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再度走红”释放哪些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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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再度走红” 释放哪些信号?

张继行表示,供销社的“再度走红”,实际上体现的是国家对于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

第一,国家高度重视供销社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比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2021年6月,商务部、供销总社等17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供销总社将在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开展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建设改造产地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等。

第二,供销社以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为契机,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畅通“农产品上行、日用品下行”的是双向流通渠道。

2021年11月,供销总社制定《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十四五”时期,供销系统要通过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升行动,建立完善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县有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乡镇有综合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农村消费市场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流通水平明显提高,

供销社充分发挥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的网点优势,牢牢把握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

近年来一些省份的基层社在恢复重建

供销社系统颇为庞大,从全国到地方有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级供销合作社、地市级供销合作社、县级供销合作社等。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党组副书记梁惠玲透露,2021年,供销社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6.26万亿元,同比增长18.9%。

最近供销社“变红”,似乎跟网络上广泛传播的一条有关基层社恢复重建的报道有关。据湖北日报报道,10月11日从省供销合作总社获悉,湖北省实施“基层社恢复重建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基层社社员达到45.2万人,其中,农民社员人数5年增长5倍多,由2016年5.15万人增至2021年33.3万人。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相关负责人表示,争取2025年全省基层社社员达到150万。

此外,宁夏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也在10月透露,截至目前,全系统基层社总数达到249个,乡镇供销合作社覆盖率由2017年的56%提升至92.7%,服务覆盖面达到95%以上。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士11月1日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基层社的恢复和重建一直是我们关注的工作,总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如果有相关的政策,接下来我们也会积极支持。”

2015年以来,供销社改革有所加快

供销社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在计划经济年代,供销社为联结城乡、保供稳价作出了贡献。后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多元化,资源市场化配置,供销社渐渐失去了流通主渠道地位,尤其是基层社,曾一度陷入低迷,如湖北省2014年基层社数量仅696个,比最多的1984年1800个减少61%。实际上,供销社并未真的消失,其下属企业大多聚焦在流通物流等领域。

2015年,供销社改革加快。彼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决定》)出台,其中,推进基层社改造是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决定》指出,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

近年来,供销社的字眼频繁出现在政策文件中。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同年6月,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农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3年6月底,打造若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三位一体”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自2021年7月正式开始,拟在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北、西南选择若干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开展试点。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又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角度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杨团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启用供销社,是一个早就有的想法,希望它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一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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