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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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的规则

股票买卖规则

展开全部 证券交易规则一、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30 --11:30下午1:00 -- 3:00二、竞价成交(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

例:行情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

“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

(债券当天允许“T+0”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

(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九、新股申购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

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

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

投资者可在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

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

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投资者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⑥、投资者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十、分红派息及配股1、分红派息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

现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方式有送红股、派现金息、转增红股。

投资者应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分红派息公告书。

投资者领取深沪上市公司红股、股息无须到证券部办理任何手续,只要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时仍持有该种股票,都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送红股、转增红股和现金派息都会自动转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

所分红股在红股上市日到达投资者账户;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划款到账后方可自动转入投资者资金账户内。

2、配股缴款投资者须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该种股票,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须办理登记手续。

但在配股缴款期间,投资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否则缴款期满后配股权自动作废。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小键盘、热自助、网上交易等系统进行认购,委托方式与委托买...

股票交易规则

展开全部 证券交易规则一、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30 --11:30下午1:00 -- 3:00二、竞价成交(1) 竞价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 (集中一次处理全部有效委托);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进行连续竞价 (对有效委托逐笔处理)。

三、交易单位(1) 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100股=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股或其整数倍;(2) 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100份=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00份或其整数倍;(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为“手”,1000元面额=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为1手或其整数倍;(4)当委托数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红送股时可能出现零股 (不足1手的为零股),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零股。

四、报价单位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

例:行情显示“深发展A”30元,即“深发展A”股现价30元/股。

交易委托价格最小变动单位:A股、基金、债券为人民币0.01元;深B为港币0.01元;沪B为美元0.001元;上海债券回购为人民币0.005元。

五、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六、"ST"股票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的股票表示该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或亏损一年,但净资产跌破面值、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违法行为等情况之一,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

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5%。

七、委托撤单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资者可以撤销委托。

八、"T+1"交收“T”表示交易当天,“T+1”表示交易日当天的第二天。

“T+1”交易制度指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证券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自动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

(债券当天允许“T+0”回转交易。

)资金使用上,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回到投资者账户上可以用来买入股票,但不能当天提取,必须到交收后才能提款。

(A股为T+1交收,B股为T+3交收。

)九、新股申购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上网公开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1、网上公开发行①投资者认购新股前应充分了解招股说明书和发行公告。

②申购前须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用以申购。

每个证券账户申购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其整数倍。

③每个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每1000股给一个配号。

多次申购的只有第一次委托有效,其余委托申购无效,无效申购不给配号。

④委托合同号不是中签配号,只是投资者在证券部下单委托的电脑序列号。

投资者可在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通过电话系统或自助系统查询新股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可根据报纸公布的中签号与自己的申购配号核对是否中签。

⑤申购新股不收取手续费。

申购未中签的资金在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自动返还到资金账户上。

⑥新股申购不能撤单。

新股委托申购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单委托无效。

2、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①、投资者必须在股票发行公告确定的登记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权利;②、持有深、沪两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资者可分别用深圳、上海证券帐户同时参加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新股申购配售,同一新股申购配售,深、沪两交易所分别使用各自的申购代码;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购配售1000股,申购数量必须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计入可申购市值;④、深市投资者同一证券帐户在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并计算;⑤、申购配售新股时,投资者按申购上限委托买入,每个证券帐户只能申购一次,超额申购和重复申购部分,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⑥、投资者在申购配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询配号,并于T+2日核对中签号码,如中签,须于T+3日14:00前存入足额中签股款。

十、分红派息及配股1、分红派息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

现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方式有送红股、派现金息、转增红股。

投资者应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刊登的分红派息公告书。

投资者领取深沪上市公司红股、股息无须到证券部办理任何手续,只要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时仍持有该种股票,都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

送红股、转增红股和现金派息都会自动转入投资者的证券账户。

所分红股在红股上市日到达投资者账户;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划款到账后方可自动转入投资者资金账户内。

2、配股缴款投资者须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在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持有该种股票,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须办理登记手续。

但在配股缴款期间,投资者必须办理缴款手续,否则缴款期满后配股权自动作废。

投资者可通过电话、小键盘、热自助、网上交易等系统进行认购,委托方式与委托买...

股票交易有哪些基本规则

展开全部 股票交易包括很多方面,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规定,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国家法定假日和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证券交易所市场休市。

具体交易时间规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其中9:15——9:20可以撤单,9:20——9:25不能撤单,9:25以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为开盘价。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 成交顺序: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 为了防止过度投机,股票交易规则还规定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

根据现行制度规定,无论买入或卖出,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1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

中金网 委托规则规定: 1手=100股 1—99股为零股 不足1股为零碎股 买入委托必须为整百股(配股除外),卖出委托可以为零股,但如为零股必须一次性卖出。

股票停盘期间委托无效,买入委托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托无效,委托价格超出涨跌幅限制委托无效。

股票T 1交易制度: 当天买入的股票,当天不能卖出,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当天卖出股票的资金当天无法取出,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取出。

股票交易规则还有很多,但是对于新手来说,了解基本规则便可参加股票交易了。

但是股市有风险,投资请谨慎。

...

股票交易竞价规则

股票交易竞价规则 股票交易最基本的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通俗点说就是谁出价高谁就可以优先买到,谁出价低就可以优先卖出,如果大家出价一样,那么就只能是谁的委托到达交易系统先谁就先啦..... “公平、公正、公开”是证券市场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体现在交易市场上,交易所的电脑交易系统则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买卖委托进行撮合以确保“三公”准则得以具体体现。

在撮合过程中,成交顺序为: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不论投资者姓甚名谁、大户小户,一律按价格和时间顺序撮合成交。

股票竞价规则: 竞价方式:证券交易一般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竞价时间: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开市价:当日该证券第一笔成交价;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收市价: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什么是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有哪几个步骤?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证券的竞价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集合竞价是指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深、沪两市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

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

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

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

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

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

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

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股票交易的规则有哪些?

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交易品种:A股、B股、国债现货、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基金。

报价单位:A股、B股以股东为报价单位,基金以基金单位为报价单位,债券以“100元面额”为报价单位;国债回购以“资金年收益率”为报价单位。

价格变化档位: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深市B股为0.01港元,国债回购为0.01%;沪市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B股为0.002美元。

委托买卖单位与零股交易:A股、B股、基金的委托买单位为“股”(基金按“基金单位”),但为了提高交易系统的效率,必以100股(沪市B股为1000股)或基整数倍进行委托买卖。

如有低于100股(或B股1000股)的零股需要交易,必须一次性委托卖出。

同时,也不能委托买进零股,债券、可转换债券的委托单位为1000元面值(手)。

交易申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上交所:9:15-9:25(集合竞价,9:20-9:25不接受撤单申报)、9:30-11:30、13:00-15:00 深交所:9:15-9:25(集合竞价,9:20-9:25与14:57-15:00不接受撤单申报)、9:30-11:30、13:00-15:00 两所在9:25-9:30只接受申报,不做其它处理。

开市价:某只证券当日第一笔成交价(第一笔成交价有可能在连续竞价中产生); 收市价:深市为有成交的最后三分钟内所有成交价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沪市为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市价。

涨跌幅限制:证券交易所对交易的股票(含A股、B股)、基金类证券实行交易价格涨跌幅限制。

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幅度不得超过10%,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票)涨跌幅度限制为5%,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股票成交的详细规则

股票成交的基本原则有三:1.价格优先原则、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3.成交的决定原则。

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

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

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谁能详细解释一下股票的交易规则???

买一卖一价格不一致时不会主动成交,如果有人主动挂买或者卖的价格就是外盘主买或者主卖.有时半个小时都没有股票成交就是没有人主买卖的原因.看内盘和外盘就是分清楚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如果你主动打买或卖,就会马上成交,你就是外盘主买主卖,如果你被动的挂单等待买或者卖,如果成交你就是内盘买或卖.这个意义不大,看多了自然就会明白的.记者昨天从沪深交易所获悉,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7月1日起施行。

为保证会员单位及其营业部柜面系统变更的顺利实施,市价申报、申报价格控制、交易公开信息等业务调整将于8月7日实施。

据了解,根据新的交易规则,自7月1日起,集合竞价将调整为开放式集合竞价,具体调整为:9:15-9:25,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9:15-9:20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9:25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

除此之外,还新增了市价申报:增加了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最优五档剩余转限价申报。

并调整了申报价格控制———首先,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集合竞价阶段调整为:股票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20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50%;基金、债券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

其次,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阶段调整为: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和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在完善交易公开信息内容方面也增加了相关内容:对于涉嫌违法违规交易而实施特别停牌的证券,可根据需要公布成交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数量和买入、卖出金额等。

还增加了股票和封闭式基金异常波动的标准,包括: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ST股票和*ST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5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3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除外;对于异常波动股票、封闭式基金,公布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股票交易问题 成交规则

股票成交的有三: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

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

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竞价告示板填写原则(1) 竞价告示板限填四个价位,即未成交的最高买入价、次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次低卖出价,每个价位上的数量申报应依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2) 每日开市时,在板上未登录价格以前,证券场内出市代表应以昨日收市价为基准,以上下各两个升降单位为限,将符合该标准的申报价格填写在《竞价告示板》上,买方后手的登录价不得低于前手;卖方后手的登录价不得高于前手。

(3) 开市时,在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均可在《竞价告示板》上挂牌。

假如出现混乱拥挤等情况,证券交易所场内工作人员有权决定由买方或卖方先行挂牌。

每日开盘后的申报价格,须以《竞价告示板》上最近一次登录的价格或成交为基准,以上下各两个升降单位为限。

(4) 买方(卖方)申报价高于(低于)《竞价告示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一个价位时,后手申报者应先将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改写,再将次高买入价(次低卖出价)一栏的内容移到右边一栏,在左边一栏里填上后手的证券商代号和买卖数量。

若买方(卖方)后手申报价格高于(低于)前手在板上登录的最高买入价(最低卖出价)两个价位时,后手可以在改写价格后,将原先前手登录在买方(卖方)栏内的内容全部擦去,然后登上自己的代号和买(卖)数量。

价格改写时被擦掉的板上登录价,在其再次达到《竞价告示板》申报价位时,须由出市代表重新填写。

(5) 板上登录的内容,不得任意撤销或减少申报的数量,但若变更价格或增加数量时,须依板上价位重新申报。

板上内容一旦成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撤销,否则,以违约处理。

(6) 买卖成交时,买方或卖方应将对方出市代表登在板上的数量删减或划去,然后在黑板上方写出每笔的证券部代号成交价格与数量,成交后剩余的部分应写在《竞价告示板》上,待下次继续成交。

股票买卖规则

集中竞价交易规则 中国目前的基本法制中缺少关于商事交易行为特殊性的一般规定,按照多数国家法律的规定,证券交易如同票据交易一样,并不适用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成立的一般规则,而应当适用反映商事交易迅捷与安全要求的无因性原则与抽象性原则。

但我国目前大量的证券交易具体规则是由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内容较为繁杂。

下面仅依交易程序,对证券交易的集中竞价规则做一简单介绍。

1.开设交易帐户依现行法规,每个投资人欲从事证券交易,须首先向证券登记公司申请开设证券帐户,凭该证券帐户可以从事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也可以从事一级市场网上认购;其次须向具体的证券公司(交易所会员)申请开设资金帐户,存入交易资金,其限额由证券公司自行规定。

依据上述开户合同,证券登记公司将为每一投资人提供证券托管、登记和交割服务;而证券公司将为投资人提供代理买卖、代理清算和资金出纳服务。

立法对于投资人的开户设有身份确认程序规则。

2.委托买卖依现行法规,每个投资人买卖证券均须委托具有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即投资人(委托人)的交易指令先报送于证券公司(或交易系统);证券公司通过其场内交易员或交易系统将委托人的交易指令输入计算机终端;各证券公司计算机终端发出的交易指令将统一输入证交所的计算机主机,由其撮合成交;成交后由各证券公司代理委托人办理清算、交割、过户手续。

依目前的实践,投资人委托交易的指令可以采取书面报单、当面报单、电话报单和计算机报单多种形式。

每一交易指令或报单均应包含以下内容:⑴股东帐户及密码;⑵委托序号和时间(指委托合同号,以明确委托时间);⑶买卖区分(0为买,1为卖); ⑷证券代码(通常为4位数);⑸委托数量(手数); ⑹委托价格(市价或限价);⑺委托有效期(推定当日有效);⑻其他内容,如委托人资金帐号、身份证号码等。

从目前的法规来看,证券委托买卖规则实际上受到民事代理法与合同约定的支配;此过程中极易造成纠纷,而交易所和交易会员对于委托指令的内容推定也处于不统一和不公开状态。

3.场内竞价委托人的交易指令通过证券商的代理按时间序号输入交易所计算机主机后,将通过场内竞价撮合成交。

交易所场内竞价的方式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种。

集合竞价主要适用于证券上市开盘价和每日开盘价。

依此竞价方式,证交所在每一营业日正式开市前的规定时间内(9:10--9:25),计算机主机撮合系统将只存贮交易指令而不撮合成交;在正式开市时,主机撮合系统将对所有输入的买卖盘价格和数量进行处理,以产生开盘价格。

其撮合成交原则为:⑴使高于开盘价的买单和低于开盘价的卖单能够全部成交;⑵使开盘价下的买卖单成交量最大化;⑶如不能产生上述开盘参考价时,则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当日开盘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将开始当日的正式交易,交易系统将进入连续竞价,直至当日收市。

连续竞价是买卖双方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原则连续报买报卖的过程。

依此原则,每一时点的报买价如高于或等于报卖价时,即按价格顺序撮合成交;在每一同等成交价格点上,如买卖报单有时间差异的,即按时间顺序使先报者成交;凡不能成交者将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将使剩余部分等待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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