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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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指年满16周岁,已经离开学校且不属于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的养老保险,其保险基金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该制度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和保证可持续发展为重点,承担着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在城乡居民保障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基金监管作为基金管理运行的重要手段,不仅需要确保基金的安全,在公民到达一定年龄后将资金退还本人,还要在监管期限内通过市场化投资等手段获取经济效益,从而提升养老金保障水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现状

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指导下,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监管工作也在逐步完善。但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以安徽省为例,基金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五大问题:

(一)监管标准不明确,缺乏相关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

任何工作的顺利开展,都需要制定明确的管理标准或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也不例外。但是因为该保险制度的实施尚在起步阶段,工作重心还主要放在基金的征缴和审核方面,在运营和协调分配方面没有明确的监管标准,导致监管人员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仅能凭经验行事,增加了监管的风险性。而且政府部门没有出台约束力较强的专门法律法规,监管人员很容易找到借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的机会并逃避处罚,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很难保障公民的合法利益。

(二)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不高,难以胜任监管任务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在收缴过程中,需要对参加保险的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对每个参与者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基金收缴完毕后,需要进行复杂的审核工作,然后确定市场运营投资项目,同时还要对基金的支出情况做好规划和记录等等。这些工作不仅繁琐、复杂,还需要运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监管人员的职业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而且基金監管工作关系到公民的合法利益,相关人员必须有足够水平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养老基金监管单位的从业人员受学历水平偏低或工作经验不足等因素制约职业能力偏低,很难胜任基金管理和运行工作。部分监管人员思想觉悟不高,将个人利益置于公民利益之上。这种情况不仅会导致基金监管工作效率低下,甚至可能会因工作人员的失误或私心造成重大损失。

3各部门之间协调能力差,缺乏独立性和制衡性。基金监管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很难由个人或某一部门独立完成,只有各部门进行协调形成科学合理的配合,才能够顺利完成预期目标。但是受监管制度不完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等因素影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较低。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出现工作重复从而导致资源浪费的状况,甚至可能因工作衔接出现疏漏,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可见,各部门缺乏独立性和制衡性,同样是基金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阻碍因素之一。

4监管范围和力度较小,执行力度差。(1)虽然我国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可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是基金管理并非面向所有参与者,只有国有企业和城镇企业等单位人员才能够真正享受到基金管理服务,获取相关的经济收益。这并非是区别对待,而是基金监管工作尚未完善,需要通过实践不断总结经验。而且因基金监管层级多,管理费用居高不下大大增加了运营成本,这一因素也阻碍了基金监管范围的扩大。(2)受专业人才较少工作效率低下以及相关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等因素影响,基金监管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人员对基金监管的执行力较差,很难完成预期监管目标。这种情况下基金运营收益不高,公民能够获取的收益增速较低。另外,基金监管覆盖的范围小且难以扩大,执行力度又比较差,导致这一制度很难完成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任务,甚至可能会恶化分配公平性不足的问题。

5监管模式落后,监管工作难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过程中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监管制度不完善等因素还导致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监管模式落后。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基金监管手段单一和信息化水平偏低两个方面。目前,安徽省的城乡基金监管一般通过定期提交报表和不定期抽查专项业务实现,对基金监管工作的日常业务活动监察力度较弱。而且各地区、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专门的信息交流平台,很难及时完成信息共享,同样对基金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完善监管标准

针对目前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管标准。这要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监管工作形成强力的约束,避免从业人员钻法律的空子谋取个人处益。同时,基金监管单位要制定明确的管理条例,对从业人员的职责、业务能力等进行规范,避免监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标准模糊等问题导致工作失误造成损失。

(二)提高从业门槛,加强专业培训

1首先,针对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较低思想觉悟不高等问题,相关部门可提高招聘门槛,引入一批高水平的专业从业人员,为工作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并通过合理的奖惩制度,激励原有从业者积极提高业务能力;其次,相关单位可寻求政策支持与高校进行合作,帮助高校建设和完善相关专业,然后由高校提供更深入的理论支持并输送更多专业人才。此外,基金监管单位还可以通过短期培训、定期考核等方式,提高原有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并通过开展红色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修养,从而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   2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监管单位管理混乱,不仅与监管制度不完善和从业人员水平低下等因素有关,还与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工作难以协调有着很大的关系。针对这一问题,首先监管单位应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定位和划分,然后将监管任务细化分配到各部门,并进一步分配到个人,形成完善的责任机制,从而保障各部门的独立性。同时,还要根据工作内容的关联,对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权限进行规划,保障各部门之间相互制衡。这样一来,单位内部工作和责任划分都较为明晰,可有效促进监管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3扩大监管范围,提高执行力度,尽快实现分配公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面向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基金监管同样应该为所有参保公民服务。基金监管范围难以扩大且执行力度低,主要受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效率,以及资金运营成本等因素影响。因此,在提高工作人员职业能力之余,相关单位还需对该工作的管理层级进行精简,从而达到降低运营成本的目的。只有扩大监管范围,提高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度,才能够尽快实现分配公平,缩小城乡差距,充分发挥基金监管制度的优越性。

4构建信息化平台,创新基金监管模式。随着社会的进步,各行各业都在不断革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也不应例外。因此,相关单位要构建信息化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保障信息及时流通,以便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通过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制衡,使监管工作全程透明化,加强监管力度,更好的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仅关系到公民的合法利益,还关系到社会进步和转型,因此基金监管工作意义非常重大。全国各地的监管单位都应针对当地基金监管现状探寻现存问题的诱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从而推动基金监管工作的完善,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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