深交所提交核准文件 上市公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应当于当日向深交所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二)发行核准公告;(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初审-发行审核委审核-核准或不核准决定 (第十五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以资产认购新增股份的,上市公司除提交第十四条规定的文件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重大资产收购报告书或关联交易公告;(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三)法律意见书。

) (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取得证监会核准...

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票本身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呢

1、非公开发型股票对上市公司来说,本身是一件利好的事情。

因为股市通过定向发行股票募集了资金,可以扩大生产、改善资本结构、并购其他资产等等。

但是发行股票价格一般是不低于前二十个平均交易日股价。

就算说现在估计是10元,定向发行股票股价是9元,那么存在二级市场套利的机会,股价可能下跌的。

所以对于股票本身的影响要看股东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是否看好。

2、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我们也称为定增。

这个叫法主要是根据股票发行对象的不同,将股票发行方式分为非公开发行(Private placement)与公开发行(Public offering)。

前者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等;后者则是向不特定的发行对象发出广泛的认购邀约。

3、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募集对象的特定性;即其发售的对象主要是拥有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及其他专业投资者,他们具有较强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作出独立判断和投资决策。

其二,发售方式的限制性。

即一般不能公开地向不特定的一般投资者进行劝募,从而限制了即使出现违规行为时其对公众利益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

在这种情形下,通常的证券监管措施,如发行核准、注册或严格的信息披露,对其就是不必要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监管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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