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为什么发行股票也能进行吸收合并企业通俗举例子解释下

chenologin2分享 时间:

做一个假设:乙公司是一个公司主体,其股东有三人,公司的所有者,是a、b、c三人股东。如果你是其中一个人,你原来持有的乙公司股份,你不可能白白捐献给其他人或者其他公司,所以你要要钱、或者相等价股分来满足自己的财产不流失。所以,被收购主体是“乙公司”,而得到甲公司新增费股份的人是“a、b、c三位股东”。

下一个问题,“还要吸收乙公司的钱”,是这样的:不需要花钱,是置换。并且,发行对象~~~~不是乙公司!!!

先把”乙公司“作价,假设”乙公司“作价80万元,甲公司股票市价是10元,那80万元除以甲公司股价10元,就得出了”乙公司“折合成8万”甲公司“新增股票。以新增发股票的形式——向”乙公司股东“买”乙公司“。~~~~~~发股票,并不是向“乙公司”吸收资金,也不需要乙公司花钱买股票,而是,把“甲公司”股票发给——“乙公司股东”,a、b、c股东不需要他们花钱,是置换——用他们持有的“乙公司”的股权,换成甲公司股权(新增费的股票)。

如果,你是”乙公司“其中一个股东,你的乙公司股权,置换成了 甲公司股权了,你不亏。

如果,你是甲公司的股东,你也不亏。因为,他”乙公司“拿出了他的资产,融入到了甲公司里,甲公司规模,或者资产增加了。甲公司资产规模扩大了,不能平白无故天上掉下来的资产,所以——”原有甲公司股东“股份比例会被稀释,因为相应的新”增发股票“给了”原有的乙公司股东“持有甲公司股票。

但愿,我的解释你能明白,解开疑惑。

以所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 是怎么回事 求高手指点!

A公司向母公司P发行1000万股,母公司P向A支付的对价是P拥有的S公司100%股权,也就是交易完成后,P持有A的1000万股普通股,而A持有S公司的100%股权,P不再直接持有S公司股权,而是通过A进行间接控制。这个与股票交换时不同的,可看作反向收购(P公司以部分资产“S公司股权”借壳),所以S不可能持有A的股份,持有A股份的是P。

那母公司P对S公司不再直接控制,而是要通过A公司来控制,对于S公司来说,之前是受P控制,现在受A控制,那就不是同一控制下了咯?但是这个题目是指同一控制下的

同一控制:

  指不同企业受同一个企业或个人控制。

  有以下特征:

  1.两个或多个不同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由同一个主体决定。

  2.控制主体可以是企业或个人。

  3.控制关系可以通过所有权来实现,也可以通过法律、协议或其他方式来实现。

P是A与S的最终实际控制人

股票为什么有涨40几点的

  一般在下列几种情况下,股票不受涨跌幅度限制:

  1、新股上市首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

  2、股改股票(S开头,但不是ST)完成股改,复牌首日。

  3、增发股票上市当天。

  4、股改后的股票,达不到预计指标,追送股票上市当天。

  5、某些重大资产重组股票比如合并之类的复牌当天。

  6、退市股票恢复上市日。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具体会计处理?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借: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日于享有被合并方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应收股利(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有关资产、负债(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

股本(发行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倒挤)

扩展资料: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中不涉及自少数股东手中购买股权的情况下,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

(1)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来看,其在企业合并发生前后能够控制的净资产价值量并没有发生变化。

因此,即便是在合并过程中,取得的净资产入账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一般也不产生新的商誉因素,即不确认新的资产,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2)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和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

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应基于重要性原则,首先统一会计政策,即合并方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有关资产和负债的入账价值。

进行上述调整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将该项合并中涉及的合并方及被合并方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对于一个完整的会计主体,其对相关交易和事项应当采用相对统一的会计政策,在此基础上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不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不影响企业合并当期的利润表,有关差额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控股合并

央企合并概念股票龙头有哪些

重组概念股有哪些?央企改革概念股名单一览

600962国投中鲁

600061中纺投资

600027华电国际

601918国投新集

002128露天煤业

600396金山股份

600726华电能源

600886国投电力

000778新兴铸管

600176中国玻纤

002205国统股份

601718际华集团

600552方兴科技

300140启源装备

000958东方能源

000151中成股份

000985大庆华科

000031中粮地产

000786北新建材

002039黔源电力

600737中粮屯河

000930中粮生化

600292中电远达

600775南京熊猫

600876洛阳玻璃

600056中国医药

002643烟台万润

600511国药股份

600268国电南自

600420现代制药

000028国药一致

600148长春一东

600161天坛生物

000767漳泽电力

000875吉电股份

600021上海电力

002066瑞泰科技

央企重组受益龙头股票

●航天军工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科技(000777)

中国航天科技(000901)集团公司——航天机电(600151)、航天动力(600343)、火箭股份(600879)、中国卫星(600118)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航天信息(600271)、航天晨光(600501)、航天电器(002025)、航天通信(600677)、航天长峰(600855)、航天科技(000901)、中兴通讯(000063)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西飞国际(000768)、中航精机(002013)、力源液压(600765)、贵航股份(600523)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飞亚达、深南光A、深天马、*ST宇航(000738)、哈飞股份(600038)、洪都航空(600316)、东安动力(600178)、昌河股份、南方摩托

中国船舶(600150)工业集团公司——广船国际(600685)、中船股份(600072)、中国船舶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风帆股份(600482)、鑫茂科技(000836)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辽通化工(000059)、新华光(600184)、北方天鸟、北方创业(600967)、晋西车轴(600495)、凌云股份(600480)、北方国际(000065)、长春一东(600148)、北方股份(600262)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长安汽车(000625)、中国嘉陵(600877)、ST天仪

●信息技术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沙河股份(000014)、天通股份(600330)、华东电脑(600850)、四创电子(600990)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长城电脑(000066)、长城信息(000748)、长城开发(000021)、深桑达、夏新电子、中国软件(600536)、上海贝岭(600171)、华东科技(000727)、天通股份、中电广通(600764)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上海邮通、成都电缆、南普天、东方通信(600776)、波导股份(600130)、东信和平(002017)、上海普天(600680)

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卫国脉(60064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ST大唐(600198)、高鸿股份(000851)

彩虹集团公司——彩虹股份(600707)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烽火通信(600498)

●石油石化

中国石油(601857)天然气集团公司——中油化建(600546)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化(600028)、、S上石化(600688)、泰山石油(000554)、S武石油(000668)、S*ST石炼、S仪化(60087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油工程(600583)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化国际(600500)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河池化工(000953)、沧州大化(600230)、ST黄海(600579)、蓝星清洗(000598)、星新材料、蓝星石化、天科股份(600378)

●电力能源

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长江电力(600900)

中国华能集团——华能国际(600011)、内蒙华电(600863)、北海港(000582)

中国大唐集团——桂冠电力(600236)、华银电力(600744)、大唐发电(60199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华电能源(600726)、华电国际(600027)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电力(600795)、长源电力(000966)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吉电股份(000875)、漳泽电力(000767)、九龙电力(600292)、上海电力(600021)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天地科技(600582)

中国葛洲坝(600068)集团公司——葛洲坝

●汽车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一汽夏利(000927)、一汽轿车(000800)、一汽四环(600742)、长春一东

东风汽车(600006)公司——东风汽车、东风科技(600081)

●机械

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ST阿继(000922)

中国东方电气(600875)集团公司——东方电机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轴研科技(002046)、中工国际(002051)、鼎盛天工(600335)

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时代新材(600458)

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ST汇通、时代新材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铁二局(600528)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建设(600263)、振华港机(600320)

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林海股份(600099)、常林股份(600710)

●钢铁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鞍钢股份(000898)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宝钢股份(600019)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钢股份(600005)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ST吉炭(000928)、中钢天源(002057)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安泰科技(000969)、金自天正(600560)

新兴铸管(000778)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铸管

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攀渝钛业(000515)、长城股份(000569)、攀钢钢钒(000629)

●有色

中铝公司——中国铝业(601600)、包头铝业、焦作万方(000612)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五矿发展(600058)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色股份(000758)

北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有研硅股(600206)

北矿冶研究总院——北矿磁材(600980)

长沙矿冶研究院——金瑞科技(600390)

●航运

中国远洋(601919)运输集团——中远航运(600428)、中远发展、中集集团(000039)

中国海运(集团)公司——中海发展(600026)、中海海盛(600896)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国航(601111)

中国东方航空(600115)集团公司——东方航空

中国南方航空(600029)集团公司——南方航空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长航油运(600087)、长航凤凰(000520)

●地产

中国粮油食品集团——中粮地产(000031)、S吉生化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地产(000024)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万科、东阿阿胶(000423)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ST中房(600890)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保利地产(600048)

华侨城集团公司——华侨城、深康佳A

●农业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中水渔业(000798)、中牧股份(600195)、SST中农

●旅游

中国国旅集团公司——国旅联合(600358)

中国中旅(集团)公司——中青旅(600138)

换股吸收合并的利弊分析

跨市场换股吸收合并的利弊分析

在香港上市的H股公司顺利回归A股市场发行上市的(包括已经被中国石油私有化的吉林化工)已经有50多家。其中,47家公司采取直接到A股市场向不特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新股(IPO)的模式回归,而潍柴动力、中国铝业、上海电气则采取向A股市场特定公司股东换发股份的模式回归,属于回归发行模式的创新。 跨市场换股吸收合并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合并公司)通过增发A股股份以换取在内地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目标公司)的股份,使得目标公司失去上市公司资格,目标公司的股东转而持有并购公司的股份,并购公司取得A股市场上市资格,从而实现股份在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双重上市的目标。①在海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模式中,潍柴动力合并湘火炬、中国铝业合并兰州铝业和山东铝业、上海电气合并上电股份(600627)采用的都是由海外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的方式。作为海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市场发行上市的创新模式,跨市场换股合并与传统的IPO回归模式相比,既存在优点,也存在缺点,海外上市公司应审慎选择使用这种回归模式。

传统的换股合并通常发生在同一证券市场内部,合并企业与被合并企业基于不同的立场而有不同的利益,因此不能简单而笼统地分析企业换股合并的动因。从合并双方各自的角度来看,合并方换股合并的动因如下:(1)缓解融资压力;(2)优化资本结构;(3)分散合并风险。被合并方同意换股合并的动因如下:(1)分享股东收益;(2)获得税收抵免利益。我国现阶段海外上市公司(合并公司)进行的跨市场换股合并动因,既有与传统换股合并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

(一)希望获得A股市场上市资格,实现股票两地上市

正如海外上市公司迫切希望回归A股市场IPO的动因一样,海外上市公司进行跨市场换股合并的主要动因就是希望获得A股上市资格,实现股票两地上市。这样带来的潜在利益很多。从证券监管角度来看,可以获得A股市场上市的壳资源;从财务角度来看,由于存在市场分割,境内证券市场的走势与海外市场不完全一致,可以获得两个资本运作平台,今后选择再融资市场时可以较为从容;从经营的角度而言,媒体每天报道的关于该公司的股票交易信息相当于给公司做免费广告;从公司治理角度而言,H股公司存在严重的股权分置问题,由于历史原因,大股东的股份不能自动在香港市场流通,使得大股东利益与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只有在回归A股市场上市后才能实现股份全流通。同时,以较小的代价解决了控股上市子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②

(二)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造成同业竞争局面的原因在于,部分公司在香港上市之前,在A股市场已经分拆一部分业务上市,从而形成母公司在香港上市,而控股子公司在A股市场上市的局面,这也是今天热炒的整体上市话题之一。由于同业竞争带来大股东利益输送,损害中小股东利益问题,各国在法律上一般都限制同业竞争,要求控股股东避免出现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关系。海外上市的母公司如果再回到A股市场发行上市,势必违反限制同业竞争的法律。例如,A股上市公司兰州铝业、山东铝业都是在香港上市的中国铝业的控股子公司。如果中国铝业采取IPO方式回归,将面临严重的同业竞争问题。所以,中国铝业吸收合并兰州铝业、山东铝业不仅使中国铝业回归A股市场,而且解决了今后要进行的复杂的私有化上市子公司问题。③而2001年回归A股市场IPO的中国石化,由于在A股市场存在众多的控股上市子公司,一直在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作不懈努力,至今还有两块“最难啃的骨头”——上海石化、仪征化纤无法处理(两公司至今未进行股改)。

(三)缓解合并给公司带来的融资压力

企业对资金的获取可选择不同的融资方式,关于融资方式选择,梅耶斯(Stwart C.Myers)和迈基里夫(Nicholas. S.Majluf )(1984)提出了“融资顺序理论”(Pecking Order Theory)。该理论认为在企业融资顺序的安排上,首先是内部融资,其次是债券融资,最后是股票融资。由于海外上市公司无论是开办新项目、购买新矿藏,还是私有化上市的控股子公司,所需资金额都非常大,巨额现金的支付会使企业承受巨大的融资压力。

第一,企业的内部资金无法完全满足合并对资金的巨额需求,并且大量现金支出也会挤占企业的营运资金,以致严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第二,在采用债务融资的情况下,合并企业不仅要支付融资费用,而且从借款的那天起就会背负着巨大的还本付息的压力和受到苛刻债务条款的限制,财务状况也会明显恶化。沉重的财务负担可能会让合并企业举步维艰,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导致其破产。第三,外部融资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尽管2007年的A股市场超预期火爆,海归公司动辄融资100亿元以上、在9~10月更是创造了由建设银行、中海油服、中国神华、中国石油等4家共融资近2000亿元的光辉业绩。但是,这种情形并非常态,应充分考虑到2006年8月回归A股市场的中国国航面临的发行窘境。回顾2008年1月份,在传闻中国平安将巨额再融资后,内地股市暴跌,几天之间就跌去1000点以上;2008年2月20日,市场再度传闻浦发银行将再融资400亿元,导致当天浦发银行跌停。相比而言,换股合并不受交易规模的限制,能够避免在大规模的企业合并中支付巨额的现金,极大地缓解了合并的融资压力,也不会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特别适合于“强强联合”的合并。

(四)在特定时期采取IPO 模式不可行

由于海外上市公司采取IPO模式回归A股市场会使市场面临一定的资金抽出压力,所以中国证监会可能会人为控制海外上市公司的回归步伐,进而导致合并公司失去恰当的投资时机。例如,湖南有色的回归计划被证监会在2008年2月19日否决;紫金矿业回归A股计划在2007年12月通过证监会审批,但是因为随后A股市场大势不稳,拖到2008年4月底才发行上市。

(五)通过跨市场换股合并能提高公司经营绩效

从潍柴动力并购湘火炬,中国铝业并购兰州铝业、山东铝业来看,合并后,确实能够产生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例如,原中国铝业的优势在于铝土矿,对氧化铝的生产是强项,但是对于产业链下游的成品铝的生产则是兰州铝业与山东铝业的强项,换股合并后,中国铝业在整个产业链条上资源的分配更加合理,可以有效地规避上游资源或下游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潍柴动力则利用收购湘火炬完善了柴油机与汽车零部件产业链的整合。 (一)与IPO模式相比,换股吸收合并失去一次较好的融资机会

与大多数海外上市公司采取IPO模式回归、募集巨额资金相比,跨市场换股吸收合并失去一次较好的融资机会,这种机会弥足珍贵。在我国,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必须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批,而证券市场发展起起伏伏,因此,要通过审批必须把握好时机,有可能“过了这村没这店”,内地上市公司对此都有很深的印象。例如南京银行早在2003年就已经办妥发行上市手续,但是由于随后几年的熊市以及为股权分置改革让路等因素的影响,直到2007年才成功发行上市。2007年是一个空前的大牛市,但是这并非A股市场常态。

(二)换股吸收合并在选择资产时不如IPO灵活

虽然两种模式都可以让海外上市公司换取资源,但是与IPO模式相比,换股合并定向严重,在选择资产时不如IPO灵活。首先,通过换股合并只能换取既定公司的资产,而IPO募集的资金则在挑选购置资产时选择面更宽;其次,通过IPO募集的资金所投项目通常是一个估计值(通常是融资上限),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暂停项目的开发进行观察。

(三)市场的消极反应

企业合并所选择的支付工具向市场传递了不同的信息。通常现金支付意味着合并企业的股票被市场低估,而股票支付表明合并企业的股票被高估。Myers和Majluf(1984)认为,当企业意识到价值被高估,管理层就会利用所拥有的私人信息发行证券为合并融资,这向市场提供了合并者对合并后的公司价值缺乏足够信心的信号,从长期看这将导致公司股价下降。Rau和Vermaelen(1998)也指出,股票融资型合并会使投资者产生合并企业价值被高估的预期。西方学者研究的结果表明:市场会对现金交易的合并方式作出积极的反应;相反,对股票交易的方式持比较消极的态度,从而可能导致合并公司股价的下滑。

(四)复杂的审批程序

在西方国家,合并发行新股一般要受到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督,完成法定的发行手续至少两个月以上,并且手续繁琐。在我国同样必须经过复杂的审批手续。海外上市公司的换股合并,无论企业的规模大小、属性如何,均需经过双方公司董事会、债权人、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同意并获得双方所在地政府、证管办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由于海外上市公司为外商投资公司,涉及外资并购问题,还必须经过商务部的审批;在合并过程中涉及到国有资产,可能需要国资委的批准。审批程序繁琐复杂,缺少灵活性。据统计,从合并预案的公告到合并的获准实施至少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整个换股合并的时间跨度快则1年、慢则3年。冗长的审批程序可能会延误合并的最佳时机,甚至导致合并失败。从A股市场已经成功吸收合并的几起案例来看,由于吸收合并涉及到众多程序要履行, 因此,整个过程都会比较缓慢。例如潍柴动力吸收合并湘火炬,自2006年9月提出方案时到2007年4月25日才完成股份上市,历时约8个月,如果从2005年8月潍柴收购部分湘火炬股权时开始计算,则时间长达20个月;中国铝业换股吸收合并兰州铝业、山东铝业历时约5个月;上海电气换股吸收合并上电股份在2007年8月31日公布方案,到2008年11月底才宣告成功。

(五)合并成本不确定

换股合并需要经历复杂的谈判和审批程序,因此合并双方从最初的谈判到最终的交易会间隔一段比较长的时间。在这段期间,股价是随时波动的。同时,合并消息的公布也会对股价造成影响。一般来说,当合并消息公布时,目标公司的股票会上涨,目标公司的股东可能因此提高合并出价,从而使最终的交易价格高于合并公司的预期,导致合并公司股东利益的损失。例如,拟被上海电气换股合并吸收的上电股份,从2007年8月8日的28.05元到10月31日收盘84.09元, 仅用了3个月和38个交易日实现3倍的升幅,其中8月8日复牌之后,连拉9个涨停。

(六)保密困难

海外上市公司跨市场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由于牵涉面非常大,包括两地的监管部门、两地的交易所、合并方和被并方的各类股东,而且需要专门注册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用于换股吸收合并,这样就很难保密。而一旦风声传出,目标公司的股价就会扶摇直上,导致合并方合并成本大增。

SPV的作用在于在收购人和目标公司之间建立“防火墙”,避免目标公司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诉讼殃及母公司。收购结束后,该SPV可以注销,也可以继续保留。例如中国石化2004年在香港“私有化”香港上市公司北京燕化、镇海炼化时,就分别在境外新设立了北京飞天、宁波甬联两家SPV,专门用于收购行动。在“协议安排”模式下,被收购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由收购方之外的独立股东投票表决,若75%以上到会股东同意,且明确表示反对的独立股东不超过10%,则这一“协议安排”才告成功。被收购公司由此取消上市地位,并入收购公司中。

(七)存在巨额现金支付风险

2006年8月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适用于投资者对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不适用于收购仅在境外发行并上市的H股、N股等公司。在内地和香港两地上市的A+H股公司适用于《办法》。《办法》第36条第4款规定:“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除外;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一个月;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并详细披露相关证券的保管、送达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方式和程序安排。”海外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境内上市公司,在发行新股时,该新股并没有在A股市场上市,因此必须由第三方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在股市转熊时,可能有更多股东更愿意持有现金,因此存在支付大笔现金的风险。

(八)存在“借股投票”风险

海外上市公司所在的上市地市场通常存在融资融券机制,例如香港市场存在“孖展”(margin)机制,即本人只要拥有10港元的资金,就可以向银行借入90港元,从而购买100港元的股票。因此,对冲基金可以通过“借股投票”的方式影响投票结果。通常,在香港市场上,只要反对公司合并的独立股东所持股票比例超过10%,“协议安排”下的私有化就宣告失败。由于私有化失败后,目标公司股价通常会大幅下跌,也会引发一些指数或者衍生产品价格的联动反应,这就为“借股投票”的短期炒家提供了套利机会。尽管A股市场尚不存在融资融券机制,“借股投票”的风险暂时不存在。但是,融资融券机制正在热议,未来该风险还需要充分考虑。

(九)适用范围有限

采用换股吸收合并模式回归A股市场通常存在适用范围有限问题,原因在于合并公司必须在A股市场存在公司控股的目标公司。由于合并公司已经持有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股份,因此只要对目标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进行互换即可。如果两家公司在业务、股权方面毫无关联,采用换股吸收合并模式就没有意义。

1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