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财产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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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是保险业务的两大部类之一,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合同,它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财产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么什么是财产保险合同?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什么是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以财产或利益为保险标的,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所保财产或利益损失时,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或在约定期限届满时,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协议。

财产保险是商业保险中的基本类别之一‌,‌财产保险的对象是财产或与其有关的利益‌,‌其保险标的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但并不是一切财产和利益都可承保‌,‌在具体的财产保险合同中‌,‌各种财产和利益可分为可保财产‌,‌特约财产和不保财产‌。

签订财产保险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1)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的发生是不能事先确定的,保险方对保险事故发生的危险程度的估计主要是靠投保方在申请保险时的陈述和保证,如果投保方的陈述不真实,则不仅会使保险方无法正确估计风险,也不利于保护被保险财产的安全。如果投保人陈述不真实,有隐瞒或欺骗行为,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签订财产保险合同中有特殊的意义。

2)有保险利益才能投保的原则

保险合同以不能事先确定事件的发生作为给予保险金的前提,这就使不法之徒有了可以利用这种特点来牟的可能,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作了投保人必须有保险利益的规定。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是指保险标的对投保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这种利害关系具备下列条件:这种利害关系有经济上的价值;利害关系的经济价值可以用金钱估算或约定;这种利害关系为法律所承认。没有保险利益的人无权作为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分类

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是以补偿财产的损失为目的的保险合同‌,‌其标的是除农作物﹑牲畜以外的一切动产和不动产‌。‌如房屋﹑船舶﹑车辆﹑货物等‌。‌

根据投保标的的区别‌,‌财产损失保险合同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1)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即以国家﹑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经营的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2)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即以家庭或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3)运输工具保险合同‌,‌即以船舶﹑飞机﹑机动车辆等运输工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4)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即以运输历程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的合同‌,‌包含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陆上运输货物保险合同‌,‌航空运输货物保险合同‌,‌邮包保险合同等‌。

2、责任保险合同

责任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所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通常分为以下几种:

1)雇主责任保险合同。

2)公众责任保险合同。

3)产品责任保险合同。

4)职业责任保险合同‌。

责任保险的特征是

1、责任保险的标的不是人身,也不是有形的财产,而是投保人的财产赔偿责任,这种责任在实际进行赔偿时即转化为物品或现金。

2、责任保险发生效果,以投保人应当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为条件。换一句话来说,受害人向投保人提出赔偿请求时,保险人才负支付保险金的义务。

(五)保证保险合同

保证保险是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如果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其特点是:(1)在保证保险中,保险人即保证人,权利人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义务人即被保证人。在保证保险中,义务方和权利方均可作为要保人。(2)保证保险实质上是保证合同的变种。保证事故发生后,只有在被保证人不能补偿权利人的财产时,保险人才代为补偿。保险人代为补偿后,有权利向被保证人追偿。

(六)信用保险合同

信用保险是保险方就投保方的信用放款及借贷赊欠而设的保险,当债务人不能或不愿清偿而致债权人受损失时,由保险方负赔偿责任。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不同,投保方只能是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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