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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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待...

从禁售条件来看,国外的方案依拟实施激励公司的不同要求和不同背景,设定可售出股票市价条件、年限条件、业绩条件等,很少有独特的条款。

而我国明确规定了限制性股票应当设置禁售期限(规定很具体的禁售年限,但应该可以根据上市公司要求设定其他的复合出售条件)。

相关会计处理和税收问题 授予限制性股票当期,如果是增资授予,按照授予日股票市价与收取的象征性价格之间的差额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按照股份面值总额增加股本,并按照两者差额增加资本公积;如果是大股东转让股份授予,不作处理。

由于限制性股票会在授予当期提高公司的成本费用,而按照税法原则,这部分费用不能用来抵税,在上市公司税收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前提下,对公司的所得税费用没有影响,因此当年该上市公司净利润的净减少值应该与费用的增加值相当。

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员工在授予日,按照获得股票市价计量的总额与支出的象征性价格之间的差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美国政府要求限制性股票所有者在股票限制取消后,即使他不出售股票也要缴纳所得税。

而在他出售这些股票时,只要股价继续上涨,他还要缴纳另外的所得税。

另外,他持有股票时间超过一年还要缴纳资本所得税。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收益比较 两者对于管理层和员工而言哪个收益会更大,取决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表现如何。

如果公司股价上涨超过了一定价位,期权持有者就能比限制性股票持有人获得更多的收益。

举个例子来说: 一家上市公司给一位管理层1万股股票期权,执行价格为每股30元。

他的一位同事则获得3500股限制性股票。

5年后,股票期权持有人可能会执行所有的期权买入股票,而他的同事也能够出售所有的限制性股票。

如果5年后股票价格升至60元,股票期权持有人将获得30万元的税前收入,而他的同事通过出售股票将获得21万元的税前收入。

如果股价5年后跌至15元,股权将不值得执行,而持有限制性股票的人通过出售股票将获得52500元的税前收入。

比较税前收入,可以看出股票市价的变动直接决定了两者的收益。

可以看出,上面这个例子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上市公司授予管理层和员工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存在很大差别,股票期权数量要远高于限制性股票,这也是国外的实际情况。

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未对采用这两种方式实行激励所设计的标的股票总数分别加以限制,而只是设定了一个10%的限制,还是存在一些漏洞的,毕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可以由上市公司自己定,那么对于一些民营企业和管理者缺位的国有企业,便隐含着很大的道德风险。

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通过董事会决议后什么时侯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股权激励过程中是一个十分关键的日期,它关系到锁定期和解锁期的厘定,也会影响股权激励工具价值的确认和计量以及激励成本的摊销。

从法律规制的角度,为使得限制性股权激励实施阶段各程序得以合法公平客观的展开,建议:把“授予—接受授予—过户登记—激励股份过户完成公告”这一确定双方法律关系的“事实构成”的确定日做为授予日,也就是“法律上所指的授予日应是实施股权(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公司依法完成权益授权、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的日期,即授予限制性股票该等给付之债履行完备且予以公告之公告日”。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限制性股票

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公司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后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

在禁售期结束后,进入解锁期。

在解锁期内,如果公司业绩满足计划规定的条件,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计划分期解锁。

解锁后,员工的股票才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出售。

解锁考核解锁年应该是说公司今年正好处于解锁期,会有大量限制性股票解锁流入二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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