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意义与功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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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意义与功用是什么

保险的意义在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意外有治、死了给家人有所留和伤残的时候有钱做依靠。保险是用来规避风险给自己和家人造成损失,另外也可以防止财产遭受损失。防止生活被改变。

保险的功能是可以转移风险,均摊损失,将自身的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避免因风险造成的损失全部需要由个人买单。还可以实施补偿,有抵押贷款功能还可以实现投资收益。

买保险的利与弊有哪些?

1、买保险的好处

保险最大的用途在于转移未知风险,买了保险,就能获得一份保障,能够转嫁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经济风险,将经济风险跟事故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去负责。

2、买保险的弊端

保险虽能转移未知风险,但也会带来一些弊端,例如不可忽视的经济负担。

比如购买一份重疾险,缴费方式上无论是选择年缴或月缴,都可能会形成长期负债的压力。

此外,如果买保险一段时间后悔了,打算中途退保的话,就需要承担不少损失了,毕竟在犹豫期后退保是没法退回全部保费的。

不过,不能因为这些就不买保险,因为保险还是利大于弊的,保险的功能性还是无法替代的。

需要购买商业保险吗?

有些人觉得自己有了社保后就不需要购买商业保险了。其实,有了社保后还是需要配置商业保险的。

因为社保中的医保报销受到了诸多的限制,若是罹患重大疾病的话,可能无法解决治疗费用的问题,这时就需要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帮助了。

还有社保并不对意外伤害提供保障,比如不小心摔伤、烫伤等情况,社保是不会进行保险赔偿的。

因此,如果大家想要更加齐全的保障的话,那是需要购买商业保险的,这样在“社保+商业保险”的双重保障下,大伙才会更加有安全感。

保险是一种株连机制

印度洋沿岸多国遭遇海啸。惨重的伤亡,提升世人对预警和保险体系的关注。人们从天灾中获得启示:有人认为生命脆弱, 应该珍惜和平;有人认为天灾无国界,国与国应该守望相助;而我从制度上看,强调保险机制在追求信息和分摊损失上的作用。

保险机制比保险公司的历史远为悠久、渗透更为广泛,是人类伟大的发明之一。在大部分时间里,它只是在自发地形成和延续,并没有经历有意的设计和执行。可能正因为这样,其运行机制和对社会冲突的协调作用,往往被低估了。

所谓保险机制,就是三个环环相扣的功能:准确评估风险的或然率,对投保者提出合理的行为约束,并分摊个别投保者遭遇的损失。任何同时具有上述三项功能的社会机制,都是有形或无形的保险机制。

家庭就是一种典型的保险机制。父母之所以担负起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督责任,不仅是出于对子女的爱护,也是为了降低子女潜在的保险索赔,因为子女一旦遭遇意外损失,全体家庭成员将共同分担。为了降低风险,家庭成员倾向于互相关心、互相监督。

威廉斯对保险机制有个经典的运用。他第一堂课总是跟学生约法三章,规定谁的手机在课间响铃,坐在他左右两边的同学将要蒙受学期成绩下降一档的惩罚。于是,互相提醒成了同学们上课前的习惯。

群学生坐在一起,听到手机响起,要确定到底是谁的手机,需要花费时间成本。而因为不容易被认定,学生就有麻痹大意的意图,这意图增进了最终有手机响起的概率。想有效地抑制手机响铃的机会,而不花费大量的调查费用,办法就是“株连,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年前,重庆有市民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击伤。因无法确定花盆到底从哪一家坠落,这位受伤的市民便将整楼住户一齐推上法庭。法院后来作出判决,50家住户被判共同赔偿受害人14余万元。这件事曾经引起广泛争议,而我认为法官在判决中运用了株连”的概念,不仅符合经济原则,其判例也有助于防患未然。

保险机制的实质,也是一种“株连”。一旦出现无人能事前准确预测的意外,那么意外的直接承受人可以得到预先约定的全额补偿,而意外造成的损失,将“株连”所有参加同种保险的投保人—是他们共同承担了某个个别人本来要独立承担的损失。

保险事故赔偿方式有哪些

一、保险事故赔偿的方式

1、损失赔偿方式。这种方式在计算赔款时,取决于保险金额和损失金额两个因素。不论是否足额投保,也不论保险金额与保险财产实际价值是否相符.一律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损失时的财产实际价值赔偿。

2、比例赔偿方式。这种方式在计算赔款时,如果保险金额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一致,按照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在保险金额限度内进行赔偿;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其差额视作被保险人自保,应按照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比例赔偿。

3、限额赔偿方式。亦称固定责任赔偿方式。这种方式普遍适用于农作物收获保险,只在规定限额内负责赔偿。这是对农作物达不到一般正常产量提供保证的一种保险。

二、财产保险补偿损失的赔偿方式

1、比例责任赔偿。这种方式下,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保险金数额=损失部分金额x(保险金额/实际价值)

2、第一危险责任赔偿。这种赔偿方式又叫第一损失责任赔偿,保险公司在保额的范围之内,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限额责任赔偿。这种赔偿方式一般适用于农作物保险,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一个固定额度为被保险人获取收益的标准,如果被保险人的实际收益低于规定收益,则保险公司需要赔偿这两个收益之间的差额。如果被保险人的实际收益高于规定收益,则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保险金数额=限额责任-实际收获。

4、免责限度赔偿。这种赔偿方式下,保险公司针对保险标的的自然损耗规定一个限额,如果损失没有超过这个限额,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保险金的计算公式:保险金数额=保险金额x损失率,或者保险金数额=保险金额x(损失率-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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